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适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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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手段和商业运作模式,它的成长不仅取决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成熟,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能否营造一种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适宜环境。围绕着如何营造适宜环境更快、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国政府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分岐,国内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推行电子商务的实践中也走了不同的道路,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教训。本文主要探讨政府究竟应怎样以史为鉴,进一步营造一个适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宽松环境,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推广应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手段和商业动作模式,它的成长不仅取决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成熟,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能否营造一种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适宜环境。所谓“三分技术,七分协调”,讲的就是要把包括工商、税务、银行、运输、商检、海关、外汇、保险、电信、认证等部门,以及商家、企业、客户等单位按一定规范与程序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共同完成有关电子商务活动。围绕着如何营造适宜环境,更快、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备国政府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分歧,国内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推行电子商务的实践中也走了不同的道路,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教训。这对于政府以史为鉴,进一步营造一个适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宽松环境,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国际上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政府原则立场
  
  1. 美国政府原则立场
  
  美国政府主张通过与各国讨论的方式达成对电子商务框架的共识,建立一个全球性的框架和协议;主张把权利分散给企业、社会机构和国际组织,鼓励企业协商订立标准,政府只有当非常必要时才采取准确的行动;在电子支付尚未定型之际,不宜骤然订立法律约束,可以视个案需要订立暂行办法;在电子商务规则方面,政府须从全球贸易着眼,颁布简单扼要的法令结构,并不受技术约束,具有长远适应性,法令仅在电子商务发展到有必要时,始作修改。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走向成熟,美国主张商品经由网络进行的交易,如电脑软件及网上服务等,一律免税,现已起草了对Internet商务在5年内暂停征收特种税的法案。在1998年11月30日发表的克林顿总统关于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最新规划中,还号召保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利益。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美国政府鼓励各国开放通信事业的公平竞争,并于1997年3月向世贸组织提出信息产品免税的建议。在美国的坚持下,世贸组织不顾一些发展中国家反对,还是同意继续使网络成为自由贸易区的现行做法,期限至少为一年。
  
  2. 新加坡政府原则立场
  
  新加坡政府认为,没有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电子商务不可能发展这么快,没有规则的贸易是危险的,但是政府职能应从垄断式管理转向提供服务。新加坡的所有电子商务活动都是由政府控制的,商业机构签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可得到研究和发展各种应用的资金支持。政府还设立了20亿美元的基金用于系统建设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政府认为,在未来的网络世界,政府不再是一个固定实体,而是竞争中的服务提供实体,各国政府之间是竞争的关系,看谁以最好的价格提供服务,以吸引智力和投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美国与新加坡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原则立场,折射出两国在政治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管理思想等方面的差异。在一个经济非常发达、国土辽阔、国民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都相当高的国家里,采取鼓励竞争的政策,以市场竞争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显然是明智的。而对一个计算机应用程度不太高,国土面积和人口都很小的国家,政府积极参与,加大扶持力度以推动电子商务的尽快实现。无疑也很有必要,也是可行的,况且新加坡政府也并不反对竞争,同样认为政府应从垄断式管理向提供优质服务转变。作为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中国,工业基础薄弱,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还很低,国民文化素质也难以适应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的要求,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下,企业经营方式陈旧,电子商务只是在媒体、技术方案提供商、网络厂商中很热,而真正应该热起来的千千万万企业却没热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借鉴美、新的经验,营造一个适合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宽松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国政府如何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适宜环境
  
  1.营造适宜的法律政策环境
  
  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发生纠纷,而网上纠纷又有其独特性,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统一的法律系统进行仲裁,纠纷就难以解决。那么,这个法律系统究竟应如何制定,应遵循什么原则?一是参加商业交易的各方应当能以电子方式选择交易方式,应能按双方意愿确定他们协议的条款。二是电子签名和电子文件应当具有与传统签名和文件同等的地位与效力。三是新的法律框架在技术上必须是中性的、强大的。也就是说它必须允许使用技术来解决诸如电子签名之类的问题,还必须能够使用随时间推移而出现的新技术。四是必须建立恰当的基本保护消费者的规定;制定国际规则,让消费者可明确对某交易应如何操作以及该交易所适应的消费者保护法;制定解决争端的有关法规等。
  此外,为了让全球电子商务繁荣起来,各国政府要相互合作,实行合理、适当和集中的统一税收政策。为确保建立统一性、非歧视性税收框架,并确保其不影响政府当局的公平性,以及传统征税的电子市场的发展,将包括销售税、国内商品税和增值税在内的间接税制实现现代化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指导全球电子商务税务政策制订的原则是:(1)对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的征税不应当高于相应的非电子商务的征税;(2)政府的正当目标应按中性,非歧视方式加以征收;(3)应当设计税收规则和有关的管理程序,以把税务执行费用减少到最低程度;(4)应当以市场而不是税收规则来决定新业务模型的建立;(5)联机电子商务应当是免税的,各国应通过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共识。
  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建立,将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全球化。我国应依据上述原则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必要的法规和税收制度,如合同法及相应的消费者保护法等。目前,统一合同法(技术合同、经济合同、对外经济合同统一)已经由全国人大通过后出台,在统一合同法中已承认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一样具合法性,意即可证明买卖成立,但不能解决合同纠纷(如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问题。
  
  2. 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法则,政府的职责就是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所有的企业都平等竞争。Internet的发展已向全世界证明,哪个国家电信垄断打破得较早,哪个国家的Internet就发展得快,电子商务就会相应地发展起来。自1998年2月,日内瓦国际会议上,68个国家签订世界电信资费协议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7国相继宣布开放电信业务。欧盟于1998年1月1日起所有成员国开放电话网络市场,实行自由竞争后,一年的运行结果表明,86%的用户满意于有较低的价格、较多的选择和更多的服务、更好的服务质量。我国由于原邮电部的长期封闭和垄断,带来技术水平低,产品90%以上靠进口,造成高额电信收费,服务种类有限,质量不高,网络运行速度慢,12亿人才有200多万用户,ISP举步维艰,从而进一步形成恶性循环。虽经几次调价,网络用户也没有大规模增长,反到不断听说ISP难以维持现状,被“中国电信”兼并的消息。“中国电信”指的是原邮电部旗下的全部电信资产,除拥有ChinaNet之外,还拥有光缆、数据网,以及一个规模为世界第一的完整的固定电话网络等基础设施,固定资产6000亿元。“中国电信”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1998年业务收入超过1800亿元,是中国联通的112倍。而吉通却只有几条卫星通道,两家资产存在天壤之别。加之,ChinaNet使用专线是以内部调拨的方式,无需支付租用线路的成本,与其他ISP比具有极大的优势。这一格局使国内新的市场进入者根本没有成长的空间,形不成竞争的局面,更谈不上竞争的公平与否。另一方面,“中国电信”的未来发展不能不思考“致命的威胁”——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时间表。电信市场一旦向外开放,以现在既低效又无变革动力的“中国电信”来说,恐怕无法“与狼共舞”。因此,切分“中国电信”,是中国电信业打破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关键性的一步棋。元旦前,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举行听证会,讨论降低电信资费问题,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透露:对“中国电信”进行资产分解,即把“中国电信”竖切分为固定电话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卫星传输公司和寻呼公司。“中国电信”的品牌由固定电话公司继承。这样有助于保持“中国电信”在国际上的原有竞争力与整体性。各专业公司近期仍是从事本专业的经营,以后将允许各自进入对方的业务领域,从而发展相互竞争的数字综合电信公司。
  
  3.营造适宜的管理和服务环境
  
  国内在推进电子商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商务网也建了许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政府主管部门主持建设和企业独立建设两种,其中经验值得总结。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是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并运营的唯一国家级外经贸专用电子商务网络,是国家“金关”工程的骨干网络。网络集外经贸管理、信息、服务三位一体。这个网络的建设实行集中领导、统一规划的原则,一方面可解决开展电子商务投资大,技术设备更新快而带来的风险,同时克服了企业各自建设导致的小规模、低水平盲目建设和发展的弊端;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标准化、安全保密的要求。如强制推行了进出口企业代码和进出口商品代码两项标准,为外经贸管理和电子商务开展提供了基础,对上网企业进行的资信审查和订立政府间的合作协议等措施,有利于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企业、地方存在认识问题,怕掌握不了现代化技术,怕地区和企业利益受损,许多信息不愿上网,只做信息的使用者,不做信息的提供者;二是技术和业务的有效结合方面有待提高,涉及到大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式等一系列非技术问题尚待解决;三是涉及更大范围的协作尚有待加强,与银行、税务等十几个部门的联网不是件容易事。
  近年来,我国各个国有商银行内部网络建设进展迅速,已建成自己的计算机通信网。这些网络基本能满足现阶段业务需要,和国际上也基本保持同步,银行内部的资金往来、管理、统计等业务相当便利,技术和应用能较好地结合起来,安全性也有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网络发展余地有限,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各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独立建设和管理自己的网络的费用也很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邮电部合作成立中元金融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设金融网,先做好银行的接入,再和商务公司连接,同时推动综合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从以上两网建设经验看,管理部门介入的时间不同,结果相同,即都实现了网络的互联互通。但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微妙,管得多了,企业不干,没有积极性;让企业放任自流吧,又造成大量重复建设,画地为牢,结果都是阻碍了信息化进程。因此,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究竟应管什么,不管什么,怎么管呢?笔者认为应提倡扶持和服务,而不是控制和干预,应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与利益,解除制约企业参与电子商务的一切人为羁绊。在怎么管的问题上:一是通过网络管理。因为要想让企业上网,政府必须首先上网,尤其是跟企业有密切联系的工商、税务等部门,把自己对外服务搬上网络,这一方面对企业上网起了引导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企业才会有紧迫感;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自己的信息、网络优势,对企业实行定题跟踪服务,专门针对企业目前的困境,提供解困分析报告,企业得到好处,上网就会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三是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众多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找出适合相应企业的最优解决方案;四是政府应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服务于电子商务的CA体系,制定企业上中国交易中心网的优惠措施,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统一高效的电子商务作业规范和程序,制定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的措施,包括:(1)优化供应链,在招标定点基础上建立工商联盟,降低供应成本;(2)减少中间环节与周转时间,实行直销,降低周转与管理成本;(3)共享公用设施,减少设备投资及设备维修与折旧,降低配置成本;(4)利用网络特点,形成规模经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经营成本;(5)对实行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以减免税费的优惠;(6)实行比较销售,引进竞争机制,降低销售价格。
  
  4.营造适宜的社会环境。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成长面临的社会环境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已走在了世界前列,试图将各自公司产品的标准置入Internet的国际标准中,电子商务国际谈判也主要集中在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而我国计算机应用水平相当落后,联网率低,绝大多数企业还不懂得如何应用电子手段来改进企业的经营,因此,营造适宜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环境任重道远。
  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建立一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电子商务国际框架。目前的电子商务国际谈判主要集中在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这样的国际磋商机制与Internet的基本原则是不符的,对形成电子商务的国际框架也是不利的。另一方面,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电子商务只能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就无法实现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因此,应该吸收包括中国在内的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加到对话中来,对话应包括区域、政府和企业几个不同层次。
  加强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电子商务要适应市场全球化的新形势,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并且得到广泛的普及应用,标准非常重要。我们现在似乎满足于现状,缺乏危机感,许多人谈到Internet时,大多只想到它的短期经济效益,这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当前欧美各国,尤其是以美国各大公司为主都试图将各自产品的标准置入Internet的国际标准中,以使自己的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意味着什么?一旦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成为国际通行的贸易手段,中国将身不由己。所以,组织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进行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已势在必行。
  重点树立典型应用,带动其他企业逐步普遍利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涉及的领域众多,形式多样,加上中国行业和区域差别较大,企业管理水平有高有低,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不统一,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应重点树立应用电子商务成功的企业为典型,使其他企业逐渐引进电子商务,带动网上购物流行,从而提高网络普及率,提高公民对网络时代的适应能力。
  加速金融电子化进程。要想促进中国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企业信息化的基础,金融电子化是保证。因此,金融电子化工作要配合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金融体制的改革,服务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立方便企业和个人用户的目标,在跨银行、跨地区的贸易结算、资金划拨等方面有所突破,以适应信息时代要求,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随时随地享受到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加强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障碍之一是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缺乏,尤其是对国际电子商务知识的缺乏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绝大多数企业还不了解电子商务处理方式,不懂得如何应用电子手段来改进企业的经营。因此,一是要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Internet网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特别要把增强各级(类)企业第一把手的信息意识和电子商务观念,放在重要位置,要把各级(类)企业第一把手学会用计算机管理和决策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程度作为考核各级(类)第一把手政绩和业绩的重要内容。二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面向不同阶层和不同需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技能以及电子商务知识的教育,逐步启动“全民电脑普及工程”,并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以构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基础。三是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为了在未来的网络世界中尽早抢占有利位置,目前不少国家都在加紧营造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适宜环境,其中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对于中国来说电子商务成长面临的环境是:政策法规不健全,政企不分,垄断依然存在,企业网络意识相当薄弱,金融电子化还没实现,信用制度不整,相关专业人才十分缺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抓住信息化革命带来的本世纪最后一次“跳跃”机会,积极创造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适宜环境,就成了当务之急。因此,这一问题不仅应引起各界人士的深思,而且更应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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