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益处,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许多人利用网络来实施犯罪,例如盗用服务器密码、利用网络散发虚假或恐怖信息等行为,都会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强大有力的刑法机制来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机 构】
:
长江大学法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益处,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许多人利用网络来实施犯罪,例如盗用服务器密码、利用网络散发虚假或恐怖信息等行为,都会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强大有力的刑法机制来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其他文献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社会交往模式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信息化进入司法领域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司法信息化起步虽晚,但是取得了可观成就,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司法信息化,本文针对当下刑事电子诉讼存在的立法不明确、区域发展差距大、学术理论争议和部分细节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路径.
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皆是司法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两项机制的衔接情况入手,综合分析了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结合我国检察工作实际并借鉴域外检察官考评制度经验,提出完善对策和建议.
2020年3月,司法部党组发布的1号文件,要求公证行业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并研究制定“非接触”公证服务工作指引从而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天津市的公证行业也积极地加入了“非接触”公证服务的行列,从网上办证到远程视频办证,以逐步将公证与互联网相结合,电子发票、电子公证书也将是我们天津公证行业开启数字化公证服务的重要砝码,从而推进无纸化办公,就此想通过本文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基于区块链技术来实现电子公证书的看法.
通过作者经办实际案例和以往案件资料,阐述被害人尸体情况在命案现场分析中的作用,认为分析尸体在犯罪现场大环境中的数量、姿势、伤情等,结合犯罪现场物品摆放情况、血迹分布情况等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根据尸体被破坏的具体部位,如面部、四肢、乳房、腹部、生殖器官等,结合案情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与死者的关系.借助犯罪心理和犯罪关系的依托来刻画犯罪嫌疑人.
随着鉴定技术的发展,法医物证鉴定技术发展迅速,鉴定要求逐渐提高,鉴定结果需要更加精确、准确.而在法医物证鉴定过程中,标准化文件应用十分重要,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鉴定工作的开展.基于此,本文就我国法医物证鉴定领域标准化展开研究,首先阐述了标准化意义,其次对标准化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标准化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希望能够提高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化水平.
查阅权穿越制度赋予母公司股东查阅子公司法律文件和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权利,其本质是股东权利的扩张,目的在于保护母公司股东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利益受损.一些国家公司判例法和成文法对此做了规定.我国《公司法》可以考虑引进该制度,并从主体资格的限制、明确正当目的的判断标准、明确查阅权范围、明确无需法院许可等四个方面构建该制度.
人脸信息作为一项新型密码,在人脸识别技术中得以广泛运用.该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民众的个人信息处于风险之中,例如将人脸信息进行交易、泄露、滥用等违法行为.鉴于前述风险,本文重点考察了其背后存在的收集人脸信息主体资格问题以及收集后的人脸信息走向问题,提出了三项规制的办法,即加快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市场准入机制、列明用户方和收集方的权责关系.
区分犯罪的既未遂形态应当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对财产犯罪而言,区分既未遂形态,构成要件齐备说与法益说得出的结论一致,均以财产是否遭受损失为评价标准.财产利益是抢劫罪的主要保护法益,区分抢劫罪的既未遂形态,应以是否取得(控制)被害人的财物为判断标准.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列举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基本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的商标侵权行为,它直接妨碍了注册商标发挥其商标标识作用;另一种是间接的商标侵权行为,虽不直接妨碍商标标识功能的发挥,但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作为一种间接的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赋予了销售商法定抗辩理由——合法来源抗辩,以使善意销售商免负侵权责任.但随着商标侵权案件的激增,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维权模式的规律,表面上通过诉讼获取了最大限度的“维权”收益,但实质上权利人从“经营”的角度,将维权当成一种商业性策略,一定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作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立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设立的初衷与目的在于更好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的情形.该情形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归纳现存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并进一步提出建议,对认罪认罚制度中被告人反悔的情形进行论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