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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从“文化大革命”中消灭资本主义、消灭私有制、割资本主义尾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存在,到十五大提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