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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是商品,电力企业通过销售电获得利润,而用户的窃电行为会给供电企业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反窃电是电力企业一项重要的工作,本文主要分析探讨窃电行为发生的原因及特点,研究反窃电的方法和措施,减少供电企业的损失。
关键词:窃电;反窃电;思考
引言
电已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进步所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能源,人类的所有活动几乎都与电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用电量的增大,尤其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窃电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电力企业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窃电问题不仅困扰电力企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到了不管不行,非管不可的程度。
本文就窃电形成的原因、特点和应采取的对策做一简要的分析和阐述。
1.窃电发生的原因
严重的窃电现象是与用户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电价及用户承受能力、电能计量设备的防盗可靠性、用电营销管理水平、营销人员素质、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密切相关的,是诸多因素焦聚一起而形成的。
1.1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法律制度还在建立和完善阶段,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虽然《电力法》等一些电力保护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但是由于宣传和普及滞后,很多用户对电的商品属性和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明确,加上多年来对窃电行为重罚轻打的处理方式,是导致窃电多发的主要原因。
1.2用电管理上存在漏洞
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的电力用户分散,营销人员少,以及营销各环节间制约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窃电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违法成本低,因此导致窃电行为屡屡发生。
1.3供电线路安全水平低
青海的经济发展较全国来比处于落后地位,供电线路安全水平及防护水平低,很多低压线路直接从居民房顶跨过,使用户窃电很容易,而且很难发现。
1.4个人利益驱使
对于用户来说,窃电可以使自己少缴纳电费甚至不缴纳电费,可以通过窃电获取利益,且在目前社会环境中违法成本很低,导致窃电行为屡禁不止。
1.5地区经济特点造成窃电
青海流经相对落后,企业以高耗能加工生产为主,因此电费是其生产经营的一大成本,加之耗能高,经济效益不好,支付电费是一大难题。于是,一些用户就用窃电来降低成本和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甚至完全靠窃电给工人开工资。而特定的供电方式和供电设施的落后又为窃电大开了方便之门。
2.窃电行为的特点
2.1窃电行为呈现出普遍性的特点。
居民窃电现象严重,平户区和供暖条件差的住宅小区尤为突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窃电比例相当高,是反窃电工作的重点目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窃电率上升迅速,而且窃取量大,造成的损失惊人。
2.2窃电行为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过去窃电行为主体基本局限于居民,而近年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已变得多元化,居民、个体和私营经济组织、集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机关和部队也窃电。
2.3窃电手段日趋隐蔽并向高科技发展。
过去查获的窃电多使用简单的容易操作也比较暴露的手段,如利用U型导线分流、别卡表盘、开封拨表、表外接线等,这些方法都比较容易查获,但近几年利用上述手段窃电的已不多见。改变CT变比、电压线虚接、反接、压皮接线、隐蔽处安装过流开关或双头刀闸控制表外线、利用营销工作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或与营销人员相勾结积攒电量后事故换表消除表上电量等成为近几年主要的窃电方法。还有些居民用户在房屋建设之初就已经预埋了窃电用的导线回路,最近,一种科技含量较高的遥控窃电装置也开始出现在市场,窃电查处越来越难。
3.反窃电的思路
“打防结合,多策并举”是反窃电工作的必由之路,既然窃电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
3.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要利用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用户依法用电,也借此引起有关国家机关对窃电违法犯罪现象的关注是电力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3.2完善用电营销监督管理措施
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供电企业利益的维护者,然而个别职工却与用户勾结窃电,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任凭电能流失而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对上述行为不仅要从行政上、法律上予以追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用电营销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堵塞漏洞,不给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3.3增强供电计量设施的防盗可靠性
供电企业要加大供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力线路运行水平,做好防窃电措施,增加供电计量装置的防盗可靠性,最大程度的遏制窃电的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负荷控制系统的监控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减少因窃电造成的损失 。防窃电改造是加强用电市场管理,防止窃电,降低线损的一项及其重要的措施,这项工作必须做,而且要做好,要见实效。要坚决杜绝只重速度和完成投资额而忽视改造质量的情况。目前已经发现有改造完的计量装置出现线相反接、电压线虚接等造成电能流失的情况,这种改造不但不能防窃电,而且还给窃电者提供了狡辩的理由,给案件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
3.4依法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保证安全供用电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是供电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做好正常用电检查的同时,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凭借国家法律强制力,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在电力企业将行政职能移交给政府后显得尤为重要。多年来供点企业在防窃电改造、用电检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窃电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窃电行为打击的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实际上是对窃电行为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这种办法由于没有实际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执行过程中显得极为软弱且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种单一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用电市场形势和反窃电工作的需要。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和惩戒作用,发挥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专政职能,对因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给予治安处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盗窃数额较大而构成犯罪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和严重的窃电局面,仅靠供电企业孤军奋战是不行的。
3.5建立专业反窃电队伍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具有一定执法权限的专业反窃电队伍,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窃电行為具有普遍、量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同时又具有违法性和应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性。上述特性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独立开展反窃电工作受企业的法律地位制约而缺少必要的权力和工作力度,而司法机关办理窃电案件又受到警力和技术限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通过政府支持取得一定执法权的专业反窃电队伍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最佳办法。
4.结语
窃电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窃电行为会危及供电企业生存大计一点都不为过,全国各省先后出台了反窃电地方性法规,一些省份虽未搞地方立法,也由政府或公检法机关与电力部门联合发布了反窃电的命令或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全国各地对反窃电工作的重视,而重视源于窃电问题的严重。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电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不仅要抓好生产和经营,还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关键词:窃电;反窃电;思考
引言
电已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进步所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能源,人类的所有活动几乎都与电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用电量的增大,尤其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窃电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电力企业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窃电问题不仅困扰电力企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到了不管不行,非管不可的程度。
本文就窃电形成的原因、特点和应采取的对策做一简要的分析和阐述。
1.窃电发生的原因
严重的窃电现象是与用户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电价及用户承受能力、电能计量设备的防盗可靠性、用电营销管理水平、营销人员素质、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密切相关的,是诸多因素焦聚一起而形成的。
1.1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法律制度还在建立和完善阶段,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虽然《电力法》等一些电力保护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但是由于宣传和普及滞后,很多用户对电的商品属性和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明确,加上多年来对窃电行为重罚轻打的处理方式,是导致窃电多发的主要原因。
1.2用电管理上存在漏洞
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的电力用户分散,营销人员少,以及营销各环节间制约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窃电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违法成本低,因此导致窃电行为屡屡发生。
1.3供电线路安全水平低
青海的经济发展较全国来比处于落后地位,供电线路安全水平及防护水平低,很多低压线路直接从居民房顶跨过,使用户窃电很容易,而且很难发现。
1.4个人利益驱使
对于用户来说,窃电可以使自己少缴纳电费甚至不缴纳电费,可以通过窃电获取利益,且在目前社会环境中违法成本很低,导致窃电行为屡禁不止。
1.5地区经济特点造成窃电
青海流经相对落后,企业以高耗能加工生产为主,因此电费是其生产经营的一大成本,加之耗能高,经济效益不好,支付电费是一大难题。于是,一些用户就用窃电来降低成本和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甚至完全靠窃电给工人开工资。而特定的供电方式和供电设施的落后又为窃电大开了方便之门。
2.窃电行为的特点
2.1窃电行为呈现出普遍性的特点。
居民窃电现象严重,平户区和供暖条件差的住宅小区尤为突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窃电比例相当高,是反窃电工作的重点目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窃电率上升迅速,而且窃取量大,造成的损失惊人。
2.2窃电行为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过去窃电行为主体基本局限于居民,而近年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已变得多元化,居民、个体和私营经济组织、集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机关和部队也窃电。
2.3窃电手段日趋隐蔽并向高科技发展。
过去查获的窃电多使用简单的容易操作也比较暴露的手段,如利用U型导线分流、别卡表盘、开封拨表、表外接线等,这些方法都比较容易查获,但近几年利用上述手段窃电的已不多见。改变CT变比、电压线虚接、反接、压皮接线、隐蔽处安装过流开关或双头刀闸控制表外线、利用营销工作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或与营销人员相勾结积攒电量后事故换表消除表上电量等成为近几年主要的窃电方法。还有些居民用户在房屋建设之初就已经预埋了窃电用的导线回路,最近,一种科技含量较高的遥控窃电装置也开始出现在市场,窃电查处越来越难。
3.反窃电的思路
“打防结合,多策并举”是反窃电工作的必由之路,既然窃电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
3.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要利用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用户依法用电,也借此引起有关国家机关对窃电违法犯罪现象的关注是电力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3.2完善用电营销监督管理措施
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供电企业利益的维护者,然而个别职工却与用户勾结窃电,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任凭电能流失而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对上述行为不仅要从行政上、法律上予以追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用电营销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堵塞漏洞,不给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3.3增强供电计量设施的防盗可靠性
供电企业要加大供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力线路运行水平,做好防窃电措施,增加供电计量装置的防盗可靠性,最大程度的遏制窃电的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负荷控制系统的监控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减少因窃电造成的损失 。防窃电改造是加强用电市场管理,防止窃电,降低线损的一项及其重要的措施,这项工作必须做,而且要做好,要见实效。要坚决杜绝只重速度和完成投资额而忽视改造质量的情况。目前已经发现有改造完的计量装置出现线相反接、电压线虚接等造成电能流失的情况,这种改造不但不能防窃电,而且还给窃电者提供了狡辩的理由,给案件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
3.4依法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保证安全供用电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是供电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做好正常用电检查的同时,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凭借国家法律强制力,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在电力企业将行政职能移交给政府后显得尤为重要。多年来供点企业在防窃电改造、用电检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是,窃电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窃电行为打击的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实际上是对窃电行为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这种办法由于没有实际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执行过程中显得极为软弱且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种单一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用电市场形势和反窃电工作的需要。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和惩戒作用,发挥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专政职能,对因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给予治安处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盗窃数额较大而构成犯罪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和严重的窃电局面,仅靠供电企业孤军奋战是不行的。
3.5建立专业反窃电队伍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具有一定执法权限的专业反窃电队伍,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窃电行為具有普遍、量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同时又具有违法性和应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性。上述特性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独立开展反窃电工作受企业的法律地位制约而缺少必要的权力和工作力度,而司法机关办理窃电案件又受到警力和技术限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通过政府支持取得一定执法权的专业反窃电队伍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最佳办法。
4.结语
窃电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窃电行为会危及供电企业生存大计一点都不为过,全国各省先后出台了反窃电地方性法规,一些省份虽未搞地方立法,也由政府或公检法机关与电力部门联合发布了反窃电的命令或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全国各地对反窃电工作的重视,而重视源于窃电问题的严重。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电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不仅要抓好生产和经营,还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