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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经济工作先行乡镇在全市农村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泰州市自1998年起,在全市99个乡镇中开展经济工作“十强乡镇”评选活动,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农业总产值、工业销售收入、工业利税总额、工业技改财务发生数、城镇集体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利用民资、实际利用外资等11项指标。评选工作每年一次,进入“十强”的乡镇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2005年度获得“十强乡镇”称号的乡镇是:兴化市戴南镇、靖江市靖城镇、姜堰市姜堰镇、泰兴市泰兴镇、姜堰市白米镇、靖江市新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