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治理结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运作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扩张很快,但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许多问题,致使合作所带来的规模效应和互补效应为合作社内部的摩擦效应所抵消。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高效运作,在治理结构设计上要充分重视不同成员的能力差异与利益关系,区分两类决策类型并赋予不同的投票权,设立独立监事以加强合作社内部的监督与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