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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兴隆乡读者安某来电:我有房屋3问。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0年.全县开展新一轮换证工作.我因不知情一直未申请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最近.黄某推倒我家院墙.并占用我部分宅基地施工建造房屋。我才知县里早为黄巢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涵盖我的部分宅基地。请问:我可以申请撤消该行政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