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距离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按照《萨班斯法案》404条款,提交财务报表内控报告的最后期限——2006年7月15日已为时不远,尽管该法案允许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以再推迟一年,即到2007年7月15日再提交内控报告,但显然年利润都不止这个数目的在美上市的我国四大运营商无法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