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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我到一个乡镇法庭采访一起民事案。开庭前,我照例出示记者证申请采访,被庭长断然拒绝:"这要向法院办公室正式申请才行!"他随即拨通一个电话,与办公室头头长谈一通,末了扔下一句:"不行!"无奈之下,我只得和一电视台同行安坐旁听席。庭审中,一助审员时不时喝斥原告代理律师,当律师提出一个要害问题时,那助审员未等被告方开口,便厉声道:"这个问题被告拒绝回答!"原告律师不满道:"看,法官在替被告打官司!"庭长见状,赶紧扯开话题。中午时分,我在镇上一饭馆吃饭,忽觉隔壁声音好熟,借光一瞅,竟是那庭上诸公与被告方在把酒言欢!
原告律师随后告知的一件往事更让人瞠目:他曾与那助审员在同一考场参加法律自考,助审员做小动作时被考官逮个正着,大名荣登曝光榜。虽然此后作弊者法官照干,但两人一见面就尴尬。此案结果自然不出所料。
今日重提旧事,是因为看了一则报道,系曾任北京高院副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春龙的一份提案: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9.1%,而审判员、助审员中大学本科毕业的只占15.4%,属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则更少。相比之下,律师中大学本科以上的占到50%左右。读罢这段文字,联系自己所见,脊背间陡觉一股凉气袭来。"尝一脔肉,而知一鼎之味、一镬之调",尽管文凭不能说明一切,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说明的,如此低的比例说什么也会让意欲对簿公堂者打个冷战。
多年以前我们就提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知这"高素质"如何界定,窃以为,"业务精、作风正"当是题中应有之义,"高素质"的法官应是胸怀现代法制理念、"为天下求公道"的一个个"金哨",而不是对业务懵懵懂懂的"盲哨",更不会是恣意妄为的"黑哨"。有人乐观地认为,法官队伍建设"总体上""至此风光已见秀"。然而,这个"总体上"却是无论如何不能叫人安寐的--现代司法越来越讲究"每一个",被"总体上"忽略不计的,对个体而言却是全部,何况这是一个建立在如此低学历水平上的"总体上"。尽管有了大学文凭未必就是高素质的执法者,但"大老粗"们对法律的解读毕竟不能和高学历群体同日而语,要他们具备现代法制理念实在是勉为其难,谁敢放心让他们来执行由专家研定的法律?比如前文提到的那个助审员,让这个科场小偷来断案岂不是对现代法制的讽刺?遗憾的是,他依然坐在了审判席上。
我国现代法官队伍几乎与律师队伍同时恢复建设,但不带"官字号"的后者发展势头极为迅猛,一批接一批优秀法律人才加盟其中,更有相当一批出色者蜚声远近。与此同时,法院吸纳高层次人才明显滞后,一批原本不具备条件的人穿上了制服,甚至"三盲"驾驶员也能捞个副院长干干,更有一个140多人的县法院竟有80多人"以工代干",法院对他们而言"门槛"是如此之低!出现敛财万贯、专设烧香拜佛房的徐州泉山区法院院长王辉、与情妇合伙当"法托儿"的连云港连云区法院院长黄松仁之类"邪恶公仆"并不奇怪。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对许多优秀法律人才却门禁森严。莫非我们的法官队伍不需要高层次人才?显然不是,19.1%和15.4%这样的比例说什么也担不起现代法制建设的重任。以余小人之心猜度,这其中首先是"官本位"在作怪,是"新世袭现象"在拒绝"没路子"的人才,使得他们与"有背景"的低学历乃至无学历者根本无法竞争。如此一二十年下来,法官队伍的素质已远远地落在了律师的后面,反过来又抑制着律师素质的提高,岂不令人心焦?
现在,法院系统对"进人"已有一些新举措,如直接从律师中招考、从基层法院中选拔等等,但这显然还不够。□
原告律师随后告知的一件往事更让人瞠目:他曾与那助审员在同一考场参加法律自考,助审员做小动作时被考官逮个正着,大名荣登曝光榜。虽然此后作弊者法官照干,但两人一见面就尴尬。此案结果自然不出所料。
今日重提旧事,是因为看了一则报道,系曾任北京高院副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春龙的一份提案: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9.1%,而审判员、助审员中大学本科毕业的只占15.4%,属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则更少。相比之下,律师中大学本科以上的占到50%左右。读罢这段文字,联系自己所见,脊背间陡觉一股凉气袭来。"尝一脔肉,而知一鼎之味、一镬之调",尽管文凭不能说明一切,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说明的,如此低的比例说什么也会让意欲对簿公堂者打个冷战。
多年以前我们就提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知这"高素质"如何界定,窃以为,"业务精、作风正"当是题中应有之义,"高素质"的法官应是胸怀现代法制理念、"为天下求公道"的一个个"金哨",而不是对业务懵懵懂懂的"盲哨",更不会是恣意妄为的"黑哨"。有人乐观地认为,法官队伍建设"总体上""至此风光已见秀"。然而,这个"总体上"却是无论如何不能叫人安寐的--现代司法越来越讲究"每一个",被"总体上"忽略不计的,对个体而言却是全部,何况这是一个建立在如此低学历水平上的"总体上"。尽管有了大学文凭未必就是高素质的执法者,但"大老粗"们对法律的解读毕竟不能和高学历群体同日而语,要他们具备现代法制理念实在是勉为其难,谁敢放心让他们来执行由专家研定的法律?比如前文提到的那个助审员,让这个科场小偷来断案岂不是对现代法制的讽刺?遗憾的是,他依然坐在了审判席上。
我国现代法官队伍几乎与律师队伍同时恢复建设,但不带"官字号"的后者发展势头极为迅猛,一批接一批优秀法律人才加盟其中,更有相当一批出色者蜚声远近。与此同时,法院吸纳高层次人才明显滞后,一批原本不具备条件的人穿上了制服,甚至"三盲"驾驶员也能捞个副院长干干,更有一个140多人的县法院竟有80多人"以工代干",法院对他们而言"门槛"是如此之低!出现敛财万贯、专设烧香拜佛房的徐州泉山区法院院长王辉、与情妇合伙当"法托儿"的连云港连云区法院院长黄松仁之类"邪恶公仆"并不奇怪。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对许多优秀法律人才却门禁森严。莫非我们的法官队伍不需要高层次人才?显然不是,19.1%和15.4%这样的比例说什么也担不起现代法制建设的重任。以余小人之心猜度,这其中首先是"官本位"在作怪,是"新世袭现象"在拒绝"没路子"的人才,使得他们与"有背景"的低学历乃至无学历者根本无法竞争。如此一二十年下来,法官队伍的素质已远远地落在了律师的后面,反过来又抑制着律师素质的提高,岂不令人心焦?
现在,法院系统对"进人"已有一些新举措,如直接从律师中招考、从基层法院中选拔等等,但这显然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