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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虽然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对于土地资源的浪费日渐明显,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严重,所以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也开始受到各类企业与单位的重视,我国对于水土保持等工作也作出相应的努力,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实现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本篇文章通过对水土保持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希望可以作为参考。
[关键词]水土保持 预防保护 策略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172-01
前言:实现水土保持就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前提条件,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来说,实现水土保持等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还需要引起国家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维护。
1、水土保持现状
1.1 水土保持工作现状
近年来,通过对多个小流域的治理项目的逐步开展,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逐步缩小,水平梯田、坝地、造田造地面积不断扩大。为使各项目区域的农产基本条件及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同时建设了配套的小型水利灌溉工程、生态旅游与绿色果品等示范基地。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步推进,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使区域土地利用的结构更为合理,更适应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使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1.2 开发建设造成水保设施损毁严重
目前,我国的部分开发项目施工现代化水平偏低,且管理粗放,加深了水土流失现象;加之受到气候、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我国的水土流失多呈现出地域的不完整性,这主要由于开发建设项目所占区域的不完整性产生。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较大的差异,这使新增的水土流失具有不均衡的特点;地面项目在建设中不断破坏地表植物和地形地貌,加剧了原生水土流失,使新增水土流失时有突发;而地下项目经常会进行地层挖掘及地下水疏干,这不仅会扰动地面,更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河流干枯甚至地面塌陷,加剧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造成土壤肥力降低的直接原因,使得灾害频繁发生,破坏农田、道路和建筑物,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降低环境质量。
1.3 项目建设工程安排不合理,监管工作不到位
为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对地表的扰动,合理调试土石方,减少工程废土量,应合理安排工程的实施顺序,达到降低水土流失的目的。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一些风电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不能有效监管施工队伍,甚至出现工人擅自独立工作的现象,使得施工过程无法按照既定的顺序开展,施工时间更无法控制。为有效监控项目建设工程,降低工程实施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利部已下发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项目建设中需有水土保持技术方面的人员参与和监察,同时,规定中也明确了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但在实地考察中发现,鲜有建设项目单位完全执行了此规定、按照规定要求任用水土保持专业监管人员。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工作,大都由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来完成。
2、保护原生态植被
2.1 避免开发建设破坏原生态植被
水土保持法的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在项目的生产建设过程中,施工地址的选择、线路的选取需要对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进行避开,并将防治标准进行合理的提高,同时对施工工艺进行优化,从而减少植被的损坏程度与范围,进而实现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原生态植被是自然界长期进化而形成的,因此其珍贵程度可见一斑,如果原生态植被遭到破坏,那么很可能永远都不能恢复。
2.2 提高原生态植被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
对于原生态植被来说,其生长与繁殖对自然界的各种条件与因素有着极强的依赖性,因此天然的降雨或者土壤的基质条件对其生长及繁殖情况有着极为明显的影响。如果区域内降水量的增加或者减少都会引起原生态植被生长的加剧或放缓,与此同时,区域内的土壤基质变化也会使得原生态植被发生相应的改变。基于此,在对水土资源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原生态植被的生长及繁殖环境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且需要对区域内土壤基质的成分及含水量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控制,从而为原生态植被的生长与繁殖提供更高的基础条件。
3、利用经济手段对土壤植被进行保护
3.1 实施土壤植被的有偿使用
以往,土壤植被生态资源的利用不具有经济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们对其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土壤生态资源遭受破坏。因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行制止,可以针对施工单位的行为征收一定的土壤植被税费,从而使其成本高于工程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运输费用,从而实现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如此不仅可以将土石方开挖与废弃的行为减少,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壤植被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3.2 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通常情况下,上游原生态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为下游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从而导致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基于此,要想使上游地区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使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达到平衡,就需要落实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水土资源利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水土资源利用税费,然后国家根据情况将这些税费用于上游的经济发展,从而改善上游居民的生产生活。利用这种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的实现上下游的平衡发展。
4、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4.1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主要是利用大自然的进化演替以及生态平衡等功能,对某一区域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行逐步的恢复与治理。这种修复工程对于一些生态比较良好的区域比较适用,因此这些区域的自然植被的生长及繁殖较好,然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各种开发、利用对这些自然植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这些自然植被的退化与损坏,致使这些区域出现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灾害。基于此,国家需要对类似的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鼓励这些区域进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轮封轮牧等措施,从而在宏观上实现这些区域的生态自然修复。
4.2 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
1999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加快了国土绿化的进程,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进行进一步的推广与支持,提高对农户的生活及粮食费用补助,并切实落实相关制度,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措施积极的开展并进行下去。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实施的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的地区,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加大管理力度。
5、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
现阶段,国家针对水土保持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同时国内各地区也制定了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条例细则,目的在于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然而当前一些大型生产建设活动依然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从而只注重工程建设及工程受益,忽视了水土植被資源的重建与保护。因此需要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进行加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并依照相关法律及条例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6、结语
水土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当代城市建设中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对于水土的保持和预防保护,本篇文章从保护原生态植被、利用经济手段对土壤植被进行保护以及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这三个方面入手,对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单位需要对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手段对水土流失等灾害进行治理,同时实现我国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进而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孙占锋,土小宁.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在京召开[J].中国水土保持.2007(11).
[2] 临汾市举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J].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08(01).
作者简介
吴贞术,男,1983,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关键词]水土保持 预防保护 策略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172-01
前言:实现水土保持就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前提条件,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来说,实现水土保持等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还需要引起国家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维护。
1、水土保持现状
1.1 水土保持工作现状
近年来,通过对多个小流域的治理项目的逐步开展,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逐步缩小,水平梯田、坝地、造田造地面积不断扩大。为使各项目区域的农产基本条件及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同时建设了配套的小型水利灌溉工程、生态旅游与绿色果品等示范基地。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步推进,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使区域土地利用的结构更为合理,更适应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使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1.2 开发建设造成水保设施损毁严重
目前,我国的部分开发项目施工现代化水平偏低,且管理粗放,加深了水土流失现象;加之受到气候、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我国的水土流失多呈现出地域的不完整性,这主要由于开发建设项目所占区域的不完整性产生。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较大的差异,这使新增的水土流失具有不均衡的特点;地面项目在建设中不断破坏地表植物和地形地貌,加剧了原生水土流失,使新增水土流失时有突发;而地下项目经常会进行地层挖掘及地下水疏干,这不仅会扰动地面,更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河流干枯甚至地面塌陷,加剧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造成土壤肥力降低的直接原因,使得灾害频繁发生,破坏农田、道路和建筑物,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降低环境质量。
1.3 项目建设工程安排不合理,监管工作不到位
为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对地表的扰动,合理调试土石方,减少工程废土量,应合理安排工程的实施顺序,达到降低水土流失的目的。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一些风电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不能有效监管施工队伍,甚至出现工人擅自独立工作的现象,使得施工过程无法按照既定的顺序开展,施工时间更无法控制。为有效监控项目建设工程,降低工程实施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利部已下发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项目建设中需有水土保持技术方面的人员参与和监察,同时,规定中也明确了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但在实地考察中发现,鲜有建设项目单位完全执行了此规定、按照规定要求任用水土保持专业监管人员。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工作,大都由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来完成。
2、保护原生态植被
2.1 避免开发建设破坏原生态植被
水土保持法的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在项目的生产建设过程中,施工地址的选择、线路的选取需要对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进行避开,并将防治标准进行合理的提高,同时对施工工艺进行优化,从而减少植被的损坏程度与范围,进而实现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原生态植被是自然界长期进化而形成的,因此其珍贵程度可见一斑,如果原生态植被遭到破坏,那么很可能永远都不能恢复。
2.2 提高原生态植被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
对于原生态植被来说,其生长与繁殖对自然界的各种条件与因素有着极强的依赖性,因此天然的降雨或者土壤的基质条件对其生长及繁殖情况有着极为明显的影响。如果区域内降水量的增加或者减少都会引起原生态植被生长的加剧或放缓,与此同时,区域内的土壤基质变化也会使得原生态植被发生相应的改变。基于此,在对水土资源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原生态植被的生长及繁殖环境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且需要对区域内土壤基质的成分及含水量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控制,从而为原生态植被的生长与繁殖提供更高的基础条件。
3、利用经济手段对土壤植被进行保护
3.1 实施土壤植被的有偿使用
以往,土壤植被生态资源的利用不具有经济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们对其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土壤生态资源遭受破坏。因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行制止,可以针对施工单位的行为征收一定的土壤植被税费,从而使其成本高于工程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运输费用,从而实现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如此不仅可以将土石方开挖与废弃的行为减少,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壤植被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3.2 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通常情况下,上游原生态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为下游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从而导致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基于此,要想使上游地区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使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达到平衡,就需要落实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水土资源利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水土资源利用税费,然后国家根据情况将这些税费用于上游的经济发展,从而改善上游居民的生产生活。利用这种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的实现上下游的平衡发展。
4、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4.1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主要是利用大自然的进化演替以及生态平衡等功能,对某一区域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行逐步的恢复与治理。这种修复工程对于一些生态比较良好的区域比较适用,因此这些区域的自然植被的生长及繁殖较好,然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各种开发、利用对这些自然植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这些自然植被的退化与损坏,致使这些区域出现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灾害。基于此,国家需要对类似的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鼓励这些区域进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轮封轮牧等措施,从而在宏观上实现这些区域的生态自然修复。
4.2 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
1999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加快了国土绿化的进程,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进行进一步的推广与支持,提高对农户的生活及粮食费用补助,并切实落实相关制度,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措施积极的开展并进行下去。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实施的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的地区,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加大管理力度。
5、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
现阶段,国家针对水土保持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同时国内各地区也制定了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条例细则,目的在于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然而当前一些大型生产建设活动依然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从而只注重工程建设及工程受益,忽视了水土植被資源的重建与保护。因此需要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进行加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并依照相关法律及条例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6、结语
水土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当代城市建设中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对于水土的保持和预防保护,本篇文章从保护原生态植被、利用经济手段对土壤植被进行保护以及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这三个方面入手,对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单位需要对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手段对水土流失等灾害进行治理,同时实现我国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进而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孙占锋,土小宁.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在京召开[J].中国水土保持.2007(11).
[2] 临汾市举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J].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08(01).
作者简介
吴贞术,男,1983,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