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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对公司法功能的解释多集中于经济层面,但在社会背景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该种解释未必十分有效。公司法的功能在风险社会下亦受社会政治因素的约束与影响。马克·罗伊教授比较了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所有权集中制受政治影响力的大小,并以此反映现代公司法功能中需要强化政治约束力以防范诸多社会风险。而通过重新解读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规范与党组织活动规范,可以发现要理解和把握公司法的现实与未来,也需要关注公司法功能的政治影响因素,以求防范未来公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