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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鲁大学教授布鲁斯·阿克曼在三卷本《我们人民》的后两卷中,将南北战争、罗斯福新政、民权运动视为美国建国之后的三大宪政转型时刻。南北战争连同随后通过的三条宪法修正案,解决了立宪时遗留的奴隶制问题以及联邦与州之间的主权归属之争,并且(尤其是第十四修正案)为司法审查在未来发挥更大作用埋下了伏笔;罗斯福新政打破了政府不应干预经济生活的迷思,其在社会保障、劳资关系、基础建设等各方面的举措迄今仍在塑造着美国政治经济的面貌;民权运动不但促成了种族隔离在法律上的废除,更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的社会文化规范,令以往大行其道的歧视言论与观念逐渐遭到主流舆论唾弃(尽管特朗普的上台再次显示出种族主义的根深蒂固)。
种族问题是贯穿整个美国政治史的根本线索之一,其影响在几次宪政转型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南北战争及民权运动的种族背景毋庸赘言;新政的主题是经济与社会福利,种族因素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很容易遭到忽视。然而这种忽视,恰恰是美国主流政治叙事对自身种族主义罪恶持续遮蔽的后果。
因为反对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政策而流亡美国的意大利作家费雷罗(Leo Ferrero),一九三三年在美国南部调研时感慨道:“我在这里总是因为黑人问题而和别人激烈争吵。南部对待黑人的态度真是完全疯狂——这里没有任何[白]人对黑人遭受的苦难有哪怕一丁点儿的理解。多么贫瘠的想象力啊!几乎没有一个[南方白]人意识到政治自由与法律权利的重要性。每个[南方白]人都眷恋着[对黑人的]暴政与私刑。”黑人社会学家、民权运动先驱杜波伊斯(W.E.B.Du Bois)也在一九三五年写道:“美国黑人面临的情况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危急——一八三。年[废奴主义兴起时]没有,一八六一年[内战爆发时]没有,一八六七年[南方重建启动时]也没有。黑人对最基本的正义的诉求,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人置若罔闻。我们中间有四分之三的人被剥夺了投票权,可是没有哪位撰文论述民主改革的作者对黑人问题说过哪怕一个字。”
这便是整个二十世纪上半叶美国种族政治的大环境,也是罗斯福新政出台前后的时代背景。这是一个种族隔离制度在南部十七个州依法实施(并被威尔逊引入联邦政府内部)、全国公众对此习以为常的时代,是一个白人暴民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少数族裔动用“私刑”(lynching,包括绞死、砍头、火烧、鞭打、阉割等形式)的时代,也是一个“南部阵营”(the Southern Bloc,亦称Solid South)在民主党内以及国会中掌握着不成比例的政治权势的时代。不理解这个时代特殊的种族背景,就无法理解罗斯福新政的许多具体措施,及其对美国种族状况持续至今的深远影响。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家罗伯特·利伯曼的《挪动肤色分界线》(Lieberman,1998),以及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埃拉·卡茨内尔森的《当平权行动只惠及白人时》(Katznelson,2005),正是理解新政与种族之间关系及其后果的必读之作。
美国政治中的所谓“南部”,并不是指地理意义上的整个美国南方,而是从东南沿海到中南部的十来个州,其具体范围在不同时代有所变动。从一八七七年“南方重建”失败,到一九六四年《民权法案》通过,其间的将近一百年中,内战时“南方邦联”(Confederacy)的十一个加盟州(南卡、密西西比、佛罗里达、阿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得克萨斯、弗吉尼亚、阿肯色、田纳西、北卡),以及周边的六七个州,从州立法机构、各级地方公职到国会席位基本被民主党把持;而这些南方民主党人掌权后,一方面推行吉姆克罗法与种族隔离制度、采用各种手段剥夺黑人及其他少数族裔的投票权,另一方面在参选资格上刁难共和党,逼得后者撤走这些州里的基层组织,造成事实上的一党制。到了二十世纪初,立法强制执行种族隔离的州数量稳定在十七个,它们在联邦政治中共同进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南部阵营”;当时全国大约四分之三的黑人,都居住在这些南部州。
“南部阵营”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人口上,与其他区域相比都处于劣势。然而宪法以及國会章程的设置,令该阵营的政治力量得到不成比例的放大。各州不论大小,在参议院中一律拥有两个席位,这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工业化程度较高、人口较稠密的东北部及西部的政治力量。同时,参议院里的“阻挠议事”制度,意味着只要一个阵营拉到三分之一的票数,就可以阻挠任何议案的通过,大大提高了少数派讨价还价的能力,而南部阵营恰好达到这个票数,整个二十世纪上半叶多次利用阻挠议事制度令国会无法制定“反私刑法”。
此外同样重要的是,国会里的各种法案,往往需要经由两院相关领域的委员会先行草拟与推荐,才能进入实际的表决程序,而委员会的遴选及职位安排极其依赖议员的“年资”,也就是任职本院议员的时间长短。在一党专政的南部州,国会民主党议员一旦当选便高枕无忧,连任几十年是家常便饭,相反,在两党竞争相对激烈的其他州,议员更换频繁、年资较浅,因此国会委员会中的关键职位基本被来自南部阵营的议员把持,从委员会中出炉的草案也因此不得不深深打下他们的烙印。
大萧条后,民主党入主白宫、夺得参众两院多数,看似大有可为。然而此时国会内部,毋宁说是北方民主党、南方民主党、共和党三足鼎立的局面,北方民主党虽有行政部门作为后盾,但国会绝大多数委员会的主席职位却掌握在南方民主党手中。共和党经过老罗斯福、老拉弗雷特两次脱党分裂,塔夫特、柯立芝一脉的小政府主义者在党内占了上风,无意与罗斯福联手推行经济刺激和社会再分配;雄心勃勃规划新政的北方民主党人,只能与南方民主党议员合作。
南部各州本来较为贫困,在大萧条冲击下比全国其他地区更加亟须联邦政府的救济,因此南方民主党人至少在早期时是从理念上全盘支持新政的(但到了后期,由于担心工会活动提高黑人劳动者的参政意识,多数南方民主党议员转而反对新政中对于劳资关系的立法)。尽管如此,对于南部阵营的议员们来说,防止黑人(以及其他有色人种)在社会经济地位上与白人平起平坐,是和在经济危机中化险为夷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加重要)的政治任务;如果南部白人获得联邦经济援助的前提是让黑人们享受同等机会的救济与福利,甚至是打破种族隔离制度,那么他们宁可谁都别拿到这些援助。 退伍军人职业培训的情况与此类似。以佐治亚州为例,一九四六年全州二百四十六个职业培训项目中,只有六个对黑人开放;不但如此,在退伍军人报名参加职业培训之前,他们还得首先找到愿意为其担保的雇主,这个要求进一步将黑人排除在培训项目之外。在《退伍军人权利法案》生效头两年退伍的十二万南部黑人士兵中,只有七千人获得了职业培训的机会。
除此之外,新政的住房政策同样对后世种族关系影响至深。对于这段历史,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教授理查德·罗瑟斯坦在其新著《法律的肤色》(Rothstein,2017)的相关章节中梳理尤详。
概而言之,在新政以前,美国房地产业的通行规则是购房首付必须达到一半以上、剩余按揭部分采取高息贷款且必须在五到七年内偿清,这样的要求足以令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其中城市中产与劳工阶层的住房拥有率尤为低下。罗斯福上台后,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念,先后成立“房主贷款公司”(Home Owners’Loan Corporation HOLC)与联邦住房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FHA),由政府出面為购房者担保,延长按揭年限、降低首付比例与房贷利息,大幅提高了美国民众的自有住房率,令城郊中产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美涌现。截至一九五。年,全美大约一半的住房按揭均经由FHA(以及退伍军人事务局)担保。从一九三四年到一九七二年,FHA直接帮助将近一千一百万户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住宅,帮助另外两千二百万户家庭修缮了房屋。
但在这个过程中,HOLC与FHA刻意将黑人及其他有色人种排除在购房担保范围之外。从一九三四年到一九六二年,FHA一共向新屋主提供了一千二百亿美元的购房担保,其中超过98%提供给了白人。FHA的《担保手册》明确规定,若一个社区内“混入了不和谐的种族或民族群体”,则该社区内的所有房产均将被降低评级,不能获得FHA担保。这一政策不但鼓励而且变相强迫开发商采取种种手段将有色人种驱逐出待开发的住宅小区,甚至驱逐出开发区周边的其他社区(因为如果周边社区存在黑人等有色人种居民的话,FHA同样可能拒绝担保)。比如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兴建的郊外住宅区、被后世奉为全美战后郊区开发的原型与楷模的纽约州拿骚郡(Nassau County)莱维顿镇(Levittown),其承建商莱维特父子公司(Levitt
种族问题是贯穿整个美国政治史的根本线索之一,其影响在几次宪政转型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南北战争及民权运动的种族背景毋庸赘言;新政的主题是经济与社会福利,种族因素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很容易遭到忽视。然而这种忽视,恰恰是美国主流政治叙事对自身种族主义罪恶持续遮蔽的后果。
因为反对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政策而流亡美国的意大利作家费雷罗(Leo Ferrero),一九三三年在美国南部调研时感慨道:“我在这里总是因为黑人问题而和别人激烈争吵。南部对待黑人的态度真是完全疯狂——这里没有任何[白]人对黑人遭受的苦难有哪怕一丁点儿的理解。多么贫瘠的想象力啊!几乎没有一个[南方白]人意识到政治自由与法律权利的重要性。每个[南方白]人都眷恋着[对黑人的]暴政与私刑。”黑人社会学家、民权运动先驱杜波伊斯(W.E.B.Du Bois)也在一九三五年写道:“美国黑人面临的情况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危急——一八三。年[废奴主义兴起时]没有,一八六一年[内战爆发时]没有,一八六七年[南方重建启动时]也没有。黑人对最基本的正义的诉求,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人置若罔闻。我们中间有四分之三的人被剥夺了投票权,可是没有哪位撰文论述民主改革的作者对黑人问题说过哪怕一个字。”
这便是整个二十世纪上半叶美国种族政治的大环境,也是罗斯福新政出台前后的时代背景。这是一个种族隔离制度在南部十七个州依法实施(并被威尔逊引入联邦政府内部)、全国公众对此习以为常的时代,是一个白人暴民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少数族裔动用“私刑”(lynching,包括绞死、砍头、火烧、鞭打、阉割等形式)的时代,也是一个“南部阵营”(the Southern Bloc,亦称Solid South)在民主党内以及国会中掌握着不成比例的政治权势的时代。不理解这个时代特殊的种族背景,就无法理解罗斯福新政的许多具体措施,及其对美国种族状况持续至今的深远影响。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家罗伯特·利伯曼的《挪动肤色分界线》(Lieberman,1998),以及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埃拉·卡茨内尔森的《当平权行动只惠及白人时》(Katznelson,2005),正是理解新政与种族之间关系及其后果的必读之作。
美国政治中的所谓“南部”,并不是指地理意义上的整个美国南方,而是从东南沿海到中南部的十来个州,其具体范围在不同时代有所变动。从一八七七年“南方重建”失败,到一九六四年《民权法案》通过,其间的将近一百年中,内战时“南方邦联”(Confederacy)的十一个加盟州(南卡、密西西比、佛罗里达、阿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得克萨斯、弗吉尼亚、阿肯色、田纳西、北卡),以及周边的六七个州,从州立法机构、各级地方公职到国会席位基本被民主党把持;而这些南方民主党人掌权后,一方面推行吉姆克罗法与种族隔离制度、采用各种手段剥夺黑人及其他少数族裔的投票权,另一方面在参选资格上刁难共和党,逼得后者撤走这些州里的基层组织,造成事实上的一党制。到了二十世纪初,立法强制执行种族隔离的州数量稳定在十七个,它们在联邦政治中共同进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南部阵营”;当时全国大约四分之三的黑人,都居住在这些南部州。
“南部阵营”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人口上,与其他区域相比都处于劣势。然而宪法以及國会章程的设置,令该阵营的政治力量得到不成比例的放大。各州不论大小,在参议院中一律拥有两个席位,这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工业化程度较高、人口较稠密的东北部及西部的政治力量。同时,参议院里的“阻挠议事”制度,意味着只要一个阵营拉到三分之一的票数,就可以阻挠任何议案的通过,大大提高了少数派讨价还价的能力,而南部阵营恰好达到这个票数,整个二十世纪上半叶多次利用阻挠议事制度令国会无法制定“反私刑法”。
此外同样重要的是,国会里的各种法案,往往需要经由两院相关领域的委员会先行草拟与推荐,才能进入实际的表决程序,而委员会的遴选及职位安排极其依赖议员的“年资”,也就是任职本院议员的时间长短。在一党专政的南部州,国会民主党议员一旦当选便高枕无忧,连任几十年是家常便饭,相反,在两党竞争相对激烈的其他州,议员更换频繁、年资较浅,因此国会委员会中的关键职位基本被来自南部阵营的议员把持,从委员会中出炉的草案也因此不得不深深打下他们的烙印。
大萧条后,民主党入主白宫、夺得参众两院多数,看似大有可为。然而此时国会内部,毋宁说是北方民主党、南方民主党、共和党三足鼎立的局面,北方民主党虽有行政部门作为后盾,但国会绝大多数委员会的主席职位却掌握在南方民主党手中。共和党经过老罗斯福、老拉弗雷特两次脱党分裂,塔夫特、柯立芝一脉的小政府主义者在党内占了上风,无意与罗斯福联手推行经济刺激和社会再分配;雄心勃勃规划新政的北方民主党人,只能与南方民主党议员合作。
南部各州本来较为贫困,在大萧条冲击下比全国其他地区更加亟须联邦政府的救济,因此南方民主党人至少在早期时是从理念上全盘支持新政的(但到了后期,由于担心工会活动提高黑人劳动者的参政意识,多数南方民主党议员转而反对新政中对于劳资关系的立法)。尽管如此,对于南部阵营的议员们来说,防止黑人(以及其他有色人种)在社会经济地位上与白人平起平坐,是和在经济危机中化险为夷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加重要)的政治任务;如果南部白人获得联邦经济援助的前提是让黑人们享受同等机会的救济与福利,甚至是打破种族隔离制度,那么他们宁可谁都别拿到这些援助。 退伍军人职业培训的情况与此类似。以佐治亚州为例,一九四六年全州二百四十六个职业培训项目中,只有六个对黑人开放;不但如此,在退伍军人报名参加职业培训之前,他们还得首先找到愿意为其担保的雇主,这个要求进一步将黑人排除在培训项目之外。在《退伍军人权利法案》生效头两年退伍的十二万南部黑人士兵中,只有七千人获得了职业培训的机会。
除此之外,新政的住房政策同样对后世种族关系影响至深。对于这段历史,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教授理查德·罗瑟斯坦在其新著《法律的肤色》(Rothstein,2017)的相关章节中梳理尤详。
概而言之,在新政以前,美国房地产业的通行规则是购房首付必须达到一半以上、剩余按揭部分采取高息贷款且必须在五到七年内偿清,这样的要求足以令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其中城市中产与劳工阶层的住房拥有率尤为低下。罗斯福上台后,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念,先后成立“房主贷款公司”(Home Owners’Loan Corporation HOLC)与联邦住房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FHA),由政府出面為购房者担保,延长按揭年限、降低首付比例与房贷利息,大幅提高了美国民众的自有住房率,令城郊中产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美涌现。截至一九五。年,全美大约一半的住房按揭均经由FHA(以及退伍军人事务局)担保。从一九三四年到一九七二年,FHA直接帮助将近一千一百万户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住宅,帮助另外两千二百万户家庭修缮了房屋。
但在这个过程中,HOLC与FHA刻意将黑人及其他有色人种排除在购房担保范围之外。从一九三四年到一九六二年,FHA一共向新屋主提供了一千二百亿美元的购房担保,其中超过98%提供给了白人。FHA的《担保手册》明确规定,若一个社区内“混入了不和谐的种族或民族群体”,则该社区内的所有房产均将被降低评级,不能获得FHA担保。这一政策不但鼓励而且变相强迫开发商采取种种手段将有色人种驱逐出待开发的住宅小区,甚至驱逐出开发区周边的其他社区(因为如果周边社区存在黑人等有色人种居民的话,FHA同样可能拒绝担保)。比如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兴建的郊外住宅区、被后世奉为全美战后郊区开发的原型与楷模的纽约州拿骚郡(Nassau County)莱维顿镇(Levittown),其承建商莱维特父子公司(Levi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