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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于规范检察执法、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组织法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宜检察机关的发展和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需要,亟须修改。本文拟从组织法修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改的理论基础、修改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修改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立法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