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少数基层公职人员,用法能力堪忧。有的对法律要件、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在处理行政事项时,存在瑕疵甚至错漏,“有的案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瑕疵、问题五花八门。在某上级监管部门下达的一份文书中,出现引错法律等6处硬伤”。
近期,记者在多地基层调研发现,经过多年推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取得较大进步,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在经济运行、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失信违约、执法失当等现象较为多发。部分基层干部理念有偏差,法治素养不足。一些行政事项权责不明晰,基层依法行政存在“不愿、不会、不便”等短板。
不愿: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
近年来,少数基层政府、部门在合同履行、建设征收、招投标等领域,因失信违约等引发的纠纷较为多发。这和一些公职人员理念出现偏差,法治意识淡薄有关。实际工作中,少数公职人员“怎么顺手怎么来”“怎么快捷怎么办”,不愿严格依法走程序,甚至认为“发展优先,法律靠边”。比如,某市自然资源局因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从一家房地产企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但在确定补偿价格时,却以一份超过有效期的评估报告作为依据,结果在双方诉讼中被判败诉。再如,某市经信部门在一起天然气供气区域划分中,未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选择审批天然气经营者,相关企业起诉后,该部门被判違反法定程序。
有法律人士反映,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以近几年在全国推开的法律顾问制度为例,实践中,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往往搞成“头衔顾问”“哑巴顾问”“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多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表示,只是偶尔参与诉讼代理、信访维稳等,深度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活动并不多,“有的顾问一年到头没事干”。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封丽霞认为,现实中,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持一种“原则上认同、工作上排斥、生活上漠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虚无主义态度。她认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有时候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太多、束缚手脚。他们在潜意识中,把法律当成一种“趋利避害”的实用主义工具,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可能有损自己利益的就打折扣、搞变通。
不会:法治素养薄弱,用法能力差
推动依法行政,关键在人。但少数基层公职人员法治素养薄弱,用法能力堪忧。有的对法律要件、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在处理行政事项时存在瑕疵甚至错漏;有的在开展行政执法时标准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隐患和矛盾。
为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重庆市潼南区自去年起率先建立行政监管前端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运行之初,就暴露出不少问题。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西北表示,不少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法定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都不熟悉,甚至不会用,“有的案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瑕疵、问题五花八门。在某上级监管部门下达的一份文书中,出现引错法律等6处硬伤”。
一些基层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程序、裁量权把握不当,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导致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开展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显示,一些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稳定性不够,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一企出事、众企关停、全体整治”的现象。生态环保领域存在执法检查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如对家具生产企业的环保执法,有区县要求经技术改造实现环保达标则行,有区县则直接要求企业搬离等。
不便:权责模糊,边界不清
近年来,武汉、长春等地相继发生数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引发关注。对此,多名受访人士认为,城管暴力执法折射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性矛盾仍较为突出。而在城管工作者内部,“啥都要管、压力大、执法难”一直是普遍存在的抱怨。
“当前,城管工作的职能已覆盖卫生、工商、环保、拆迁等诸多领域,管理事项几乎涵盖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什么都管的结果是权责模糊、边界不清。一些法律规范和程序上也说不清道不明,有些事还是管不好。”一名基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这样说。
乡镇等基层政府综合执法职责不够明晰,造成依法行政“不便”,也是基层干部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黄西北表示,综合执法改革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权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职责,但目前尚未细化和统一明其具体承担哪些事项,部分综合执法机构“无事可做”。对于委托执法事项,是否委托到乡镇街道一级,目前也未予以明确,各地受托执法事项权责失衡。
受访干部和法律专家表示,基层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便”等梗阻,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堵点,亟须从强化学用、加大惩戒、正向激励等方面补齐短板。
(《瞭望》新闻周刊)
近期,记者在多地基层调研发现,经过多年推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取得较大进步,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在经济运行、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失信违约、执法失当等现象较为多发。部分基层干部理念有偏差,法治素养不足。一些行政事项权责不明晰,基层依法行政存在“不愿、不会、不便”等短板。
不愿: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
近年来,少数基层政府、部门在合同履行、建设征收、招投标等领域,因失信违约等引发的纠纷较为多发。这和一些公职人员理念出现偏差,法治意识淡薄有关。实际工作中,少数公职人员“怎么顺手怎么来”“怎么快捷怎么办”,不愿严格依法走程序,甚至认为“发展优先,法律靠边”。比如,某市自然资源局因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从一家房地产企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但在确定补偿价格时,却以一份超过有效期的评估报告作为依据,结果在双方诉讼中被判败诉。再如,某市经信部门在一起天然气供气区域划分中,未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选择审批天然气经营者,相关企业起诉后,该部门被判違反法定程序。
有法律人士反映,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以近几年在全国推开的法律顾问制度为例,实践中,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往往搞成“头衔顾问”“哑巴顾问”“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多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表示,只是偶尔参与诉讼代理、信访维稳等,深度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活动并不多,“有的顾问一年到头没事干”。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封丽霞认为,现实中,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持一种“原则上认同、工作上排斥、生活上漠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虚无主义态度。她认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有时候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太多、束缚手脚。他们在潜意识中,把法律当成一种“趋利避害”的实用主义工具,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执行,可能有损自己利益的就打折扣、搞变通。
不会:法治素养薄弱,用法能力差
推动依法行政,关键在人。但少数基层公职人员法治素养薄弱,用法能力堪忧。有的对法律要件、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在处理行政事项时存在瑕疵甚至错漏;有的在开展行政执法时标准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隐患和矛盾。
为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重庆市潼南区自去年起率先建立行政监管前端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运行之初,就暴露出不少问题。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西北表示,不少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法定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都不熟悉,甚至不会用,“有的案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瑕疵、问题五花八门。在某上级监管部门下达的一份文书中,出现引错法律等6处硬伤”。
一些基层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程序、裁量权把握不当,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导致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开展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显示,一些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稳定性不够,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一企出事、众企关停、全体整治”的现象。生态环保领域存在执法检查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如对家具生产企业的环保执法,有区县要求经技术改造实现环保达标则行,有区县则直接要求企业搬离等。
不便:权责模糊,边界不清
近年来,武汉、长春等地相继发生数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引发关注。对此,多名受访人士认为,城管暴力执法折射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性矛盾仍较为突出。而在城管工作者内部,“啥都要管、压力大、执法难”一直是普遍存在的抱怨。
“当前,城管工作的职能已覆盖卫生、工商、环保、拆迁等诸多领域,管理事项几乎涵盖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什么都管的结果是权责模糊、边界不清。一些法律规范和程序上也说不清道不明,有些事还是管不好。”一名基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这样说。
乡镇等基层政府综合执法职责不够明晰,造成依法行政“不便”,也是基层干部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黄西北表示,综合执法改革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权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职责,但目前尚未细化和统一明其具体承担哪些事项,部分综合执法机构“无事可做”。对于委托执法事项,是否委托到乡镇街道一级,目前也未予以明确,各地受托执法事项权责失衡。
受访干部和法律专家表示,基层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便”等梗阻,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堵点,亟须从强化学用、加大惩戒、正向激励等方面补齐短板。
(《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