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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视新闻作为新闻报道的一种重要形式,以其客观真实和形象直观的特性备受媒体和受众的青睐,然而随着传媒业的改革,商业化色彩也越来越浓重。很多媒体为了商业利益而忽视新闻伦理问题。基于这种问题,本文将首先对电视新闻镜头语言和新闻伦理的关系进行梳理,再通过案例分析,提出如何处理新闻原则与新闻伦理冲突的建议。
【关键词】电视新闻;镜头语言;新闻伦理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97-01
一、电视新闻镜头语言与新闻伦理
镜头语言就是画面的连续剪辑,即使没有电视字幕与同期声,光是看画面依然能了解事件。这些画面不仅需要光影色的协调,而且也需要逻辑上的顺理成章,它们互为因果。电视新闻镜头言语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化的过程,多元化的拍摄画面使电视新闻更加突出、增强了美感。
电视新闻的核心原则是真实。电视新闻所运用的画面和镜头语言就是意图表现现实。20世纪80年代,传媒业进入“读图时代”,视觉文化成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电视新闻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用摄像机纪录现实,同时也开始追求视觉美学。而镜头语言作为其中的元素之一,地位便开始凸显了出来。
新闻伦理是建立在公共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职业伦理道德,是指处理传媒与社会公众(社会整体和公众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①电视新闻报道中,镜头语言与新闻伦理有着深刻的联系,特别是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其冲突尤为明显。通过电视新闻报道或者直播的画面,必然会摄入大量普通人难以承受的画面。此时新闻的客观性和新闻伦理的矛盾则开始凸显。如果遵从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则会面临看到什么就拍什么的矛盾,然而作为报道者,如果违背人文关怀的精神,不加选择地拍摄和传播新闻画面,受众心理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二、电视新闻镜头语言在传播过程中的伦理问题
(一)使用特写镜头
特写,是一种特殊的表现手法。特写镜头将被摄对象充满画面,使受众可以更直观地感受到被摄物体,背景处于次要地位,甚至消失。特写镜头具有强烈的视觉感受,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和新闻伦理的冲突性也最强。例如,在报道雅安地震事件中,电视新闻中出现了废墟中的尸体,有时甚至采用特写镜头刻画死者干枯的双手。这种画面虽然有助于电视受众了解事件严重性,但是在感观上极易造成不适,这种镜头是应当尽量规避的。
(二)使用蒙太奇
蒙太奇,是法语Montage的音译,原本是建筑业的术语。之后,格里菲斯运用这一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了不同景别分解拍摄,在后期的制作上对各个画面进行了组合。蒙太奇是指对镜头的画面、色彩、声音等元素进行编排组合的手段。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电视编导通常将得到的素材通精心构思排列,构成一部完整的新闻,画面的组合是其中最基本的工作。
在电视新闻的剪辑中,一般要求做到“短、平、快”。电视新闻必须还原事实,但是有时候有些媒体为了使新闻达到更好的效果,常常会使用各种剪辑方式影响受众。例如在2014年马航事件中,有些媒体在拍摄时采用了大量的中景和近景,甚至采用特写镜头拍摄家属痛苦哭泣的脸。在剪辑上也是硬切,上一秒还是家属哭泣的脸的画面,下一秒就是发布会现场。这种毫无逻辑的剪辑则会煽起受众的负面情绪,还有些画面甚至用红圈划出尸体残骸。整体画面效果毫无美感,切造成受众不适。
(三)过度曝光新闻事实侵犯隐私权
新闻报道应该追求事实真实性,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披露所有新闻事实。有一些媒体为了故事的可看性,将细枝末节完全披露。比如人与人的隐私、矛盾,犯罪分子作案的详细过程等。这不仅仅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隐私权,有些案件也因为其作案手段过于细节化的报道,而引来不良居心者的效仿。这不仅仅有悖于新闻伦理,更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应。
三、如何运用电视新闻镜头语言
(一)陈述事实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电视新闻报道更应该尊重事实。所以在镜头语言上,需要多运用表现性的镜头,少用主观镜头。镜头的陈述性需要在短短的几分钟里面说明新闻事实的主客体等等,就需要遵循“5W”原则。在景别的运用上需要远景、中景、近景交替运用,以达到全面客观还原真相的效果。
(二)表现人性
电视新闻镜头语言需要表现人性,就是既要体现对人自身的生存关怀,又要关怀他人的命运。有时候为了客观直接第反映事件现场的原状,一些限制级的镜头会被新闻工作者记录下来,甚至播出,这对于新闻事件中的当事人其实是一种不尊重。有些编导的做法是通过给这些镜头添加马赛克,虽然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其实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会观众带来感官上的刺激。
新闻摄影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应当对镜头做出取舍。在日常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只有能够充分考虑伦理因素,尽可能深入地探索镜头语言,才能处理好新闻伦理和镜头语言的关系。
注释:
①陈力丹,朱爱敏.我国新闻中人性冷漠现象的伦理分析[J].新闻传播研究,2008(2):4-7.
参考文献:
[1]王文丽.浅谈电视新闻的镜头语言[J].广电传媒,2005(1).
[2]王传军.灾难性报道中的新闻伦理规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4(S1).
[3]张丹灵.伦理道德视域下新闻评论的失范现象及对策[J].新闻世界,2014(6).
[4]黄瑚.新闻伦理学[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关键词】电视新闻;镜头语言;新闻伦理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97-01
一、电视新闻镜头语言与新闻伦理
镜头语言就是画面的连续剪辑,即使没有电视字幕与同期声,光是看画面依然能了解事件。这些画面不仅需要光影色的协调,而且也需要逻辑上的顺理成章,它们互为因果。电视新闻镜头言语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化的过程,多元化的拍摄画面使电视新闻更加突出、增强了美感。
电视新闻的核心原则是真实。电视新闻所运用的画面和镜头语言就是意图表现现实。20世纪80年代,传媒业进入“读图时代”,视觉文化成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电视新闻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用摄像机纪录现实,同时也开始追求视觉美学。而镜头语言作为其中的元素之一,地位便开始凸显了出来。
新闻伦理是建立在公共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职业伦理道德,是指处理传媒与社会公众(社会整体和公众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①电视新闻报道中,镜头语言与新闻伦理有着深刻的联系,特别是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其冲突尤为明显。通过电视新闻报道或者直播的画面,必然会摄入大量普通人难以承受的画面。此时新闻的客观性和新闻伦理的矛盾则开始凸显。如果遵从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则会面临看到什么就拍什么的矛盾,然而作为报道者,如果违背人文关怀的精神,不加选择地拍摄和传播新闻画面,受众心理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二、电视新闻镜头语言在传播过程中的伦理问题
(一)使用特写镜头
特写,是一种特殊的表现手法。特写镜头将被摄对象充满画面,使受众可以更直观地感受到被摄物体,背景处于次要地位,甚至消失。特写镜头具有强烈的视觉感受,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和新闻伦理的冲突性也最强。例如,在报道雅安地震事件中,电视新闻中出现了废墟中的尸体,有时甚至采用特写镜头刻画死者干枯的双手。这种画面虽然有助于电视受众了解事件严重性,但是在感观上极易造成不适,这种镜头是应当尽量规避的。
(二)使用蒙太奇
蒙太奇,是法语Montage的音译,原本是建筑业的术语。之后,格里菲斯运用这一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了不同景别分解拍摄,在后期的制作上对各个画面进行了组合。蒙太奇是指对镜头的画面、色彩、声音等元素进行编排组合的手段。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电视编导通常将得到的素材通精心构思排列,构成一部完整的新闻,画面的组合是其中最基本的工作。
在电视新闻的剪辑中,一般要求做到“短、平、快”。电视新闻必须还原事实,但是有时候有些媒体为了使新闻达到更好的效果,常常会使用各种剪辑方式影响受众。例如在2014年马航事件中,有些媒体在拍摄时采用了大量的中景和近景,甚至采用特写镜头拍摄家属痛苦哭泣的脸。在剪辑上也是硬切,上一秒还是家属哭泣的脸的画面,下一秒就是发布会现场。这种毫无逻辑的剪辑则会煽起受众的负面情绪,还有些画面甚至用红圈划出尸体残骸。整体画面效果毫无美感,切造成受众不适。
(三)过度曝光新闻事实侵犯隐私权
新闻报道应该追求事实真实性,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披露所有新闻事实。有一些媒体为了故事的可看性,将细枝末节完全披露。比如人与人的隐私、矛盾,犯罪分子作案的详细过程等。这不仅仅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隐私权,有些案件也因为其作案手段过于细节化的报道,而引来不良居心者的效仿。这不仅仅有悖于新闻伦理,更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应。
三、如何运用电视新闻镜头语言
(一)陈述事实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电视新闻报道更应该尊重事实。所以在镜头语言上,需要多运用表现性的镜头,少用主观镜头。镜头的陈述性需要在短短的几分钟里面说明新闻事实的主客体等等,就需要遵循“5W”原则。在景别的运用上需要远景、中景、近景交替运用,以达到全面客观还原真相的效果。
(二)表现人性
电视新闻镜头语言需要表现人性,就是既要体现对人自身的生存关怀,又要关怀他人的命运。有时候为了客观直接第反映事件现场的原状,一些限制级的镜头会被新闻工作者记录下来,甚至播出,这对于新闻事件中的当事人其实是一种不尊重。有些编导的做法是通过给这些镜头添加马赛克,虽然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其实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会观众带来感官上的刺激。
新闻摄影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应当对镜头做出取舍。在日常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只有能够充分考虑伦理因素,尽可能深入地探索镜头语言,才能处理好新闻伦理和镜头语言的关系。
注释:
①陈力丹,朱爱敏.我国新闻中人性冷漠现象的伦理分析[J].新闻传播研究,2008(2):4-7.
参考文献:
[1]王文丽.浅谈电视新闻的镜头语言[J].广电传媒,2005(1).
[2]王传军.灾难性报道中的新闻伦理规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4(S1).
[3]张丹灵.伦理道德视域下新闻评论的失范现象及对策[J].新闻世界,2014(6).
[4]黄瑚.新闻伦理学[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