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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在拓宽落户通道,制定配套政策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意见》规定:将城中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