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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地方政府通过举债融资,配合国家政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金融危机给经济带来的影响仍然在扩展,有一些研究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已经失控,这也就增加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本文采通过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从现状到原因和对策,提升我国的地方性债务风险控制对策。宗旨是通过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来分析风险存在根源,并提出最终防范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对策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地方政府开始设立地方投融资平台来解决地方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了强大的冲击,各级地方政府配合中央的政策投资,使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膨胀,很多银行新增贷款流向了地方平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扩大好的方面是弥补了地方经济的不足,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支持,但不好的一面由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信息资源也不透明、各种偿债主体也不明确。使之成为了我国财政经济的潜在风险问题。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
地方政府性债务没有统一的定义和会计概念规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当政府创造一种财政要求权时,相应的等值债务也会应运而生。国际公共会计师联合委员会对政府债务做了下面一个定义,政府债务是指政府由于过去事项引发的现时义务,该义务在履行时导致政府资源的流出,这种资源可以体现为服务的形式也可以体现为经济利益。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性债务具有的主要特征是:政府在过去做出的承诺而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就会被看做是政府与其它经济主体对社会契约的破坏,另一种是政府一旦履行改承诺,那很有可能政府会以货币为单位流出经济利益的损失。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特点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
债务规模。由于数据统计的缺陷,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巧立名目的债务应运而生,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有很大的隐秘性。中央政府也很难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所以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说法。目前具有一些市场机构对于近几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估算。2010年占GDP的27%、2011年占28%、2012年和2013年约占29%。
债务类型。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投融资平台、城投债、中央代发地方债、政信合作、保险基金基础设施债券投资、上级财政借款、其他借款等等。各类型的具体状况都有数据的参考,但是我们从各方面的数据都可以了解和观察到,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一直处于增长的状态,但增长趋势已经逐步变缓慢。
债务资金主要用途。大部分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经济程度的成长做了一定的贡献,政府性的投融资用于改善民生项目中,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房建设这些占的比重较大。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特点
债务规模大或者债务多。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经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局部已经产生了支付危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投融资平台提供担保的债务数额越来越大,由于现行预算法律和体制制约,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能力,这和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欲望产生了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导致债务多最大的原因。
城市建设类债务比重大。在这个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时代,地方市政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对于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因此很多地方政府性债务都用作城市建设的投资了,这也是我国现有国情决定的,这些资金在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的推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债务偿还机制有明显缺陷。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拖欠非常严重,这说明了债务偿还机制有一定的问题,在出现债务拖欠时,当地政府不得不用一些确定用途的公款挪用来偿还债务。这不但加重了财务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
债务越发隐性,缺乏统一的风险预警。由于预算法规定政府不能独立发债,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巧立名目举债,这使得负债大大增加,而且这些债务都缺乏透明度。各地政府还缺乏债务规模统一的统计数据,无法量化债务,这就让政府的监控体系无法建立,债务预警更是无从谈起,如果这种问题不能得到纠正,那么在集中偿还期,很有可能造成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爆发。
三、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对策
(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
从法律层面划分开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立法手段,将众多责任明晰化,权力落实化,避免地方政府的侵权和越位,只有打好这样基础,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不要让债务资金脱离政府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间的反馈机制,使地方能够及时反映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指导也能及时传达下来。完善政府监督,防治资金滥用和贪污腐败现象。
(二)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
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使资源分配更加合理,提高国有资产的盈利能力。形成国有市场完整的产业链,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优化培养财源的外部环境,包括税收环境、信贷环境、创新投资环境,这些都可以合理优化财源,使地方政府经济更具实际发展效益。完善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体系,运用融资手段,实现多元化、多样化,形成市场化的新型投资。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对不同融资平台进行分类的管理,清理现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完善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机制,做到融资平台的风险内控和外部监管很好的结合。
(三)制定完善的关于政府举债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举债权,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既是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现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修改并制定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以前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一直处于行政约束,有的甚至都没有写到相关规章制度上,这就使政府性债务管理弱化,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我们要修改现行规定上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漏洞,制定符合我国现有情况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机关的介入,强化地方政府对自我行为的监督,将每一个监督管理环节都切实有效的联合起来,才能彻底消除债务监管漏洞,更好的控制和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结束语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政府正在积极的采取措施,同时改革工作也在正常有序的节奏下稳定前进着,随着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认识的越来越深刻,管理也越来越完善,我们可以充分的相信,我国的债务管理水平在不久的将来会越来越完善,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化解。
参考文献
[1]赵云旗.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研究[J].财会研究,2013(03)
[2]王丽娅,高丹燕.广东省地方债务现状及风险分析研究[J].广东经济,2013(02)
[3]金荣学,张楠,张迪.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模型构建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3(01)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对策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地方政府开始设立地方投融资平台来解决地方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了强大的冲击,各级地方政府配合中央的政策投资,使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膨胀,很多银行新增贷款流向了地方平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扩大好的方面是弥补了地方经济的不足,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支持,但不好的一面由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信息资源也不透明、各种偿债主体也不明确。使之成为了我国财政经济的潜在风险问题。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
地方政府性债务没有统一的定义和会计概念规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当政府创造一种财政要求权时,相应的等值债务也会应运而生。国际公共会计师联合委员会对政府债务做了下面一个定义,政府债务是指政府由于过去事项引发的现时义务,该义务在履行时导致政府资源的流出,这种资源可以体现为服务的形式也可以体现为经济利益。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性债务具有的主要特征是:政府在过去做出的承诺而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就会被看做是政府与其它经济主体对社会契约的破坏,另一种是政府一旦履行改承诺,那很有可能政府会以货币为单位流出经济利益的损失。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特点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
债务规模。由于数据统计的缺陷,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巧立名目的债务应运而生,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有很大的隐秘性。中央政府也很难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所以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说法。目前具有一些市场机构对于近几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估算。2010年占GDP的27%、2011年占28%、2012年和2013年约占29%。
债务类型。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投融资平台、城投债、中央代发地方债、政信合作、保险基金基础设施债券投资、上级财政借款、其他借款等等。各类型的具体状况都有数据的参考,但是我们从各方面的数据都可以了解和观察到,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一直处于增长的状态,但增长趋势已经逐步变缓慢。
债务资金主要用途。大部分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经济程度的成长做了一定的贡献,政府性的投融资用于改善民生项目中,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房建设这些占的比重较大。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特点
债务规模大或者债务多。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经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局部已经产生了支付危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投融资平台提供担保的债务数额越来越大,由于现行预算法律和体制制约,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能力,这和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欲望产生了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导致债务多最大的原因。
城市建设类债务比重大。在这个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时代,地方市政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对于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因此很多地方政府性债务都用作城市建设的投资了,这也是我国现有国情决定的,这些资金在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的推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债务偿还机制有明显缺陷。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拖欠非常严重,这说明了债务偿还机制有一定的问题,在出现债务拖欠时,当地政府不得不用一些确定用途的公款挪用来偿还债务。这不但加重了财务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
债务越发隐性,缺乏统一的风险预警。由于预算法规定政府不能独立发债,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巧立名目举债,这使得负债大大增加,而且这些债务都缺乏透明度。各地政府还缺乏债务规模统一的统计数据,无法量化债务,这就让政府的监控体系无法建立,债务预警更是无从谈起,如果这种问题不能得到纠正,那么在集中偿还期,很有可能造成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爆发。
三、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对策
(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
从法律层面划分开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立法手段,将众多责任明晰化,权力落实化,避免地方政府的侵权和越位,只有打好这样基础,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不要让债务资金脱离政府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间的反馈机制,使地方能够及时反映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指导也能及时传达下来。完善政府监督,防治资金滥用和贪污腐败现象。
(二)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
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使资源分配更加合理,提高国有资产的盈利能力。形成国有市场完整的产业链,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优化培养财源的外部环境,包括税收环境、信贷环境、创新投资环境,这些都可以合理优化财源,使地方政府经济更具实际发展效益。完善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体系,运用融资手段,实现多元化、多样化,形成市场化的新型投资。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对不同融资平台进行分类的管理,清理现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完善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机制,做到融资平台的风险内控和外部监管很好的结合。
(三)制定完善的关于政府举债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举债权,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既是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现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修改并制定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以前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一直处于行政约束,有的甚至都没有写到相关规章制度上,这就使政府性债务管理弱化,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我们要修改现行规定上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漏洞,制定符合我国现有情况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机关的介入,强化地方政府对自我行为的监督,将每一个监督管理环节都切实有效的联合起来,才能彻底消除债务监管漏洞,更好的控制和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结束语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政府正在积极的采取措施,同时改革工作也在正常有序的节奏下稳定前进着,随着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认识的越来越深刻,管理也越来越完善,我们可以充分的相信,我国的债务管理水平在不久的将来会越来越完善,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化解。
参考文献
[1]赵云旗.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研究[J].财会研究,2013(03)
[2]王丽娅,高丹燕.广东省地方债务现状及风险分析研究[J].广东经济,2013(02)
[3]金荣学,张楠,张迪.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模型构建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