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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法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生发出物权法民与债法两大子系统,物权法更多地在于维护安全,而债法则力求意思自由, 方便交易。自由与安全,作为意思表示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时以债权法与物权法的面目出现并发生激烈碰撞,在碰撞中逐渐走向有限度的融合并各自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异。总而言之,相互借鉴,各取所长必将是未来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