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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全国各地政府采购已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还有效地遏制了公共采购领域中的腐败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在少数地方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的认识和误区,要加快政府采购的发展步伐,笔者认为当前应尽快走出“四个”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