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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针对产业发展提到了一个新概念: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这不仅是我国应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我国打造制造强国的阶段性战略目标。考察国际经济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制造业的主体地位和支撑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呈现出产业体系完整、产品门类齐全、发展速度较快的良好局面,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是,面对世界新一轮技术产业变革,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在巩固制造大国的基础上,打造世界制造业强国。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大省,抓紧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河南制造由大变强,对于提升河南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打造河南经济升级版意义重大。河南省政府依托并践行《中国制造2025》,在2014年12月发布了《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万亿元,高成长性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制造业增长贡献率达70%左右。如何实现这一强省目标,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中国制造2025》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着眼于整个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变革的大趋势所制定的一个长期战略性规划。这是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完善多层次人才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
如何实施《中国制造2025》,首先就需要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不改变它原来的隶属关系,在现有的研究院所、大学和企业的基础上,以产业联盟的形式来承担制造业强国建设的核心任务,市场化的组建,阶段性地形成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
二、河南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运行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本着服务河南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以鼓励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创新成果应用为目的,以协同创新为手段,通过产学研用之间的无缝联合、深度合作,形成多元协同创新机制。具体表现在:在高校、企业等建立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中心;兴起了一批促进产学合作的中介中心;获批专利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校企合作的项目明显增多;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数量增加迅速等。但是,如何促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更完备地运行,尚面临一些挑战:一是产学研用合作的层次不高,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的合作上;二是产学研用合作的深度不够,大多數产学研合作模式中,一般由企业出资金,高校和科研院所出技术和人力,进行新产品开发和生产中的技术研发;三是产学研用合作的资金不足,已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火炬计划等项目基金,虽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资金总额有限,存在“量少面广”的问题;四是产学研用合作的动力不够,产学研合作各方处于不同的领域,各自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念也不一样,故合作各方动力不足,活力不强:五是产学研用脱节现象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为“科、企”搭桥的科技交流会、科技成果发布会多,而最终成交的项目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项目多,满足企业需要的项目少;在科技交流会上签订意向合同的多,会后达成协议实施成功的少。
三、推进河南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的对策
(一)指导思想
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互动的指导思想。首先,企业既是市场主体,又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主体。其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产学研用四大元素的结合也同样需要市场配置。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部门要想在协同创新中有所作为,也必须面对市场、贴近市场、贴近服务对象,尊重市场规律。最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政产学研用互动。笔者一直认为,在中国推动产学研结合不但要在产学研的后边加一个“用”字,而且还要在产学研前面加一个“政”字,应当是“政产学研用”互动。在中国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既强调市场决定性作用,又提出重视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一是营造产学研用协调创新的环境,要做好创新政策的供给者;二是在促进产学研用合作中发挥积极的服务作用:三是构建创新秩序,通过明确产学研用的利益关系,支持产学研用的持续合作。
(二)基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1.改革人才考评和利益激励机制。第一,探索适应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管理模式:一是在选人用人上,打破职称、学历、职务、单位等限制,将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协同能力作为聘用标准;二是以生产力标准作为人才考评依据;三是构建激励分配制度,在利益分配上重点考虑协同创新的实际成效、个人在创新团队中的作用、参与协同创新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等因素。第二,探索新的利益分配方式,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产品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协同创新良性发展。
2.提高人才创新能力。河南省高校要顺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攻关、协同创新”的要求,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一是加大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优选一批积极投身科研的优秀人才公派出国深造,或者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定期、定目标学习,充分激发科研人才的潜能。二是鼓励高校科研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对担任国家或省级项目开发任务的科研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对科研人才承担的项目,既要跟踪服务,又要跟踪了解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的实现。五是完善政策,规范和协调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融合性合作。 3.营造协同创新的氛围。河南省高校之间已经设立协同中心,针对项目设立主协调和协同方,关键是需要调动参与创新的高校、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培养“协同创新,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确保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实际创新活动中,通过尊重科研人才的创新兴趣,实现个人优势和创新目标的高度统一。改革协同创新的现有制度,建立远边界、跨边界、无边界的柔性科技人才选用特区,加强校校、校所、校企之间人才互聘。
(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保障
1.组织监督机制。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过程中,由政府牵头建立统一的管理组织,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进行管理和监督。在现实操作中,利用现代管理手段,打破部门界限和制度规制,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参与各方投入的资金、人力、技术等创新资源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的管理成本、意外风险等提早防范。根据市场需求的最新变化,组织可以制定未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整合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组织管理者督促参与各方根据市场信息,以及前期制定好的技术路线,对协同创新项目进行评估。优秀的组织监督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统一调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科、科研和人才资源,防止出现协同创新中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最终帮助创新各方规避风险,以顺利、高效地完成协同创新项目。
2.科研资源流动机制。整个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的运转需要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资源,其中包括政府的政策扶持信息和资金、企业生产设备、大学的人才和基础研究环境、科研机构的专业研究设备等。如何最高效率地利用好各种技术创新资源,直接影响到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最终结果。所以,要促使科研资源以更低成本合理地流动,特别是稳定非人力资源的流动和鼓励科研人才的流动。人才流动有助于形成社会关系网络,有助于信息和技术传播。各级政府应鼓励高等院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调整专业设置,构建交叉融合、特色鲜明的整体学科体系;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双向交流与互动;鼓励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者有效专利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以个人股份进入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根据市场需要,采取长期合作模式,建立人才“教育一培训一生产”基地,促进各方人力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健全企业委托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大学奖学金、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模式。
3.成果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各方参与创新的出发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提升协同创新各方参与积极性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加强科技成果信息交流,通过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会等,将科技成果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流和转化。政府可以通过科技服务载体设立技术转移中心,负责创新体内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工作,解决各方成果信息沟通不畅问题。政府还可以同金融机构合作,设立成果转化风险投资资金,降低成果转化参与方的责任风险。大学可以制定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根据深化科教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科研型教师岗位设置,并对科研型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教师聘任到科研型教师岗位从事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以調动广大教师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学和科研机构还可以适度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奖”,对大学和科研机构中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者,可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比例及职数限制;将技术应用、成果转化、有效专利和论文一并作为高等学校教师及科技人员晋升的条件。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能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良性运行。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大省,抓紧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河南制造由大变强,对于提升河南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打造河南经济升级版意义重大。河南省政府依托并践行《中国制造2025》,在2014年12月发布了《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万亿元,高成长性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制造业增长贡献率达70%左右。如何实现这一强省目标,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中国制造2025》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着眼于整个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变革的大趋势所制定的一个长期战略性规划。这是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完善多层次人才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
如何实施《中国制造2025》,首先就需要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不改变它原来的隶属关系,在现有的研究院所、大学和企业的基础上,以产业联盟的形式来承担制造业强国建设的核心任务,市场化的组建,阶段性地形成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
二、河南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运行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本着服务河南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以鼓励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创新成果应用为目的,以协同创新为手段,通过产学研用之间的无缝联合、深度合作,形成多元协同创新机制。具体表现在:在高校、企业等建立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中心;兴起了一批促进产学合作的中介中心;获批专利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校企合作的项目明显增多;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数量增加迅速等。但是,如何促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更完备地运行,尚面临一些挑战:一是产学研用合作的层次不高,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的合作上;二是产学研用合作的深度不够,大多數产学研合作模式中,一般由企业出资金,高校和科研院所出技术和人力,进行新产品开发和生产中的技术研发;三是产学研用合作的资金不足,已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火炬计划等项目基金,虽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资金总额有限,存在“量少面广”的问题;四是产学研用合作的动力不够,产学研合作各方处于不同的领域,各自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念也不一样,故合作各方动力不足,活力不强:五是产学研用脱节现象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为“科、企”搭桥的科技交流会、科技成果发布会多,而最终成交的项目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项目多,满足企业需要的项目少;在科技交流会上签订意向合同的多,会后达成协议实施成功的少。
三、推进河南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的对策
(一)指导思想
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互动的指导思想。首先,企业既是市场主体,又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主体。其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产学研用四大元素的结合也同样需要市场配置。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部门要想在协同创新中有所作为,也必须面对市场、贴近市场、贴近服务对象,尊重市场规律。最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必须政产学研用互动。笔者一直认为,在中国推动产学研结合不但要在产学研的后边加一个“用”字,而且还要在产学研前面加一个“政”字,应当是“政产学研用”互动。在中国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既强调市场决定性作用,又提出重视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一是营造产学研用协调创新的环境,要做好创新政策的供给者;二是在促进产学研用合作中发挥积极的服务作用:三是构建创新秩序,通过明确产学研用的利益关系,支持产学研用的持续合作。
(二)基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1.改革人才考评和利益激励机制。第一,探索适应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管理模式:一是在选人用人上,打破职称、学历、职务、单位等限制,将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协同能力作为聘用标准;二是以生产力标准作为人才考评依据;三是构建激励分配制度,在利益分配上重点考虑协同创新的实际成效、个人在创新团队中的作用、参与协同创新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等因素。第二,探索新的利益分配方式,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产品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协同创新良性发展。
2.提高人才创新能力。河南省高校要顺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攻关、协同创新”的要求,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一是加大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优选一批积极投身科研的优秀人才公派出国深造,或者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定期、定目标学习,充分激发科研人才的潜能。二是鼓励高校科研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对担任国家或省级项目开发任务的科研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对科研人才承担的项目,既要跟踪服务,又要跟踪了解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的实现。五是完善政策,规范和协调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融合性合作。 3.营造协同创新的氛围。河南省高校之间已经设立协同中心,针对项目设立主协调和协同方,关键是需要调动参与创新的高校、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培养“协同创新,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确保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实际创新活动中,通过尊重科研人才的创新兴趣,实现个人优势和创新目标的高度统一。改革协同创新的现有制度,建立远边界、跨边界、无边界的柔性科技人才选用特区,加强校校、校所、校企之间人才互聘。
(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保障
1.组织监督机制。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过程中,由政府牵头建立统一的管理组织,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进行管理和监督。在现实操作中,利用现代管理手段,打破部门界限和制度规制,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参与各方投入的资金、人力、技术等创新资源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的管理成本、意外风险等提早防范。根据市场需求的最新变化,组织可以制定未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整合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组织管理者督促参与各方根据市场信息,以及前期制定好的技术路线,对协同创新项目进行评估。优秀的组织监督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统一调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科、科研和人才资源,防止出现协同创新中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最终帮助创新各方规避风险,以顺利、高效地完成协同创新项目。
2.科研资源流动机制。整个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的运转需要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资源,其中包括政府的政策扶持信息和资金、企业生产设备、大学的人才和基础研究环境、科研机构的专业研究设备等。如何最高效率地利用好各种技术创新资源,直接影响到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最终结果。所以,要促使科研资源以更低成本合理地流动,特别是稳定非人力资源的流动和鼓励科研人才的流动。人才流动有助于形成社会关系网络,有助于信息和技术传播。各级政府应鼓励高等院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调整专业设置,构建交叉融合、特色鲜明的整体学科体系;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双向交流与互动;鼓励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者有效专利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以个人股份进入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根据市场需要,采取长期合作模式,建立人才“教育一培训一生产”基地,促进各方人力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健全企业委托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大学奖学金、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模式。
3.成果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各方参与创新的出发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提升协同创新各方参与积极性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加强科技成果信息交流,通过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会等,将科技成果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流和转化。政府可以通过科技服务载体设立技术转移中心,负责创新体内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工作,解决各方成果信息沟通不畅问题。政府还可以同金融机构合作,设立成果转化风险投资资金,降低成果转化参与方的责任风险。大学可以制定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根据深化科教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科研型教师岗位设置,并对科研型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教师聘任到科研型教师岗位从事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以調动广大教师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学和科研机构还可以适度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奖”,对大学和科研机构中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者,可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比例及职数限制;将技术应用、成果转化、有效专利和论文一并作为高等学校教师及科技人员晋升的条件。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能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