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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府际合作融合发展机制的运行困境可以抽象概括为"三级运作"框架在决策、协调、执行与技术四个层面的低效化运作,其根源在于行政区与经济区的目标非一致性和区位非重合性的矛盾,具体表征为各地政府的非合作博弈行为。鉴于长三角府际合作现状并结合《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可以从"重塑融合理念、优化合作体制与搭构硬件网络"等层面构想长三角府际合作机制未来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