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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要适应题旨和修辞要适应语境,是修辞研究者大都认定的修辞的两条基本原则。对于修辞要适应语体的问题,直到八十年代末,修辞学界意见还很分歧。综合起来看,有三类意见。第一类——不提修辞要适应语体是修辞的原则。持这类意见的代表人物有陈望道、张弓、范晓等。他们只提题旨和情境或语境为修辞原则,不提语体为修辞原则。但是,他们在各自的论著中涉及或论述了语体和语言各因素的关系。在这方面,张弓的论述可以说是奠基性的论述。这说明他们对语体的性质和作用有独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