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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法国胁迫越南签订了不平等的《法越和平同盟条约》,(又称“第二次西贡条约》)8月,又签订了《法越通商章程》,从而不但强迫越南政府承认他们侵占越南南方六省的合法性,而且在越南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等殖民特权,控制了越南的外交和海关。他们虚伪地承认越南为“自主之国”,妄图割断中越宗藩关系,从而把孱弱不堪而又孤立无援的越南变成法国的殖民地。为了达到这一罪恶目的,从1875年到1883年的9年中,法国政府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