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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份涉及面广、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宣言书,各方人士纷纷对此作出不同解读,各单位也都开始部署新的改革方案。《决定》囊括15大领域共60项具体任务,若都能落到实处,中国的改革事业必将再上新台阶。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许多具体事项,其弊端早已彰显,兴利除弊的民眾呼声早已很大,如废除劳教制度,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早就透露要废除,2013年“两会”期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议即行废止,却迟迟没有动静。而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一发布,据说北京某劳教所马上改换招牌为某监狱。其他关系民生的改革事项,如户籍、医疗、社保等方面,也存在某些政府主管部门拖延观望的情况。
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放开单独二胎”是三中全会《决定》中最具体且令人兴奋的亮点。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有媒体透露了些许相关信息,然而11月11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竟出来“辟谣”,称“不要相信网上传言”,否认生育政策即将调整,表示“中央还在定夺这件事,最终的文件还没有见到”,他们自己“也在密切关注中”。其实,废除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在民间和学界早已很强烈,近年每次“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各种相关议案,但都无法形成决议。从计生部门的“辟谣”中,我们可以看出,三中全会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更多是听取了学界专家和民间的意见和建议,而计生部门并非这项改革措施的积极参与者。甚至《决定》发表后,卫计委又马上站出来划条条框框,对这项措施做出限定,说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者不算独生子女,不准再生。当然,这些限定理由也有其合理性,但更多地应该看到独生子女政策在推行了3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已是大势所趋。
卫计委不仅在调整计生政策中慢半拍,而且其自身存有根深蒂固的部门既得利益,早应该成为改革的对象。广大民众早已质疑其所收的超生罚款,即所谓的“社会抚养费”依据何在,是否意味着交了钱就可以多生,每年约二百亿元的罚款到哪里去了。另外,如今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那么生孩子需要计生部门审批发“准生证”这样的政策,是否也需要调整?如今连劳动教养都已废止,计生部门是不是也应考虑执法更人性化一些呢?
许多政府部门对改革迟疑观望不作为,其实都是囿于自身的部门利益。如教育部对中小学划分重点择校弊政长期不改,不也是因为择校可收取可观的“赞助费”吗?“以药补医”弊政亦如此,医院与药企形成利益链,抬高药价敛财,卫生主管部门也长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进行大力整改。改革难就难在如何突破部门利益的盘根错节,如今改革已不容迟疑,要动真刀真枪祛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斩断部门利益的链条,不给阻碍、迟缓改革的势力预留任何利益空间。
由于先前诸多部门对改革的迟疑等待,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各级政府闻风而动,出现“扎堆改革”现象。这显然是好事,但也要反思体制性的弊端,为什么各部门都要待党中央发文后才改?为什么不尽早改,致使很多调整延迟?因利益关涉,以往一些政府部门改革缺乏主动性,而且惰性十足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这些都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改变。三中全会《决定》既已为党政各部门提出了具体任务,各级政府就应抛却自身利益纠葛,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党中央正在加大力度督导各级政府抓紧干,兑现已部署的各项改革承诺,增强人民对改革的信心,绝不能让改革措施落空。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许多具体事项,其弊端早已彰显,兴利除弊的民眾呼声早已很大,如废除劳教制度,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早就透露要废除,2013年“两会”期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议即行废止,却迟迟没有动静。而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一发布,据说北京某劳教所马上改换招牌为某监狱。其他关系民生的改革事项,如户籍、医疗、社保等方面,也存在某些政府主管部门拖延观望的情况。
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放开单独二胎”是三中全会《决定》中最具体且令人兴奋的亮点。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有媒体透露了些许相关信息,然而11月11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竟出来“辟谣”,称“不要相信网上传言”,否认生育政策即将调整,表示“中央还在定夺这件事,最终的文件还没有见到”,他们自己“也在密切关注中”。其实,废除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在民间和学界早已很强烈,近年每次“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各种相关议案,但都无法形成决议。从计生部门的“辟谣”中,我们可以看出,三中全会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更多是听取了学界专家和民间的意见和建议,而计生部门并非这项改革措施的积极参与者。甚至《决定》发表后,卫计委又马上站出来划条条框框,对这项措施做出限定,说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者不算独生子女,不准再生。当然,这些限定理由也有其合理性,但更多地应该看到独生子女政策在推行了3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已是大势所趋。
卫计委不仅在调整计生政策中慢半拍,而且其自身存有根深蒂固的部门既得利益,早应该成为改革的对象。广大民众早已质疑其所收的超生罚款,即所谓的“社会抚养费”依据何在,是否意味着交了钱就可以多生,每年约二百亿元的罚款到哪里去了。另外,如今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那么生孩子需要计生部门审批发“准生证”这样的政策,是否也需要调整?如今连劳动教养都已废止,计生部门是不是也应考虑执法更人性化一些呢?
许多政府部门对改革迟疑观望不作为,其实都是囿于自身的部门利益。如教育部对中小学划分重点择校弊政长期不改,不也是因为择校可收取可观的“赞助费”吗?“以药补医”弊政亦如此,医院与药企形成利益链,抬高药价敛财,卫生主管部门也长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进行大力整改。改革难就难在如何突破部门利益的盘根错节,如今改革已不容迟疑,要动真刀真枪祛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斩断部门利益的链条,不给阻碍、迟缓改革的势力预留任何利益空间。
由于先前诸多部门对改革的迟疑等待,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各级政府闻风而动,出现“扎堆改革”现象。这显然是好事,但也要反思体制性的弊端,为什么各部门都要待党中央发文后才改?为什么不尽早改,致使很多调整延迟?因利益关涉,以往一些政府部门改革缺乏主动性,而且惰性十足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这些都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改变。三中全会《决定》既已为党政各部门提出了具体任务,各级政府就应抛却自身利益纠葛,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党中央正在加大力度督导各级政府抓紧干,兑现已部署的各项改革承诺,增强人民对改革的信心,绝不能让改革措施落空。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