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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高校美育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小型民族乐队在创建中的审美指向问题,同时也对乐队成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认为小型民族乐队创建的审美指向应当从音色美、和声美、风格美、情态美这四个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和体现出应有的价值,这样才能够体现出创建的意义;作为乐队成员而言,在以上四种审美指向上也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民族音乐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