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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是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的特殊群体。1982年的政策将这个特殊群体,归划为“一般妨害社会秩序人员”,并视为“三无”人员纳入到被收容遣送对象,实施强制管理措施。而现在对其实施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来施政。救助管理办法在施政过程中,出了新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就这些新出现的问题探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