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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方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合作还存在“合作机制不完善、合作形式较单一、合作文化有隔阂”等问题,亟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探索“U-G-S”框架下的合作新模式,以促进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教师教育;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G451.1 文献标识码:A
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是实现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多年来,新疆师范大学突出“师范性、区域性”办学特色,牢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引领新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在“新疆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缘起: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重立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
新疆师范大学重新确立了师范类专业具体培养要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献身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和为振兴教育事业而奋斗的志向;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以及健全心理的新型师资;掌握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具备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能力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重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构建了以“教育贯通能力”为指向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打破学科本位,形成厚基础、宽口径的课程结构。通过通识课程,重视养成教育,强调知行合一;通过学科专业课程,拓展学科适应的空间,深化专业内涵;通过教育学科课程,突出教师教育的目的性与专门性;通过博雅课程,丰富学生的人文内涵,植入知识结构体系中的国际元素,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重建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新疆师范大学重建普通师范生的培养模式为“3+0.5+0.5”:即从四年制整体系统视野设计培养目标体系,制订各科类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各课程的教学内容,既保持了基础通识类课程内容,又增强了学科基础以及教育类课程模式,更增强了实践教学过程(课程程序和编排调整、岗前培训、心理、技能、技术、自主意识等等),实现了前3年基础通识+学科+教育基础+培训,第一个0.5支教实践,第二个0.5能力提高和拓展。
二、实践: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支撑
新疆师范大学在探索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过程中,建立完善了“三大支持系统”:
(一)形成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学习共同体”
一是教育理念相互渗透。教师培训的“全员培训、全过程培训、终身学习”等理念与师范生培养“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等理念相得益彰;二是教学资源共用共享。通过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将校内外专家“请进来,走出去”,对提升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三是学习“共同体”已经形成。一方面,教师培训使大学教授们和一线中小学教师有了紧密的接触,对任教师范生有了新的体会。另一方面,通过参训教师走上大学讲台为师范类本科生作专业研究汇报、师范类研究生/本科生参与示范课听课与评课并与参训教师建立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
(二)建设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U-S共生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与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长效的联动机制,先后在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40多所优质示范中小学、30余所优质幼儿园建立了教师培训的实践研修基地,并在南疆四地州建立了6个“自治区‘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创新模式试点计划”实习基地,并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基地的建设和相关研究工作。
(三)建立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U-G-S合作机制”
学校先后与伽师县、乌鲁木齐县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地方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发展规划、教师培训、实习支教、农村教育硕士培养、学历教育和教育干部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在三方合作中,高校负责理念引领、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人才资源保障。通过区域学校改进计划、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教育资源开发,促进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转化,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保障,为地方中小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政策保障和必要经费支持,为高校遴选教育实践基地、有效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条件保障,支持高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广大中小学校为高校提供教育实习平台、教育实验场域,并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分享教研成果等。
三、反思: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问题
(一)合作机制有待完善
从管理的角度而言,高校与政府、中小学各自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双方形成的合作更多是建立在关系基础上的一种自发行为,而不是建立在规范制度之上的系统的组织行为,由于没法建立明确的组织目标权利与责任制度以及相关的运行规则,由于缺乏相应组织化的安排,也就缺乏协同发展的组织规划性,常常使三方的合作陷入困境,有时候也就难以达成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形式比较单一
当前,高校与政府、中小学的基本做法是通过中小学教师培训、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和教育合作研究三大方式进行。但从深层次看,意识与行动存在脱节的情况,合作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比较简单、粗糙,缺乏对教师教育的整体思考,诸多教育合作研究也缺乏系统性和相关性,缺乏实践指导价值,难以拓展释放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常常导致合作难以持续、深入发展。
(三)合作文化仍有隔阂
由于我国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师教育系统比较封闭,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之间文化的融合尤为困难。高校与政府、中小学的组织文化本身就存在着差异,这差异的直接结果是三者蕴涵着的文化价值取向亦迥然不同,文化上的隔阂也必然导致对双方的协同发展的阻隔。面对现实的教育问题,各自有着不同的态度和方式,三方合作常常处于分离状态。
综上所述,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三大支持系统”的实践和尝试,为新疆师范大学探索高校与政府、中小学建立合作共同体,构建走向教学实践的教师教育范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尚处于探索的初期阶段,在促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有效性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共同探索。
关键词:教师教育;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G451.1 文献标识码:A
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是实现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多年来,新疆师范大学突出“师范性、区域性”办学特色,牢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引领新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在“新疆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缘起: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重立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
新疆师范大学重新确立了师范类专业具体培养要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献身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和为振兴教育事业而奋斗的志向;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以及健全心理的新型师资;掌握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具备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能力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重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构建了以“教育贯通能力”为指向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打破学科本位,形成厚基础、宽口径的课程结构。通过通识课程,重视养成教育,强调知行合一;通过学科专业课程,拓展学科适应的空间,深化专业内涵;通过教育学科课程,突出教师教育的目的性与专门性;通过博雅课程,丰富学生的人文内涵,植入知识结构体系中的国际元素,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重建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新疆师范大学重建普通师范生的培养模式为“3+0.5+0.5”:即从四年制整体系统视野设计培养目标体系,制订各科类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各课程的教学内容,既保持了基础通识类课程内容,又增强了学科基础以及教育类课程模式,更增强了实践教学过程(课程程序和编排调整、岗前培训、心理、技能、技术、自主意识等等),实现了前3年基础通识+学科+教育基础+培训,第一个0.5支教实践,第二个0.5能力提高和拓展。
二、实践: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支撑
新疆师范大学在探索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过程中,建立完善了“三大支持系统”:
(一)形成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学习共同体”
一是教育理念相互渗透。教师培训的“全员培训、全过程培训、终身学习”等理念与师范生培养“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等理念相得益彰;二是教学资源共用共享。通过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将校内外专家“请进来,走出去”,对提升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三是学习“共同体”已经形成。一方面,教师培训使大学教授们和一线中小学教师有了紧密的接触,对任教师范生有了新的体会。另一方面,通过参训教师走上大学讲台为师范类本科生作专业研究汇报、师范类研究生/本科生参与示范课听课与评课并与参训教师建立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
(二)建设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U-S共生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与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长效的联动机制,先后在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40多所优质示范中小学、30余所优质幼儿园建立了教师培训的实践研修基地,并在南疆四地州建立了6个“自治区‘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创新模式试点计划”实习基地,并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基地的建设和相关研究工作。
(三)建立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U-G-S合作机制”
学校先后与伽师县、乌鲁木齐县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地方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发展规划、教师培训、实习支教、农村教育硕士培养、学历教育和教育干部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在三方合作中,高校负责理念引领、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人才资源保障。通过区域学校改进计划、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教育资源开发,促进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转化,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保障,为地方中小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政策保障和必要经费支持,为高校遴选教育实践基地、有效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条件保障,支持高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广大中小学校为高校提供教育实习平台、教育实验场域,并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分享教研成果等。
三、反思: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的问题
(一)合作机制有待完善
从管理的角度而言,高校与政府、中小学各自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双方形成的合作更多是建立在关系基础上的一种自发行为,而不是建立在规范制度之上的系统的组织行为,由于没法建立明确的组织目标权利与责任制度以及相关的运行规则,由于缺乏相应组织化的安排,也就缺乏协同发展的组织规划性,常常使三方的合作陷入困境,有时候也就难以达成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形式比较单一
当前,高校与政府、中小学的基本做法是通过中小学教师培训、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和教育合作研究三大方式进行。但从深层次看,意识与行动存在脱节的情况,合作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比较简单、粗糙,缺乏对教师教育的整体思考,诸多教育合作研究也缺乏系统性和相关性,缺乏实践指导价值,难以拓展释放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常常导致合作难以持续、深入发展。
(三)合作文化仍有隔阂
由于我国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师教育系统比较封闭,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之间文化的融合尤为困难。高校与政府、中小学的组织文化本身就存在着差异,这差异的直接结果是三者蕴涵着的文化价值取向亦迥然不同,文化上的隔阂也必然导致对双方的协同发展的阻隔。面对现实的教育问题,各自有着不同的态度和方式,三方合作常常处于分离状态。
综上所述,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模式“三大支持系统”的实践和尝试,为新疆师范大学探索高校与政府、中小学建立合作共同体,构建走向教学实践的教师教育范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尚处于探索的初期阶段,在促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有效性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共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