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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广西、四川、广东等地调研,邀请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有关同志参加,并就草案的主要问题交换意见,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