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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 《岳阳楼记》 第一句写道:“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庆历四年,即公元1044年,副相范仲淹正主持庆历新政;下放岳州的滕子京在筹划几项大工程。就是这年秋天,首都开封爆出一桩公款吃喝事件,“震动都邑”,举国议论。
一顿饭怎么会弄出这么大动静?
第一,参加饭局的干部很有名气,人们喜欢围观。第二,饭局组织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抵触,情绪很不稳定,最终气死了。第三,在同情者看来,在 《宋史》 上和历代文人笔下,当事人很可怜,差不多是个悲剧英雄。
事实到底如何呢?
宴会很奢华
饭局的组织者叫苏舜钦,才气冲天的明日之星。
他的工作单位是进奏院,相当于各地联合驻京办,但有两点与现代驻京办不同:一是负责搜集中央最新政情动态、抄录中央各机关文件,编印成报纸分送地方领导参阅。二是为加强管理,一把手由中央政府派人担任,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
唐代进奏院靠地方出资出人,发生过乱报皇家机密、贿赂和暗杀中央干部等案件,所以赵匡胤做了这样的改革。范仲淹安排蘇舜钦“提举进奏院”,就是驻京办主任,以培养他独当一面的能力。
又到了秋季祭神的热闹日子,按惯例各单位都要组织职工会餐和文娱活动。有人跟领导建议:年年在食堂搞,大家都烦了,能不能出去吃?苏舜钦从善如流,说既然出去搞,就要吃好玩好。
看 《清明上河图》 就知道,京城餐饮娱乐业十分发达,但高档消费钱从何来?苏主任有办法:靠山吃山。于是,下面把成堆的草稿纸、旧信封、没发出去的报纸、有印刷错误的废报,甚至崭新的文具和邮袋,统统拉到收购站,小金库瞬间建成。苏舜钦很有领导范儿,自己又掏了点钱。
有钱就是任性。活动在一家顶级酒楼隆重举行,大家放得很开,玩得很嗨。请了文艺工作者唱歌弹琴、陪酒伴舞。有人借着酒劲做起了打油诗,把孔子、周公和皇上挨个戏谑了一遍。到了深夜,多数人睡的睡、醉的醉,苏主任精神正好,叫负责服务的办事员先撤,然后叫来了几个官妓……
就在他们津津回味的时候,御史中丞王拱辰拿着宋仁宗的手谕,把这帮好汉请到了规定地点。十多名参加者统统受到惩罚,包括“宋诗第一人”梅尧臣;苏舜钦处分最重,被开除公职,而且“永不叙用”。这就是史上著名的“进奏院狱”。
本来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苏舜钦不答应。
苏主任很生气
苏舜钦坚决认为自己是冤大头,至死不服气,将剩余的人生统统交给了这件事。
一是托关系。苏舜钦不是一般人,后台硬得很。首先想到的是好朋友欧阳修,而办案组长王拱辰正是欧阳修的老同学。欧阳修知本分,两手一摊:超出职责范围的事,我怎么开口呢?庆历新政进展不利,范仲淹焦头烂额,自己很快就下岗了。苏舜钦只好硬着头皮去求老岳父,当朝首相杜衍!老杜正后悔把闺女嫁错了人,差点儿没动手。
二是找借口。苏舜钦最恨的是李定。李定虽是太子办公室的小干部,却爱学习求上进,听舅舅梅尧臣说各机关单位的能人都在,很想混个脸熟。他兴冲冲地跑到酒楼,提出自费参加。苏舜钦可能酒喝多了,说了一句伤人的话:你层次不够。李定下不来台,扭头就去了御史台。后来苏舜钦逢人便说,李定对我有意见,故意找茬害我。
苏舜钦最终琢磨出一个政治和道义理由,拨动了欧阳修等人的心弦。他指控,王拱辰是前首相吕夷简的人,给我抹黑只是手段,实际是要打倒改革派杜衍和范仲淹,帮吕夷简重新上台。他们属于“小人”,我们属于“君子”,小人肯定要害君子的。苏舜钦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王拱辰曾大力推荐过苏舜钦本人,苏舜钦出事对他有什么好处?
三是发牢骚。苏舜钦写信向欧阳修诉苦,中央和地方机关祭神节活动经费都是这样来的,进奏院怎么就不行?何况我还自掏了腰包。我的前任们谁不是这样干的?到我为什么就是问题?要处理一块处理!
他甚至对恩师表示不满,说去年滕子京同样是公款吃喝,只受到轻处分,领导照当、岳阳楼照修,不就是你老范说的话吗?把我一撸到底,眼里还有我老丈人吗?
四是自我安慰。眼看没指望了,苏舜钦一边卷铺盖,一边跟欧阳修表白:我想通了,何必天天为别人累死累活?以后我要做生意,造园林,想旅游就旅游,不挺好吗?
其实他并没想通。举家迁到苏州之初,他修建了今天的世界文化遗产——沧浪亭,写下了千古绝唱 《沧浪亭记》。但很快就不停地给范仲淹、欧阳修,各大机关的哥们儿和有关部门写信,车轱辘话说了八十遍,鸣冤叫屈,强烈要求平反昭雪。他无心观赏亲手打造的美丽花园,抱着酒壶度日,害得老婆跟着流泪,家庭气氛同他的身体一样,越来越糟。
好不容易挨到第四年,即庆历八年,开封突然决定起用苏舜钦,任命他当湖州长史,负责办公室工作。官虽不大,却显然是给出路。但他并不领情:朝廷光发了任命书,并没发平反文件,怎么有脸作?他就是在这种情绪中离开人世的,刚满四十岁。
看门道
苏舜钦理由一大堆,牛角尖钻到死,单单绕过了事实本身: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
在宋代,喝酒享乐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风气,以至于早在此事发生21年前,政府就设立了史上少有的喝酒税。因为宋代经济特点是藏富于民,第三产业自然早熟。而官员中文人雅士比较多,像苏舜钦那样把酒当水喝的大有人在。岳父亲眼看到他边看 《史记》、边叫好、边畅饮,书没看几页,酒下去一大壶。
宋代官员的工资是历代最高的,是汉代的10倍,比清代高好几倍,但公款吃喝仍然难免,有时还很严重,所以苏轼说官场是“酒食地狱”。可见兜里有钱,并不意味着不爱占便宜;制度如果跟不上,高薪未必养廉。
因此,从宋太祖起朝廷建立和完备了公务接待法律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宋代抓公款吃喝问题最具体、最严格。除了本文提到的三位名人,陆游、张孝祥等人都曾因此被严肃查处过。那么,苏舜钦犯事到底冤不冤? 第一个问题:公费还是自费?宋代有一项财务制度,叫做“公使钱”,即合法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差、办事开会需要公家管饭的,发给“券食”,就是领饭票吃食堂。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经费都属非法。
至于节日期间单位卖公物会餐,在法律上叫做私卖公物,严重的应该“杖九十”。如果确实是少量废品,朝廷不会上纲上线。进奏院纸张多,顺便又把非废品一块卖了,所以小金库比一般单位胖得多,不然不敢那样烧钱。因此说苏舜钦搞公款大吃大喝,并不过分。
第二个问题:公客还是私客?按照“公使钱”相关制度,参加消费的人员规定明确。苏舜钦攀比说大家都这样、本单位过去也这样,但他回避了要害:他组织的是哥们儿的私人聚会,跟职工福利和公务活动八竿子打不着,不然李定凭什么要参加?
用公款支付私用叫做“監主自盗”,依法可判死刑,这是王拱辰最主要的指控,也是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
第三个问题:还干了什么?宋朝法律规定,突破公务接待的具体规定,“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喝花酒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一个逃不掉。这场活动吃喝玩乐一条龙齐全,明显违法;打着进奏院的旗号大肆挥霍,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形象;组织者预先掏了点钱打掩护,并且不让晚辈参加,说明有主观故意,并且早有预谋。
家有家规,行有行规。官员这个职业意味着要向社会让渡部分私人权利,所以有的事别人能做,官员不能做;柳永能做,苏舜钦不能做。作为一个官员,苏舜钦如能恪守起码的职业底线,怎么可能违法犯罪?
总之,苏舜钦不但违反了职业操守和行政纪律,而且触犯了刑事法律。朝廷给予他的不是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处分,应该说是宽大得体的;后来又决定重新起用他,可见不是一棍子打死。苏舜钦得了便宜还不满足,拿宝贵生命和全家幸福为错误买单,真是糊涂透顶。
假如他是个明白人
苏舜钦的祖父是宋代第一个状元,当过首相;父亲是前工部侍郎,《宋史》 说“舜钦少慷慨有大志”。起先他被内招在县里抓公安,工作很出色,但他突然辞职了,说是不要照顾,要凭本事考。考中了进士,分配到中央机关,早早就被称为宋代的李白,加上年纪轻,前途一片光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传统观念总是期待人们做白璧无瑕的圣贤和完人,这有点脱离实际。毛泽东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犯错误,一种是已经死了的人,一种是还没有出生的人。犯错误并不反常,不知错才是问题。成功的事业往往是纠错的过程,成功的人无非是知错认错改错的人,失败者总是“连失败都有理”。
苏舜钦是典型的失败者性格,破罐子破摔,把问题统统归咎于外因,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他也不是成熟智慧的政界人物——假如他真认为有人害他,更应从严约束自己才对,为什么主动授人以柄呢?他不论客观事实,没有对错标准,倾向我的就是“君子”,批评我的就是“小人”。这种非理性、无原则的认识论,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糟粕,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早该抛弃了。
苏舜钦的教训启发我们,正因为人无完人,所以对待错误的态度至关重要,“过而能改”是一个干部重要的“德”,从这里可以推断他的未来。
明白人应该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遇到挫败感到难堪是人之常情,重新站起来就是一条汉子。
梅尧臣当时的心情比苏舜钦更复杂,他写诗骂了那个臭小子,排遣了自己的悔恨,顺利度过了适应期。
陆游在四川用公款“燕饮颓放”被撤职,自称“卷地西风满眼愁”,后来却以廉能兼具而多次升迁,将近80岁才退休。
滕子京被追加过几次处分、一次比一次重,但人家不但重建了岳阳楼,还修筑了岳州防洪大堤,根治了年年祸害百姓的水患,与 《岳阳楼记》一起名垂史册。
苏舜钦的综合素质不在他们之下,若有海阔天高的胸襟,成就一定不止于沧浪亭和 《沧浪亭记》。
“严管就是厚爱”,此话有深意。关键是能明白和体会到“厚爱”。做个明白人,不但对社会有益,自己也受益。
(选自《华声》2016年第19期)
一顿饭怎么会弄出这么大动静?
第一,参加饭局的干部很有名气,人们喜欢围观。第二,饭局组织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抵触,情绪很不稳定,最终气死了。第三,在同情者看来,在 《宋史》 上和历代文人笔下,当事人很可怜,差不多是个悲剧英雄。
事实到底如何呢?
宴会很奢华
饭局的组织者叫苏舜钦,才气冲天的明日之星。
他的工作单位是进奏院,相当于各地联合驻京办,但有两点与现代驻京办不同:一是负责搜集中央最新政情动态、抄录中央各机关文件,编印成报纸分送地方领导参阅。二是为加强管理,一把手由中央政府派人担任,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
唐代进奏院靠地方出资出人,发生过乱报皇家机密、贿赂和暗杀中央干部等案件,所以赵匡胤做了这样的改革。范仲淹安排蘇舜钦“提举进奏院”,就是驻京办主任,以培养他独当一面的能力。
又到了秋季祭神的热闹日子,按惯例各单位都要组织职工会餐和文娱活动。有人跟领导建议:年年在食堂搞,大家都烦了,能不能出去吃?苏舜钦从善如流,说既然出去搞,就要吃好玩好。
看 《清明上河图》 就知道,京城餐饮娱乐业十分发达,但高档消费钱从何来?苏主任有办法:靠山吃山。于是,下面把成堆的草稿纸、旧信封、没发出去的报纸、有印刷错误的废报,甚至崭新的文具和邮袋,统统拉到收购站,小金库瞬间建成。苏舜钦很有领导范儿,自己又掏了点钱。
有钱就是任性。活动在一家顶级酒楼隆重举行,大家放得很开,玩得很嗨。请了文艺工作者唱歌弹琴、陪酒伴舞。有人借着酒劲做起了打油诗,把孔子、周公和皇上挨个戏谑了一遍。到了深夜,多数人睡的睡、醉的醉,苏主任精神正好,叫负责服务的办事员先撤,然后叫来了几个官妓……
就在他们津津回味的时候,御史中丞王拱辰拿着宋仁宗的手谕,把这帮好汉请到了规定地点。十多名参加者统统受到惩罚,包括“宋诗第一人”梅尧臣;苏舜钦处分最重,被开除公职,而且“永不叙用”。这就是史上著名的“进奏院狱”。
本来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苏舜钦不答应。
苏主任很生气
苏舜钦坚决认为自己是冤大头,至死不服气,将剩余的人生统统交给了这件事。
一是托关系。苏舜钦不是一般人,后台硬得很。首先想到的是好朋友欧阳修,而办案组长王拱辰正是欧阳修的老同学。欧阳修知本分,两手一摊:超出职责范围的事,我怎么开口呢?庆历新政进展不利,范仲淹焦头烂额,自己很快就下岗了。苏舜钦只好硬着头皮去求老岳父,当朝首相杜衍!老杜正后悔把闺女嫁错了人,差点儿没动手。
二是找借口。苏舜钦最恨的是李定。李定虽是太子办公室的小干部,却爱学习求上进,听舅舅梅尧臣说各机关单位的能人都在,很想混个脸熟。他兴冲冲地跑到酒楼,提出自费参加。苏舜钦可能酒喝多了,说了一句伤人的话:你层次不够。李定下不来台,扭头就去了御史台。后来苏舜钦逢人便说,李定对我有意见,故意找茬害我。
苏舜钦最终琢磨出一个政治和道义理由,拨动了欧阳修等人的心弦。他指控,王拱辰是前首相吕夷简的人,给我抹黑只是手段,实际是要打倒改革派杜衍和范仲淹,帮吕夷简重新上台。他们属于“小人”,我们属于“君子”,小人肯定要害君子的。苏舜钦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王拱辰曾大力推荐过苏舜钦本人,苏舜钦出事对他有什么好处?
三是发牢骚。苏舜钦写信向欧阳修诉苦,中央和地方机关祭神节活动经费都是这样来的,进奏院怎么就不行?何况我还自掏了腰包。我的前任们谁不是这样干的?到我为什么就是问题?要处理一块处理!
他甚至对恩师表示不满,说去年滕子京同样是公款吃喝,只受到轻处分,领导照当、岳阳楼照修,不就是你老范说的话吗?把我一撸到底,眼里还有我老丈人吗?
四是自我安慰。眼看没指望了,苏舜钦一边卷铺盖,一边跟欧阳修表白:我想通了,何必天天为别人累死累活?以后我要做生意,造园林,想旅游就旅游,不挺好吗?
其实他并没想通。举家迁到苏州之初,他修建了今天的世界文化遗产——沧浪亭,写下了千古绝唱 《沧浪亭记》。但很快就不停地给范仲淹、欧阳修,各大机关的哥们儿和有关部门写信,车轱辘话说了八十遍,鸣冤叫屈,强烈要求平反昭雪。他无心观赏亲手打造的美丽花园,抱着酒壶度日,害得老婆跟着流泪,家庭气氛同他的身体一样,越来越糟。
好不容易挨到第四年,即庆历八年,开封突然决定起用苏舜钦,任命他当湖州长史,负责办公室工作。官虽不大,却显然是给出路。但他并不领情:朝廷光发了任命书,并没发平反文件,怎么有脸作?他就是在这种情绪中离开人世的,刚满四十岁。
看门道
苏舜钦理由一大堆,牛角尖钻到死,单单绕过了事实本身: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
在宋代,喝酒享乐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风气,以至于早在此事发生21年前,政府就设立了史上少有的喝酒税。因为宋代经济特点是藏富于民,第三产业自然早熟。而官员中文人雅士比较多,像苏舜钦那样把酒当水喝的大有人在。岳父亲眼看到他边看 《史记》、边叫好、边畅饮,书没看几页,酒下去一大壶。
宋代官员的工资是历代最高的,是汉代的10倍,比清代高好几倍,但公款吃喝仍然难免,有时还很严重,所以苏轼说官场是“酒食地狱”。可见兜里有钱,并不意味着不爱占便宜;制度如果跟不上,高薪未必养廉。
因此,从宋太祖起朝廷建立和完备了公务接待法律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宋代抓公款吃喝问题最具体、最严格。除了本文提到的三位名人,陆游、张孝祥等人都曾因此被严肃查处过。那么,苏舜钦犯事到底冤不冤? 第一个问题:公费还是自费?宋代有一项财务制度,叫做“公使钱”,即合法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差、办事开会需要公家管饭的,发给“券食”,就是领饭票吃食堂。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经费都属非法。
至于节日期间单位卖公物会餐,在法律上叫做私卖公物,严重的应该“杖九十”。如果确实是少量废品,朝廷不会上纲上线。进奏院纸张多,顺便又把非废品一块卖了,所以小金库比一般单位胖得多,不然不敢那样烧钱。因此说苏舜钦搞公款大吃大喝,并不过分。
第二个问题:公客还是私客?按照“公使钱”相关制度,参加消费的人员规定明确。苏舜钦攀比说大家都这样、本单位过去也这样,但他回避了要害:他组织的是哥们儿的私人聚会,跟职工福利和公务活动八竿子打不着,不然李定凭什么要参加?
用公款支付私用叫做“監主自盗”,依法可判死刑,这是王拱辰最主要的指控,也是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
第三个问题:还干了什么?宋朝法律规定,突破公务接待的具体规定,“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喝花酒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一个逃不掉。这场活动吃喝玩乐一条龙齐全,明显违法;打着进奏院的旗号大肆挥霍,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形象;组织者预先掏了点钱打掩护,并且不让晚辈参加,说明有主观故意,并且早有预谋。
家有家规,行有行规。官员这个职业意味着要向社会让渡部分私人权利,所以有的事别人能做,官员不能做;柳永能做,苏舜钦不能做。作为一个官员,苏舜钦如能恪守起码的职业底线,怎么可能违法犯罪?
总之,苏舜钦不但违反了职业操守和行政纪律,而且触犯了刑事法律。朝廷给予他的不是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处分,应该说是宽大得体的;后来又决定重新起用他,可见不是一棍子打死。苏舜钦得了便宜还不满足,拿宝贵生命和全家幸福为错误买单,真是糊涂透顶。
假如他是个明白人
苏舜钦的祖父是宋代第一个状元,当过首相;父亲是前工部侍郎,《宋史》 说“舜钦少慷慨有大志”。起先他被内招在县里抓公安,工作很出色,但他突然辞职了,说是不要照顾,要凭本事考。考中了进士,分配到中央机关,早早就被称为宋代的李白,加上年纪轻,前途一片光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传统观念总是期待人们做白璧无瑕的圣贤和完人,这有点脱离实际。毛泽东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犯错误,一种是已经死了的人,一种是还没有出生的人。犯错误并不反常,不知错才是问题。成功的事业往往是纠错的过程,成功的人无非是知错认错改错的人,失败者总是“连失败都有理”。
苏舜钦是典型的失败者性格,破罐子破摔,把问题统统归咎于外因,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他也不是成熟智慧的政界人物——假如他真认为有人害他,更应从严约束自己才对,为什么主动授人以柄呢?他不论客观事实,没有对错标准,倾向我的就是“君子”,批评我的就是“小人”。这种非理性、无原则的认识论,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糟粕,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早该抛弃了。
苏舜钦的教训启发我们,正因为人无完人,所以对待错误的态度至关重要,“过而能改”是一个干部重要的“德”,从这里可以推断他的未来。
明白人应该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遇到挫败感到难堪是人之常情,重新站起来就是一条汉子。
梅尧臣当时的心情比苏舜钦更复杂,他写诗骂了那个臭小子,排遣了自己的悔恨,顺利度过了适应期。
陆游在四川用公款“燕饮颓放”被撤职,自称“卷地西风满眼愁”,后来却以廉能兼具而多次升迁,将近80岁才退休。
滕子京被追加过几次处分、一次比一次重,但人家不但重建了岳阳楼,还修筑了岳州防洪大堤,根治了年年祸害百姓的水患,与 《岳阳楼记》一起名垂史册。
苏舜钦的综合素质不在他们之下,若有海阔天高的胸襟,成就一定不止于沧浪亭和 《沧浪亭记》。
“严管就是厚爱”,此话有深意。关键是能明白和体会到“厚爱”。做个明白人,不但对社会有益,自己也受益。
(选自《华声》2016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