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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找到生命伦理语言变化中的意义,并且在医学知识的基础上使语言的变化达致动态的平衡。对于新的生命科学问题,传统的哲学语言和医学人文用语已经失去了它们的表达性并趋于消亡,它们只是在技术对话时各学科主体保持尊严的一种工具。生命伦理学者应该同时具有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双重创造心理,因为生命伦理学本该是按照严格计划构成的语言观念的结构。最后,科学的、哲学的和伦理的语言作为一个紧密融合的整体,把艰涩的生命伦理问题推给真理检验。生命伦理学的体系应分列原理、原论和原用。其中,原理是学科的符质,为符义(原论)、符形(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