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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1)12-000-01
摘 要 本文简要阐述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内涵,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纳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能进一步的促进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 纳税服务 税收征管 和谐税收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顾名思义就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关键所在;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税务部门形象的最佳选择。
二、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税务主管部门都围绕纳税服务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思考,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纵观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现状,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亟待解决。
(一)纳税服务理念落后,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没有真正把纳税服务真正做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能和核心工作来对待,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多以税务机关的管理需要为出发点。“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税务部门。
(二)纳税服务的手段和方法单一,服务方式有待规范
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还存在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问题,只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而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从纳税服务的方法和手段来看,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缺乏针对性,方式方法单一,为了切实解决纳税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的纳税服务方式仍有待规范。
(三)纳税服务的机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还没完全建立,各地区之间没有一套统一、具体的纳税服务规范,各地在纳税服务方面形式千差万别。纳税服务工作作为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还不顺畅,作为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部门,各级税收征管部门虽然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一站式服务如电子缴款、12366咨询中心、税务代理、文明用语及政务公开等,而这些办法和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大部分由纪检监察部门来监督完成,部门之间存在协调和沟通方面的问题,在落实方面打了折扣,整体效果不好。
(四)纳税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不健全
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税务机关内部现有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没有一套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对服务效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只在主观性评价阶段,这就导致了到最后对纳税服务效果亦是不得而知。
三、提升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
(一)树立纳税服务新观念
虽然纳税服务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基于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共通性,纳税服务也可以包括在广义的服务范畴之内。在这种意义上,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应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
进一步拓宽服务内涵,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是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平台;二是重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讲究宣传实效;三是找准纳税服务的切入点和着重点。
(三)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
加强干部队伍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培训工作重点放到对复合型人才的培训上,实现从一般性知识培训到整体性人才资源開发的转变,促成“长、宽、高”税务人才的聚集。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培养“一岗多能”、“全能复合型人才”。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
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之外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对纳税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完善服务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健全征管各主要环节服务制度等,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
(五)健全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让全体干部都溶入服务意识,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置意见箱,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参考文献:
[1]许建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务研究.2007(11).
[2]佟海艳.谈构建税收服务体系和优化税收征管.理论界.2010(8).
[3]张芸.优化纳税服务.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8).
摘 要 本文简要阐述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内涵,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纳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能进一步的促进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 纳税服务 税收征管 和谐税收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顾名思义就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关键所在;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税务部门形象的最佳选择。
二、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税务主管部门都围绕纳税服务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思考,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纵观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现状,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亟待解决。
(一)纳税服务理念落后,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没有真正把纳税服务真正做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能和核心工作来对待,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多以税务机关的管理需要为出发点。“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税务部门。
(二)纳税服务的手段和方法单一,服务方式有待规范
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还存在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问题,只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而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从纳税服务的方法和手段来看,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缺乏针对性,方式方法单一,为了切实解决纳税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的纳税服务方式仍有待规范。
(三)纳税服务的机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还没完全建立,各地区之间没有一套统一、具体的纳税服务规范,各地在纳税服务方面形式千差万别。纳税服务工作作为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还不顺畅,作为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部门,各级税收征管部门虽然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一站式服务如电子缴款、12366咨询中心、税务代理、文明用语及政务公开等,而这些办法和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大部分由纪检监察部门来监督完成,部门之间存在协调和沟通方面的问题,在落实方面打了折扣,整体效果不好。
(四)纳税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不健全
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税务机关内部现有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没有一套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对服务效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只在主观性评价阶段,这就导致了到最后对纳税服务效果亦是不得而知。
三、提升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
(一)树立纳税服务新观念
虽然纳税服务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基于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共通性,纳税服务也可以包括在广义的服务范畴之内。在这种意义上,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应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
进一步拓宽服务内涵,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是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平台;二是重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讲究宣传实效;三是找准纳税服务的切入点和着重点。
(三)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
加强干部队伍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培训工作重点放到对复合型人才的培训上,实现从一般性知识培训到整体性人才资源開发的转变,促成“长、宽、高”税务人才的聚集。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培养“一岗多能”、“全能复合型人才”。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
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之外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对纳税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完善服务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健全征管各主要环节服务制度等,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
(五)健全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让全体干部都溶入服务意识,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置意见箱,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参考文献:
[1]许建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务研究.2007(11).
[2]佟海艳.谈构建税收服务体系和优化税收征管.理论界.2010(8).
[3]张芸.优化纳税服务.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