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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网络信息也在飞速发展,网络世界已经成为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领域。在网络背景下,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在网络上获得自己想要的相关信息资源,由于知识产权是不受约束的,因此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也层出不穷,知识产权人的维权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如何让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已成为当今需要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法;保护;资源共享
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变化,我国的经济、教育、医疗、文化、科技等各项领域也都迎来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而由于信息资源的快速性和共享性,人们可以从网上轻易的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资源进行复制,所以这就对传统的版权法和知识产权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所以,在网络环境下既保证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已成为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及执法体系。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列等等,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网络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法中原有的权利内容发生或大或小的改变,这就需要以适应新的市场技术和发展水平为依托,定制合理的法律体系,使知识产权保护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二、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的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摆脱了传统的复制困难的局限性,呈现出网络虚拟化的特征。由于网络化的知识是以数字为依托,摆脱了传统形式的书籍、光碟等有形物质的载体,大大削弱了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力度。其次,由于互联网的传播速度较快、涉及范围较广,并且受众较多,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对网络上的信息资源、资料文献等进行下载和复制,并且因为网络的自由化和共享性,人们对网络上的信息随意的获取,没有专利意识,使得很多人都不愿将信息发放到互联网上,极大地影响了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使用。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弊端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可以将传统的文字转换为在计算机程序驱动下产生的文字、图片等多种展现方式,并使其在网络上能够快速的进行传播。由于资源的共享性,其传播范围也在飞速扩张。因为知识产权是独有的,在网络化的传播和发展中,知识产权人很难对其进行掌控和管理,所以对作品的使用和维护上就产生了一定的困难,很容易使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二)容易发生侵权行为
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息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共享,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在网络上获得自己想要的相关信息资源,而在新的技术手段面前传统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资源的获取和复制的局限性也正在慢慢的消除。这就导致许多著作都存在被抄袭、被侵权现象,虽然许多作者都已表明其原创态度,并且禁止和坚决抵制抄袭等行为,但网络侵权问题仍屡见不鲜。有的因为网络资源丰富,网上的作品比较方便快捷,还有许多受众法律意识淡薄,未经原作者同意,就随意转载抄袭他人作品,这就发生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这种现象导致很多的作者出于对作品专有权的保护,不愿在网络上发布更多的信息资源和作品,这就大大限制了网络信息沟通交流的进步和发展
(三)维权困难
很多时候,当人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人们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由于网络世界过于庞大且信息的种类相对比较复杂,人们通过法律渠道进行司法取证相对困难较大,所以常常由于证据的缺失而导致无法进行合理地知识产权维护。更有甚者,有的作者甚至都不清楚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遭到侵犯。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
(一)完善立法,合理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完善知识产权法的确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针对互联网的发展,制定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時也要加强我国信息网络安全的建设。此外,全面考量在互联网环境下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在互联网发展中不断进行实践,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加强网络对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实名制政策
数字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网络安全防护也有了极大地进步。想要保护以高科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首先要加强防火墙的建设,通过高科技手段对用户的权限进行限制,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身份信息和作品安全,避免网络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现如今网络实名制政策实施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人们在发表各种专项作品时可以采用实名制方式,这样能够增强自身信息与网络用户之间的关联性,使其对侵权行为的管理和侵权后的取证工作难度大大降低。网络实名制的推广和运用能够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网络的进步和发展有推动作用。
(三)加强人们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
由于网络化、信息化带来的资源共享,人们通过互联网能够轻易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资源,并且可以多渠道的进行信息资源的复制和下载。这就致使许多人认为网络信息资源是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所以无论是网络运营商、知识产权人还是普通人民群众,都要具有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面对庞大的网络体系,要建立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进行网络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当然只依靠相关部门的管理毕竟资源和人力都有限制,所以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宣传和推广知识产权维护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维护体系,营造全民尊重维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五、结论
虽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网络安全问题也尤为重要。应该加快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更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的存在和维护,对互联网领域中的不合法行为进行严格的制裁,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加快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闫鹏.试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J].佳木斯职业学院报,2017(12):197-197
[2]宗南.试析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特征的变异及管理[J].湖北经济学院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4(3):58-59.
[3]崔梦瑶.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4):40-41.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法;保护;资源共享
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变化,我国的经济、教育、医疗、文化、科技等各项领域也都迎来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而由于信息资源的快速性和共享性,人们可以从网上轻易的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资源进行复制,所以这就对传统的版权法和知识产权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所以,在网络环境下既保证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已成为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及执法体系。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列等等,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网络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法中原有的权利内容发生或大或小的改变,这就需要以适应新的市场技术和发展水平为依托,定制合理的法律体系,使知识产权保护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二、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的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摆脱了传统的复制困难的局限性,呈现出网络虚拟化的特征。由于网络化的知识是以数字为依托,摆脱了传统形式的书籍、光碟等有形物质的载体,大大削弱了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力度。其次,由于互联网的传播速度较快、涉及范围较广,并且受众较多,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对网络上的信息资源、资料文献等进行下载和复制,并且因为网络的自由化和共享性,人们对网络上的信息随意的获取,没有专利意识,使得很多人都不愿将信息发放到互联网上,极大地影响了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使用。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弊端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可以将传统的文字转换为在计算机程序驱动下产生的文字、图片等多种展现方式,并使其在网络上能够快速的进行传播。由于资源的共享性,其传播范围也在飞速扩张。因为知识产权是独有的,在网络化的传播和发展中,知识产权人很难对其进行掌控和管理,所以对作品的使用和维护上就产生了一定的困难,很容易使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二)容易发生侵权行为
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息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共享,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在网络上获得自己想要的相关信息资源,而在新的技术手段面前传统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资源的获取和复制的局限性也正在慢慢的消除。这就导致许多著作都存在被抄袭、被侵权现象,虽然许多作者都已表明其原创态度,并且禁止和坚决抵制抄袭等行为,但网络侵权问题仍屡见不鲜。有的因为网络资源丰富,网上的作品比较方便快捷,还有许多受众法律意识淡薄,未经原作者同意,就随意转载抄袭他人作品,这就发生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这种现象导致很多的作者出于对作品专有权的保护,不愿在网络上发布更多的信息资源和作品,这就大大限制了网络信息沟通交流的进步和发展
(三)维权困难
很多时候,当人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人们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由于网络世界过于庞大且信息的种类相对比较复杂,人们通过法律渠道进行司法取证相对困难较大,所以常常由于证据的缺失而导致无法进行合理地知识产权维护。更有甚者,有的作者甚至都不清楚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遭到侵犯。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
(一)完善立法,合理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完善知识产权法的确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针对互联网的发展,制定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時也要加强我国信息网络安全的建设。此外,全面考量在互联网环境下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在互联网发展中不断进行实践,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加强网络对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实名制政策
数字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网络安全防护也有了极大地进步。想要保护以高科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首先要加强防火墙的建设,通过高科技手段对用户的权限进行限制,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身份信息和作品安全,避免网络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现如今网络实名制政策实施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人们在发表各种专项作品时可以采用实名制方式,这样能够增强自身信息与网络用户之间的关联性,使其对侵权行为的管理和侵权后的取证工作难度大大降低。网络实名制的推广和运用能够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网络的进步和发展有推动作用。
(三)加强人们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
由于网络化、信息化带来的资源共享,人们通过互联网能够轻易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资源,并且可以多渠道的进行信息资源的复制和下载。这就致使许多人认为网络信息资源是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所以无论是网络运营商、知识产权人还是普通人民群众,都要具有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面对庞大的网络体系,要建立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进行网络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当然只依靠相关部门的管理毕竟资源和人力都有限制,所以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宣传和推广知识产权维护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维护体系,营造全民尊重维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五、结论
虽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网络安全问题也尤为重要。应该加快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更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的存在和维护,对互联网领域中的不合法行为进行严格的制裁,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加快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闫鹏.试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J].佳木斯职业学院报,2017(12):197-197
[2]宗南.试析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特征的变异及管理[J].湖北经济学院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4(3):58-59.
[3]崔梦瑶.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4):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