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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布告”自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颁发公文程式咨各部文》发布以来,虽然文体名称一度在“示”与“布告”、“通告”间变易摇摆,但文体功能基本稳定,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公文“布告”历经同体异名阶段、异体同名阶段、异体异名阶段、合体同名阶段,且于20世纪50初年代至90年代初通过主副文体格局形成期、主文体分享功能时期、主副文体互渗同化期而基本完成由分至合的文体演进。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存“通告”而废“布告”之名,但其文体功能基本转由“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