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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体改办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这一要求,2000年7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医疗机构的界定依据、核定程序、相关政策和制度.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是一项重大的医疗机构改革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