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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莞市谢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编制为例,就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简称"两规")协调衔接关系进行分析,对其"两规"不协调的原因从法律层面、规划体系层面、技术层面和方法层面进行探讨,并从法律法规和土地资源稀缺的角度剖析"两规"协调存在必然性。结合东莞市谢岗市"两规"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两规"协调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