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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是现代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发挥了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保障普通债权人公平受偿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现有《企业破产法》中对破产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对一些正常债务清偿活动造成了影响。本文即从法条依据和业务实践双重角度探讨无债务人物权担保银行资产保全工作与破产撤销权冲突时的相关情形,以期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的同时,维护银行正常收贷工作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