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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需要我们熟悉市场化条件下的法律、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建立规范化的市场管理体制,完善法律风险应对的策略和措施,依法适应竞争,参与竞争,赢得竞争。这种形势下,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电力企业,必须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顺应能源革命趋势,着眼于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企业建设,以法治建设助推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法治建设;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我们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企业是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企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貫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企,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需要我们熟悉市场化条件下的法律、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依法适应竞争,参与竞争,赢得竞争。这种形势下,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电力企业,必须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顺应能源革命趋势,着眼于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企业建设,以法治建设助推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和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企业风险防范的迫切需要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内外部形势更加多变。一些企业由于疏于法律风险防范,不仅自身遭受重创,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影响了社会稳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与诉讼,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二)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的制度保证
随着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全社会上下法治意识愈来愈强。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总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参与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越要强调依法合规,更加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党委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把加强公司党的建设、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细化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等配套办法,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设置和公司治理体系。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通过总法律顾问协助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法律审核,把法治要求嵌入业务运转各个环节,把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有利于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促进企业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准确客观分析国有电力企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面临的问题
当前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电力体制改革要推进“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售电放开、大用户直供等电力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将深刻影响发电企业的发展格局。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深耕电力市场,精耕电煤市场,开拓热力市场,都需要我们熟悉市场化条件下的法律、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建立规范化的市场营销管理体制,完善法律风险应对的策略和措施,依法适应竞争,参与竞争,赢得竞争。
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电力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企业各级人员缺乏对依法治企理念的深入思考和正确认识,对依法治企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形式上、口头上,法律管理与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企业各级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缺乏敬畏之心,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需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内控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企业在内控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上还存在问题,“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执行还不完全到位,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惯性做法多、传统思维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凭经验、凭习惯作决策、抓管理现象仍然存在,法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倾向。
(三)法治管理体系还不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基层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总体上专职化率低、法律顾问配备不到位,法律工作难以向下延伸、落到实处。目前企业在事业空间、待遇等方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吸引力不强,法律人才队伍后备力量难以跟上,法律人才储备不足,高素质法律人才明显缺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四)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多数企业存在法律顾问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部分基层企业没有按要求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一些企业配备的法律工作人员多由行政秘书、企业管理、信访等岗位人员兼任,有些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建设机构的运行状况还有待加强。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建设助推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安全供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电力企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为此,电力企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在法治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以法治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理论学习研讨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必修课,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员积极参与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企业依法合规运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重点改革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撑企业实施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重大发展战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依靠法治保障改革是确保改革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加强改革政策梳理、研究与落实,厘清改革边界问题、核心任务和关键目标,更加注重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实施法律监督,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在法治框架下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三)全面覆盖,突出工作重点。
高水平推动业法融合,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贯穿各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同时突出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法治建设。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不仅要强化对企业合同、规章制度、授权委托的审核,还要鼓励和引导法律工作人员通过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签约、合同履行检查等方式深度参与企业重点领域业务,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积极打造“阳光电企”。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员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权责明确,强化协同联动。
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法治建设大格局。统筹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推进,落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增强全员法治文化认同感[1]。法治建设要自觉与公司全过程管控深度融合,把法治要求固化到业务流程、工作流程的每个节点和岗位,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协同监督、闭环管理,做到风险可控、能控、在控[2]。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与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机制,法律、审计、纪检和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格督促整改,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
(五)多措并举,强化人才培养。
依法治企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人才队伍,既坚守专业底线、善于揭示风险,又具备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和智慧。在法律人才选拔上应当通过内部培养选拔、外部遴选聘用等多种方式,以法律专业能力为主要标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规划,将企业法律顾问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充分重视法律专业的特点,注重培养细分领域的专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問专业人员评价体系,完善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制度,实行与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3]。
参考文献:
[1] 寇伟.争当法治央企排头兵 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EB/OL].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4423279/n4517386/n12348561/c12358773/content.html, 2019-10-14。
[2] 王国立.电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研究[C].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管理论文集, 2017:492-493。
[3] 赵华林.全面依法治企是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EB/OL]. http://theory.people.com.cn/ n1 /2020/0120/c40531-31556282.html, 2020-01-20。
作者简介:
杜成龙(1977-),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研究生学历,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从事发电企业项目开发、法律事务、企业管理工作。
关键词:法治建设;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我们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企业是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企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貫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企,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需要我们熟悉市场化条件下的法律、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依法适应竞争,参与竞争,赢得竞争。这种形势下,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电力企业,必须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顺应能源革命趋势,着眼于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企业建设,以法治建设助推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和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企业风险防范的迫切需要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内外部形势更加多变。一些企业由于疏于法律风险防范,不仅自身遭受重创,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影响了社会稳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与诉讼,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二)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的制度保证
随着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全社会上下法治意识愈来愈强。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总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参与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越要强调依法合规,更加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党委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把加强公司党的建设、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细化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等配套办法,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设置和公司治理体系。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通过总法律顾问协助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法律审核,把法治要求嵌入业务运转各个环节,把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有利于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促进企业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准确客观分析国有电力企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面临的问题
当前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电力体制改革要推进“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售电放开、大用户直供等电力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将深刻影响发电企业的发展格局。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深耕电力市场,精耕电煤市场,开拓热力市场,都需要我们熟悉市场化条件下的法律、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建立规范化的市场营销管理体制,完善法律风险应对的策略和措施,依法适应竞争,参与竞争,赢得竞争。
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电力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企业各级人员缺乏对依法治企理念的深入思考和正确认识,对依法治企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形式上、口头上,法律管理与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企业各级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缺乏敬畏之心,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需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内控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企业在内控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上还存在问题,“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执行还不完全到位,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惯性做法多、传统思维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凭经验、凭习惯作决策、抓管理现象仍然存在,法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倾向。
(三)法治管理体系还不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基层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总体上专职化率低、法律顾问配备不到位,法律工作难以向下延伸、落到实处。目前企业在事业空间、待遇等方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吸引力不强,法律人才队伍后备力量难以跟上,法律人才储备不足,高素质法律人才明显缺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四)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多数企业存在法律顾问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部分基层企业没有按要求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一些企业配备的法律工作人员多由行政秘书、企业管理、信访等岗位人员兼任,有些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建设机构的运行状况还有待加强。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建设助推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安全供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电力企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为此,电力企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在法治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以法治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理论学习研讨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必修课,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员积极参与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企业依法合规运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重点改革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撑企业实施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重大发展战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依靠法治保障改革是确保改革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加强改革政策梳理、研究与落实,厘清改革边界问题、核心任务和关键目标,更加注重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实施法律监督,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在法治框架下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三)全面覆盖,突出工作重点。
高水平推动业法融合,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贯穿各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同时突出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法治建设。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不仅要强化对企业合同、规章制度、授权委托的审核,还要鼓励和引导法律工作人员通过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签约、合同履行检查等方式深度参与企业重点领域业务,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积极打造“阳光电企”。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员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权责明确,强化协同联动。
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法治建设大格局。统筹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推进,落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增强全员法治文化认同感[1]。法治建设要自觉与公司全过程管控深度融合,把法治要求固化到业务流程、工作流程的每个节点和岗位,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协同监督、闭环管理,做到风险可控、能控、在控[2]。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与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机制,法律、审计、纪检和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格督促整改,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
(五)多措并举,强化人才培养。
依法治企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人才队伍,既坚守专业底线、善于揭示风险,又具备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和智慧。在法律人才选拔上应当通过内部培养选拔、外部遴选聘用等多种方式,以法律专业能力为主要标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发展规划,将企业法律顾问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充分重视法律专业的特点,注重培养细分领域的专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問专业人员评价体系,完善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制度,实行与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3]。
参考文献:
[1] 寇伟.争当法治央企排头兵 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EB/OL].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4423279/n4517386/n12348561/c12358773/content.html, 2019-10-14。
[2] 王国立.电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研究[C].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管理论文集, 2017:492-493。
[3] 赵华林.全面依法治企是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EB/OL]. http://theory.people.com.cn/ n1 /2020/0120/c40531-31556282.html, 2020-01-20。
作者简介:
杜成龙(1977-),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研究生学历,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从事发电企业项目开发、法律事务、企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