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比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利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而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9月8日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