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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政府职能模式选择曾是我国理论界较为活跃的热点问题之一,讨论这一问题必然涉及对如何消除政府缺陷的看法.一些学者认同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思路,主张政府为避免自身缺陷危害社会而放弃部分社会责任,并将建立所谓“企业家政府”的改革作为消除政府缺陷的主要途径,这是不可取的,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应该澄清,否则就会引发对中共十五大关于政府行政职能及政治体制改革要求的怀疑.因此,对我国消除政府缺陷的途径及机制构建的课题,应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