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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审判的两个重要环节,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则是定罪的最终归宿。长期以来,量刑程序附属于定罪程序,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量刑程序不仅获得了“独立身份”,而且人们也逐渐意识到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的诸多不同。在量刑程序中,严格证明转为自由证明,证明对象由定罪事实转换为量刑事实,以定罪准确为目标的证据规则也逐渐转为以量刑公正为目的的证据规则,量刑程序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构建一套独立于定罪程序的量刑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