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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由于制度自身缺陷、自律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督、追责力度不够等原因,仍存在无制度可用、制度不适用或不管用现象.只有进一步提高制度自身的科学性、制度执行的自觉性、监督制衡的约束性,以及违规惩处的威慑性,才能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防止制度被当作“稻草人”摆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