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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存在着一种特有的制度——ST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冠以“ST”的名字来使其区别于其他上市公司。这样做一方面为了以更直观的方式标示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对这类公司以“ST”的形式发出警告后,希望这类公司通过降低营业成本,提高营业收入的方式实现盈利,摆脱制裁。然而,多数ST公司依靠盈余管理等手段而非实质上盈利,实现“摘帽”。这种行为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初衷不符。本文以ST金顶为例,分析ST企业的盈余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