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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百业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想富、先修路’不过时”。通组道路是公路的“毛细血管”,是畅通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湖南围绕实现全省通组道路全覆盖的目标,启动实施了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奋战下,目前已经建设完成3.8万公里,为湖南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力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聚焦民生所需、服务脱贫攻坚
坚持把通组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实施通组道路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在一些贫困地区,改一条溜索、修一段公路就能给群众打开一扇脱贫致富的大门”。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集中推进人口较大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为湖南通组道路建设规划了路径。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富不富,关键在道路。经过前些年不懈努力,全省农村道路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全面实现了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但建制村通硬化路主要解决了村部、学校附近群众出行问题,通达度还不够深、覆盖面也不够广,加之湖南地形地貌复杂、农村群众居住分散、部分村寨相对偏僻,仍有不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组)尚未通水泥(沥青)路,农村群众对进一步改善出行条件的愿望比较强烈。通组道路建设不仅改善了出行条件,还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投入,拉动了经济、带动了产业、补齐了短板、转变了观念,改变了贫困地区“山里山外两重天”的落后局面,为贫困地区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乡村振兴,交通是基础。修好一条路,可以带动一项产业、改变一个村庄、致富一方百姓。通组道路建设一头连着脱贫攻坚,一头连着全面小康,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更好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有利于在巩固脱贫成果中提高全面小康的质量和成色。
注重科学公正,做到应建必建、不漏一村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切实把通组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普惠工程来实施,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充分调研定方案。先后到江西、湖北、贵州、广西等已实施省区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同时,结合省情实际,先期在怀化市中方县、会同县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为科学、规范、有序实施通组道路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应进必进不遗漏。为确保一村不漏、全面覆盖,我们在分析比对2016年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全面摸清通组道路建设底数,确定全省未通畅自然村3.6万个、需建水泥(沥青)路4.37万公里。同时,积极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增补优化,切实做到应进必进、应建必建。三是出列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相兼顾。在确定建设目标任务时,既坚持惠及出列贫困村群众,也让非贫困村群众受益,做到两相兼顾、普遍受益,切实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满意度。湖南《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共实施3.6万个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4.37万公里,其中贫困摘帽县所辖村及非贫困县出列贫困村共2万个,涉及村组道路2.54万公里,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共1.6万个,涉及村组道路1.83万公里,所有项目2020年全部建设完成。
坚持统筹推进,做到一手抓目标任务、一手抓过程管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组道路建设,今年把通组道路列入全省全面小康决胜年“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重点任务之一。我们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按照既定安排,咬定年度目标,全力推进建设,确保年内全面实现通组道路全覆盖。一是全力确保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并层层压实责任,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上肩、责任到人。大力推行“周统计、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县验收、市复核、省抽查”要求,对完工项目分批逐条验收,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全过程管控确保质量。坚持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建设,做到统一招投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施工监管。全省通组道路建设均由省属国企省交水建集团或市属国有路桥公司零利润承担,统建施工企业纳入省级信用评价,奖优罚劣、奖惩分明。研究制定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嚴格工程过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选择第三方专业检测队伍,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抽取项目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全方位监管确保廉洁。通过整合省奖补资金、省转贷县市地方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市州补助支持等措施,筹集资金约153亿元,有效保障了通组道路建设资金需求。为确保建设资金依法、合规、高效使用,由省市两级派驻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实施联动,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同时督促各市州对建设资金实施跟踪审计,切实把通组道路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作者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聚焦民生所需、服务脱贫攻坚
坚持把通组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实施通组道路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在一些贫困地区,改一条溜索、修一段公路就能给群众打开一扇脱贫致富的大门”。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集中推进人口较大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为湖南通组道路建设规划了路径。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富不富,关键在道路。经过前些年不懈努力,全省农村道路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全面实现了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但建制村通硬化路主要解决了村部、学校附近群众出行问题,通达度还不够深、覆盖面也不够广,加之湖南地形地貌复杂、农村群众居住分散、部分村寨相对偏僻,仍有不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组)尚未通水泥(沥青)路,农村群众对进一步改善出行条件的愿望比较强烈。通组道路建设不仅改善了出行条件,还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投入,拉动了经济、带动了产业、补齐了短板、转变了观念,改变了贫困地区“山里山外两重天”的落后局面,为贫困地区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乡村振兴,交通是基础。修好一条路,可以带动一项产业、改变一个村庄、致富一方百姓。通组道路建设一头连着脱贫攻坚,一头连着全面小康,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更好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有利于在巩固脱贫成果中提高全面小康的质量和成色。
注重科学公正,做到应建必建、不漏一村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切实把通组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普惠工程来实施,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充分调研定方案。先后到江西、湖北、贵州、广西等已实施省区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同时,结合省情实际,先期在怀化市中方县、会同县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为科学、规范、有序实施通组道路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应进必进不遗漏。为确保一村不漏、全面覆盖,我们在分析比对2016年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全面摸清通组道路建设底数,确定全省未通畅自然村3.6万个、需建水泥(沥青)路4.37万公里。同时,积极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增补优化,切实做到应进必进、应建必建。三是出列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相兼顾。在确定建设目标任务时,既坚持惠及出列贫困村群众,也让非贫困村群众受益,做到两相兼顾、普遍受益,切实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满意度。湖南《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共实施3.6万个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4.37万公里,其中贫困摘帽县所辖村及非贫困县出列贫困村共2万个,涉及村组道路2.54万公里,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共1.6万个,涉及村组道路1.83万公里,所有项目2020年全部建设完成。
坚持统筹推进,做到一手抓目标任务、一手抓过程管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组道路建设,今年把通组道路列入全省全面小康决胜年“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重点任务之一。我们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按照既定安排,咬定年度目标,全力推进建设,确保年内全面实现通组道路全覆盖。一是全力确保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并层层压实责任,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上肩、责任到人。大力推行“周统计、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县验收、市复核、省抽查”要求,对完工项目分批逐条验收,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全过程管控确保质量。坚持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建设,做到统一招投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施工监管。全省通组道路建设均由省属国企省交水建集团或市属国有路桥公司零利润承担,统建施工企业纳入省级信用评价,奖优罚劣、奖惩分明。研究制定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嚴格工程过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选择第三方专业检测队伍,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抽取项目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全方位监管确保廉洁。通过整合省奖补资金、省转贷县市地方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市州补助支持等措施,筹集资金约153亿元,有效保障了通组道路建设资金需求。为确保建设资金依法、合规、高效使用,由省市两级派驻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实施联动,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同时督促各市州对建设资金实施跟踪审计,切实把通组道路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作者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