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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09年第4季度上海市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对38批次学生用品进行了抽查,经检验,36批次产品的抽样合格,2批次产品的抽样不合格。其中,三木控股集团浙江三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上海嘉定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受检的“三木”固体胶(规格型号:36克/件 生产日期/批号:39991)“不挥发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被检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2857-2007《固体胶》、QB2655-2004《修正液》、QB1336-2000《蜡笔》、QB/T2336-97《橡胶铅笔擦》、QB/T2309-97《塑料铅笔擦》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质量明示要求,对各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会有哪些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文具用品中心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挥发物含量体现了固体胶有效成分,是产品使用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会令使用者在使用固体胶时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将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李律师。李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木控股集团浙江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在生产溶解时固体物偏少,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等影响
2010年3月4日10时49分,记者就“三木”固体胶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三木控股集团浙江三木实业有限公司(0576-87103999),其工作人员获悉记者的意图后,让记者与该司品质部联系。
随后记者拨通了品质部电话(0576-87115886),品质部彭先生对记者称,他们的产品是从别的地方采购过来的,想要了解情况得与上海产品部联系。当记者向他索要上海产品部的电话时,彭先生却以自己是昨天才新来的员工、并不知道上海产品部电话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3月5日10时10分,记者再次致电品质部进一步了解情况,此次彭先生却将上海产品部的联系方式告诉了记者,让记者与魏经理联系。
10时21分,记者拨打上海产品部电话(021-63044923)联系到魏经理,对其进行了采访。
记者:贵公司作为一个品牌,出现此次不合格的原因是什么?
魏经理: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在生产溶解时固体物偏少所导致。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等影响。我们现已经重新将产品拿去检验了,估计一个礼拜后,检验报告就会出来。
记者:目前,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怎样?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品是否可以进行退货?
魏经理:由于这款产品我们刚上市,所以生产的数量不多。被抽检不合格后,我们就通知召回那些不合格品返回给供应商。目前,就只有一家销售此款产品被检不合格,其他地方尚未发现有不合格品。若有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品可以找我们退货。
记者:出现此次质量危机,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魏经理:产品检验报告出来后,我们会提供给经销商和消费者知道。今后会向广大消费者和经销商提供高质量、提供新产品供消费者使用。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2857-2007《固体胶》、QB2655-2004《修正液》、QB1336-2000《蜡笔》、QB/T2336-97《橡胶铅笔擦》、QB/T2309-97《塑料铅笔擦》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质量明示要求,对各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会有哪些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文具用品中心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挥发物含量体现了固体胶有效成分,是产品使用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会令使用者在使用固体胶时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将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李律师。李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木控股集团浙江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在生产溶解时固体物偏少,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等影响
2010年3月4日10时49分,记者就“三木”固体胶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三木控股集团浙江三木实业有限公司(0576-87103999),其工作人员获悉记者的意图后,让记者与该司品质部联系。
随后记者拨通了品质部电话(0576-87115886),品质部彭先生对记者称,他们的产品是从别的地方采购过来的,想要了解情况得与上海产品部联系。当记者向他索要上海产品部的电话时,彭先生却以自己是昨天才新来的员工、并不知道上海产品部电话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3月5日10时10分,记者再次致电品质部进一步了解情况,此次彭先生却将上海产品部的联系方式告诉了记者,让记者与魏经理联系。
10时21分,记者拨打上海产品部电话(021-63044923)联系到魏经理,对其进行了采访。
记者:贵公司作为一个品牌,出现此次不合格的原因是什么?
魏经理: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在生产溶解时固体物偏少所导致。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等影响。我们现已经重新将产品拿去检验了,估计一个礼拜后,检验报告就会出来。
记者:目前,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怎样?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品是否可以进行退货?
魏经理:由于这款产品我们刚上市,所以生产的数量不多。被抽检不合格后,我们就通知召回那些不合格品返回给供应商。目前,就只有一家销售此款产品被检不合格,其他地方尚未发现有不合格品。若有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品可以找我们退货。
记者:出现此次质量危机,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魏经理:产品检验报告出来后,我们会提供给经销商和消费者知道。今后会向广大消费者和经销商提供高质量、提供新产品供消费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