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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3月6日制定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相比,政策有了较大的变化。“新31号文件”将有助干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经营利润,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