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内化视角下大学生廉政意识的内化机理及其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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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公共管理专业大学生拥有相对较宽的公共视野,其掌握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由此生发的公共管理情怀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他们在毕业后有加入公共部门的从业偏好,是国家党政干部、公共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员工的重要来源,其廉政素质高低关乎公共部门的廉洁程度。在知识内化的视角下公共管理专业大学生廉政意识的内化过程呈现出消退区、强化区、稳定区三个阶段,由此可构建出廉政意识内化的“三区”模型。根据“三区”模型的原理,公共管理专业大学生廉政意识培育路径主要有:课程设置上要注重正反刺激内容的结合;教学方式上要促进廉政知识的螺旋;协同教育上要做到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
  关键词:公共管理学生;廉政意识内化;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9)02-073-08
  腐败既是个历史性难题,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日益关注的重要议题。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坚持立德树人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在教育层面凸显了加强人才思想纯洁性教育的重大意义。
  高校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人才培养核心基地,更应该坚持把思政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而“大学生廉政意识培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1],因而高校在教育教学中要注重对大学生廉政知识的教授和廉政意识的培养,提升他们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管理专业学生作为大学生中拥有相对较宽公共视野的群体,其掌握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由此生发的公共管理情怀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他们在毕业后有加入政府机关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NGO)等公共部门的从业偏好。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毕业后“有的会进入党政各级部门,其中一部分还将掌握一定的权力,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廉政信念,能否做到廉洁执业,将直接影响他们今后如何看待和使用权力,进而影响中国当今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乃至若干年后我国社会的廉政风气和状况”[2]。因此,高校对大学生尤其是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开展廉政教育时,有必要加强对他们廉政意识的培养,使廉政意识内化为他们专业素养的一部分,从而塑造他们的廉政品德,确保他们在进入公共部门之前思想上保有纯洁性。
  本文在前人廉政教育研究的基础上,在知识内化的视角下探析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的内化机制,构建出廉政意识内化的“三区”模型,并结合“三区”模型和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培育的现状分析其廉政意识内化的路径。
  一、知识内化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一种特殊要素广泛地参与了社会大生产活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改变了社会的原有形态。同时,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助推下,知识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学科与学科之间不断融合发展,人类知识的边界也被不断拓宽。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个人作为促进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拥有良好的知识储备显得越发重要。然而,个人时间、精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对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必须有一个高效的方式和手段,而高效意味着个人对知识的有效吸收从而减少重复摄取带来的时间内耗。那么个人的学习在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之后才能称之为对知识的有效吸收呢?答案是知识的内化。
  关于内化的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迪尔凯姆提出的相关概念,他认为内化是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化,也即社会意识形态中的诸要素移植于个人意识之内。[3]国内学者谢淑玲也对这个问题做了研究,认为知识内化“是在教育或学习过程中,将知识形成人的内在素质的一部分的过程,包括形成相关知识范畴的意识,相关知识范围的素养,相关知识范围内最大限度转化的能力”[4]。也有学者认为知识内化是教材外部知识经由学生认知活动的重新组合实现内部认知结构重塑的过程,而且这种认知结构越是有序和组织化,则其内化的知识的智力价值就越高。[5]当然,还有学者把这个概念在教育层面上做了进一步延伸,认为知识内化就是把外在的东西内在化,它分为有意识内化和无意识内化两种。课堂教学是实现有意识内化,日常生活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习惯则为无意识的内化。[6]从这些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对“知识内化”这一概念的界定所遵循的逻辑路径:外在的客体知识在个体认知中实现内在化,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靠教育的手段来实现,使学生充分消化、吸收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的素质、品格。
  当然,“知识内化”这个概念不仅属于教育学范畴,还属于心理学范畴。而心理学中与“知识内化”这个概念最贴近的是认知发展理论(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它是世界著名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所提出的,被公认为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上最权威的理论。在认知发展理论中,皮亚杰阐述了几个重要的概念: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图式是儿童对某个事物加以区别和概括的认知结构,这个结构是对一个事物的知识汇编。当受到新事物的刺激时,如果图式(认知结构)只是扩大和进一步固化,则为对新事物同化,这一过程实现了量的变化;如果图式更新重塑或裂变产生新的图式,则为对新事物顺应,这一过程实现了质的飞跃。与此同时,同化与顺应之间必须达到一定的平衡,因为如果只有同化而没有顺应,会给人带来辨识力的缺失,而如果只有顺应而无同化,则会造成逻辑上概念的混乱。对事物同化与顺应的过程,也是对事物共性与个性的认知过程。虽然这几个概念解释的是儿童认知结构的生成及其发展的整个过程,但理论上这样的一个过程也被认为适用于成人,因為成人的图式是由儿童的图式建构生成的[7],人对事物的认知都会遵从这样的发展路径。   由此看来,依托认知发展理论,“知识内化”的过程可视为人对事物认知结构的生成与发展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运动过程中,人对外在事物的认识经历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表象到本质的内化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知识内化”对人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有深刻影响,而人心理的健全与智力水平的发展更与此密不可分。
  二、廉政意识的内化机理
  (一)廉政意识的内涵
  “廉”与“政”合用为“廉政”一词的情况,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一文:“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文中晏子的回答是将“廉政”比作水,寓意有权位者的品行应该如水一般耿直方正(“政”通“正”)。中国古人在长达数千年的社会历史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与“廉”相关的思想,虽然更多的是侧重于对个人道德层面的约束,但其约束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中的君子,而这种有德、有位的君子实际上就是当时社会的为政者或从政者[8]。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廉政”就是廉潔从政,它要求有权位者品行清廉,在从政的过程当中能做到廉洁奉公。这实际上已经把“廉”的个人道德要求上升到“廉政”的政治道德要求,当然这也更符合当代对“廉政”的广义理解。
  关于意识,它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也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廉政意识”可以视为个人对腐败现象的自我感知和廉洁从政的心理感知。当然,这种个人自我感知能力是有限的,心理感觉也比较模糊易变。因而,寻求“廉政意识”的内化机制尤为必要,让廉政意识真正意义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廉政意识内化的“三区”模型
  关于知识内化机制,1995年日本著名学者野中郁次郎(Nonaka)和竹内(Takeuchi)在《知识创造公司》一书中提出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螺旋递进的模型,Nonaka称之为知识螺旋[9]。这个模型包括社会化(socialization)、外化(externalization)、结合化(combination)和内化(internalization)四个阶段,简称作SECI程序(见图1)。社会化是隐性知识通过经验分享、言传身教等潜移默化的方式将不易于理解和表达的知识转化为另一种隐性知识。外化是将隐性知识显性化,转化为可以文书表达和传播的显性知识。结合化是显性知识通过集合、汇编等方式转化为另一种更系统全面、更易于交流沟通的显性知识。内化是个人通过学习将显性知识转化为自己的隐性知识,一般是在“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
  
  基于知识螺旋模型和前文认知发展理论的几个重要概念,构造出廉政意识内化的“三区”模型(见图2)。
  我们知道,人对事物的学习首先都会处于相对比较感性和模糊的阶段,人脑在接受外界信息刺激时会做出一定的反应,对外在客观物体形成一定的主观意识。对知识的学习也一样,学生在接触到廉政知识、腐败案例等显性知识时,会对此形成一定的感性认知。根据艾宾浩斯记忆遗忘规律,大部分知识内容会随着时间轴的拉长而消退,这个过程也是选择性记忆的过程,所以归为知识的消退区。
  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廉政相关知识被选择性记忆加工后开始的,形成了一定的廉政意识。这一阶段非常关键,学生需要接受廉政相关知识的过度曝光,经历隐性—隐性、隐性—显性、显性—显性、显性—隐性的知识螺旋过程,并在强化区实现了记忆的强化和留存。
  第三阶段是进入稳定区,廉政意识在经过强化之后形成了廉政图式,廉政图式是关于廉政的一种知识汇编。学生一旦建构了廉政图式,便意味着对廉政有了一个稳定的认知结构。然而,稳定不代表固化,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摄取更多与廉政相关的知识,会对“廉政”有新的认知。如果这种认知印证了原先的认知,则发生同化,原廉政图式得到了量的积累,认知结构进一步稳定;如果这种认知与原先的图式不相容,而是一种新知,需要修改或者重建图式,则发生顺应,关于廉政的图式会得到质的改变,而且认知结构也会得到更新。当然,同化和顺应不会时刻发生,它们会取得一定的平衡,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保持认知结构的相对稳定性,这种相对稳定性可视为符合学生当下认知能力的一种理性认知,是廉政相关知识内化的结果。
  纵观整个廉政内化的“三区”模型,首先可以知道由“消退区”过渡到“强化区”时,实现了记忆留存,也即有了记忆的保持性,使得记忆遗忘曲线趋于水平,并且记忆的质量也有所提升。其次,“强化区”过渡到“稳定区”则实现了感知饱和,学生会对腐败现象的感知更加敏感,也能感受到不同腐败行为的细微差别。最后来看“消退区”过渡到“稳定区”这一整个过程,可以发现第一阶段的“感性认知”已蜕变为第三阶段的“理性认知”,这一过程其实是实现了廉政意识的内化,同时也实现了思维优化。当一提起“廉政”或“腐败”相关的话题时,学生能快速理解相关的现象、问题,并能快速解析和想到解决的相关对策。
  三、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培育的现状
  近年来,大学校园里的腐败现象无论在数量上、范围上还是级别上都有扩张的势头,关于高校腐败案件的报道也越来越多,出现了一些学术腐败、学历造假、高校职务犯罪等乱象。尽管高校是一个呵护学生成长成材的象牙塔,但在人情社会关系、物质主义等不良社会现象的诱导和影响下,学生也容易发生精神被腐化的风险。部分学生对自己的学业不思进取,反而想着在期末考试、评奖评优、保研、入党遴选时采取所谓的“打招呼”,在学生社团中也热衷于当“学生官”,之前引发网络热议的《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任命公告》就是个典型的事例。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相较于其他专业学生,由于其专业所学更多地涉及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的理论知识以及行政管理政策法规,所以相较而言拥有更强的防腐拒变能力,但因其有毕业后加入公共部门的从业偏好,所以对他们廉政意识培育的要求也应当相对更高。
  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对大学生廉政意识培育的方式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将廉政教育纳入对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畴,从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视角来推动大学生的廉政教育。其二,将廉政教育纳入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范畴,主张在大学生校园文化建设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加强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其三,将廉政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范畴,认为大学生廉政教育的核心和关键是廉政法制文化的教育,通过对大学生廉政法制教育,不断提升其规则意识,促进其发自内心地以制度或章程作为自己的行动准绳。当然,对于公共管理专业学生而言,除了接受以上一般性的廉政教育,他们还会接受专业本身含有的特有的廉政教育。比如学习《行政管理学》《宪法与行政法》《行政伦理学》等专业核心课程所涉及的廉政知识。这样的廉政教育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意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无法促进学生廉政意识的内化。目前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培育的不足主要表现:   一是公共管理学科缺乏针对性的廉政课程设置,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只能接触到与廉政内容相关的教育,其廉政意识的形成仍更多地依赖于一般性的廉政教育。而一般性的廉政教育内容比较泛化,既缺乏正反面素材相结合,也没有更多考虑学生是否理解和接受,容易落入灌输性教育的窠臼,引发学生的逆反心理。
  二是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更多是在理论层面感受廉政知识,缺乏交流互动型、开放分享式的氛围来促进他们对廉政知识的消化吸收,从而内化为自身品质。
  三是过度依赖从高校党建、思政或法制化的层面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教育目标的设置没有立足于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整个发展的生涯,缺乏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总而言之,当前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意识培育仍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内化的实现路径
  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培养其廉政意识,还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手段使廉政意识内化为他们专业素养的一部分。因此,我们要抓住廉政教育的关键点,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一)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增加廉政方面的课程设置,同时课程设置要注重正向刺激与反向刺激相结合
  公共管理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得学生在毕业后能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管理、社会规划与治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因此,在毕业后能够保持廉洁从政的要求也应当成为公共管理专业学生主要的专业素质要求之一,所以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应当增加廉政方面的课程设置。同时,课程的设置不能仅仅介绍关于腐败方面的理论知识,要更多地开展腐败案例分析课,通过向学生们展示现实中关于腐败的显性案例反向刺激学生,在对腐败案例的解读中引导学生反思腐败现象产生背后的逻辑,加强学生对腐败现象的感性认知。
  当然,反向刺激有利于提升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度,但要把握好力度,因为过度刺激容易引发其逆反心理。廉政教育不能着力于关注“腐败”本身,而是要让他们有杜绝腐败的心理和保持廉洁的品格,因而也要注重正向刺激,在课堂上传授与廉政相关的知识。
  与廉政相关的显性知识,首先可以参考引入一些有助于廉政建设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制思维能力,同时也能拓宽大学生的公共视野。其次,可以深入挖掘我国古代与“廉政”相关的思想,包括“仁政”思想、君舟民水的“民本”思想等,因为实施廉政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为官一方,造福一方百姓,“民本”思想教育是一种正向刺激,能够激发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情怀。
  (二)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学要能促进廉政知识的螺旋
  传统的教学思维是灌输式的,依赖以老师为主体的单向传输。一般这样的教学方式能促进课程教学的有序化,使得教学效率得到一定的提升,学生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接触到更多的显性知识,但也带来了副作用。一是灌输式教学缺乏针对性,所教授的知识可能会超越学生当下的认知水平并造成知识吸收上的“消化不良”。二是强调老师为主体的课堂教学,忽视在课后促进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分享交流。三是依赖于在课堂上进行理论知识教授,忽视课后知识分享等相关平台、公共活动空间的构建。
  廉政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更要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注重廉政知识的螺旋过程。在廉政教育教学中,首先要注重向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提供跳板材料,例如在剖析腐败案例之前先向公共管理专业学生介绍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腐败理论等背景知识,或者在介绍与腐败相关的概念前用中国古代“廉”文化暖场,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这样的跳板材料更加贴近于他们当下的认知水平,在学习过程中会少一些“断裂感”,有助于促进廉政显性知识内化为隐性知识。其次,要进一步挖掘非正式渠道在学习交流中的价值。与廉政相关的一些隐性知识一般是难以通过规范正式的材料显性化,所以更多地需要发挥非正式渠道的沟通作用。学生与老师私下交谈的过程,使他们在感受到老师身上的公共情怀之后,可能对反腐败有了更强大的决心。学生与学生之间的闲谈、分享,有时更能体现他们对国家廉政建设工作的态度,所以在鼓励他们有适度合理的批判性思维的同时,更要在舆论层面引导他们对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事业展开积极正向的思考。以非正式渠道开展的学习沟通和交流,带有浓烈的社交气息,是将廉政隐性知识转化为另一种隐性知识的社会化过程。最后是要打造一定的、与廉政相关的知识分享平台或公共活动空间。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在接受到廉政相关知识的刺激之后,心理上或多或少会有一定的体会和感受,类似廉政杂志、廉政社团、廉政小论坛这样的知识分享平臺可以成为他们思想火花的聚集地。同时,要扩大与廉政相关的公共活动空间,例如可以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开放廉政阅览室、打造廉政主题走廊等。这样,学生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和分享廉政知识,有助于将他们身上的隐性知识显性化,实现廉政隐性知识的外化。当然,学生在吸收平台上的知识后如果能再整理分享出去,则可以实现廉政显性知识的结合化。
  (三)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育要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教育机制和长效熏陶机制
  廉政图式不是固化的,换言之,学生头脑中与廉政知识相关的认知结构会更新和优化以达到相对的认知平衡。因而,廉政意识的内化不会一蹴而就,应视其为一个多方培养和长期熏陶的过程。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内化的培养,需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教育机制和长效熏陶机制。
  首先,高等教育对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有巨大的影响,好的高校不仅是学生追求真理的殿堂,更是他们情感升华的心灵场所。高校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育要往深层次方向发展,既要注重正向刺激与反向刺激相结合,促进知识的螺旋,又要在教学中尽可能多地调动学生的情感,培养其公共情怀,让廉政意识深入内化为他们自身的素养,让反腐败的斗志和决心充实他们的心灵。   其次,家庭教育对个人品质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良好的家风具有积极的感染力量和无形的导向作用。同时“家庭治理内嵌于国家治理之中,家庭秩序与政治秩序、家庭伦理与国家伦理交融互动的特征尤为明显”[10],和谐、健康、向上的一种家庭氛围有利于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有助于塑造其廉洁从政的品质。因而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育要能对接家庭教育,将廉政思想融于学生的现实生活之中,使他们在无形中、无意中继续加强对廉政相关知识、理念的认同感,在生活中能自觉地用廉洁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
  最后,社会教育对个人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育可以放置在更广阔的教育空间。文化馆(站)、图书馆、纪念馆、少年宫等社会组织可以不定期开展与“廉政”“反腐败”主题相关的系列活动,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在社会廉政文化的熏陶下进一步深化廉政意识。同时,固定地点的主题系列教育还要与新闻媒体传播教育相配合,形成合力。既要重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中的价值地位,又要把控好网络、手机等数字化新媒体的舆论导向,在信息传播层面落实对学生开展廉政教育的任务。
  总而言之,高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要协同并行形成“三位一体”格局,而且高校应发挥牵引带头的作用,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廉政教育,不能仅仅是停留在课堂理论知识层面和智育层面,还要重视德育,对接家庭教育;要重视课外实践教学,对接社会教育。同时,对其廉政意识内化的培养不应只基于其四年的教育,更应立足于长远的发展目标,使他们的品质在廉政氛围的长效熏陶下得到提高 。
  五、结语
  腐败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反腐败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公共管理专业学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职工的主要人才来源之一,更应该具有廉洁从政的品德和大公无私的精神,确保其在进入公共管理部门工作之前思想上保有纯洁性。因而,对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廉政意识的培养不应流于表面,而是要深入其心理、情感等深层次维度,使得廉政意识内化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品质操守。当然,廉政意识的内化是一个感性认知发展为理性认知的逻辑过程,学生经廉政相关理论知识和腐败现象、案例等的正反向刺激而形成感性认知,在选择记忆后产生廉政意识,再经知识螺旋的过度曝光之后,形成一定的廉政图式,而廉政图式是一种阶段性的内化,是最接近理性认知的一种状态,也是同化和顺应达到平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要求我们在廉政课程设置中把正向刺激与反向刺激相结合,要求廉政教学的过程成为能促进廉政知识的螺旋。同时,这种状态呼唤我们把学校的廉政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对接,形成智育与德育并重、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并行的教育格局,将学生廉政意识内化的培养视为一个達到阶段性稳定之后仍需长期长效改进和发展的过程,因为反腐倡廉工作时刻在路上,对学生的廉政教育也应当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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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校    王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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