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余年前苏星、谷书堂、何炼成三位教授就劳动价值理论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我国经济学界10年来基本上是围绕苏星、谷书堂和何炼成之争中的主要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作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又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基于这一理念,我们认为,非劳动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试图用扩大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而把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纳入创造价值的范畴是不科学的;第三产业并非都创造价值,如果认为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那就混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别;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发展分别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极大地提高了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但科技本身不创造价值和新价值;社会总产品价值只分解收入的观点是马克思曾严厉批判过的斯密教条,它不仅在理论上不能说明产品价值中的C部分为什么消失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价值构成的现实;产品的价值决定和收入分配具有不同的理论依据,产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而收入分配的方式则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不能因为我国现阶段提出要按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而认为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了价值的创造,断言按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存在剥削。我国经济理论界之所以在劳动价值理论上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是因为不能很好地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来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是用多元论价值论来解释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