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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0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研究”(2020KY18002)
摘 要:区块链技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互联网技术最新应用领域和话题之一。互联网金融是近两年兴起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创新而言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但也隐含着重大的金融风险。区块链技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恰恰就是对互联网融资风险的一种补偿和修正。区块链在金融创新中有着非常重要和众多的金融应用场景,这些金融应用场景由于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所以存在重大的技术风险,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以提高区块链的实际应用价值和金融效益。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金融创新;数字货币;监督机制
引言:近年来P2P融资爆雷的事情频频发生,互联网金融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确将金融行业引导到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机制之上。传统金融行业的时代局限性,在互联网金融的促进下逐渐有了更为宽泛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一方面,现代金融管制法制建设工作还远远落后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时代步伐。法制建设无法给予互联网金融有效的监督及规制。不法分子就特别容易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金融体系及现代信用体系建设理念的底层互联网金融技术,还未开发到位,无法给予所有信用异常者最合适的约束和管控。区块链技术的到来,既是对现代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也可以说是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开展而应孕而生的金融未来。
一、互联网金融与区块链的相关性
1.价值互联网的搭建与延伸
金融创新一直都是全球金融行业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传统金融行业势必要向电子化和便携式发展,唯有轻量化自己的金融模式,传统金融才有生存的空间。就传统金融信息化变革而言,其中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价值转化与价值流通问题。金融体系的基石是信用系统,而信用系统在互联网时代是难以运行的,因为互联网讲究的是共享和快速流通。朱明教授在他的《价值流通论》中认为价值的流通性是价值存在的必然性。所以,产品的价值构成了产品流通的基础。传统经济学认为价值必须要有标的物,没有单纯存在的价值,但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告诉我们,人类虚拟出来的金融产品也可以作为标的物,这些也是价值流动的基础。
2.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与高风险
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彻底改变了国际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时代热潮。就中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电商金融和P2P金融两种。实际上很多电商金融也是P2P金融的一种形式,小米借由其平台的流量向自己的用户强推高返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逻辑上,用户把钱借给小米,小米拿钱去投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平台把钱以高息借给急需用钱的用户,再采用分期的方式慢慢回收。整套借贷逻辑是合理的,关键问题就是平台在拆借资金给用户的时候,为了提高流量和用户口碑,简化了对用户的信用考核,并且作为第三方平台,互联网金融机构很难做到向银行一样可以调取用户完整的信用身份。这就导致底层借款用户中出现了大量坏账死账等不良资产,一旦大量资金无法回笼,就无法及时结算本息给出借方。而正因为互联网的发达和即时性,平台的信用风险会立即被曝光形成用户挤提,瞬间就可以把一个野心勃勃的新平台“处决”。所以,近年来P2P金融“爆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很多电商平台依然在想办法推互联网金融,比如支付宝的“花呗”“借呗”,京东的“白条”“金条”等等,虽然这些看起来有大平台大企业做背书,显得更加可靠,但本质还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其背后存在的风险就是价值互联网的断链问题,如果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强化信用体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效用。
3.区块链的时代价值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区块链的价值就像工业社会对于农业社会的价值一样,都是创始性的。互联网把社会带向了一个信息交互的社会,区块链则会将社会带向一个价值交互的社会。在区块链的带动下,任何人的劳动成果都将以价值的形式在物联网中进行流通,而且价值必须是单向的,而不像信息一样,是多维的、可以随意复制的。同时,区块链又可以保证我们在处理这些价值交互的时候是单向的、唯一的,所以,单向可追溯的算法就成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在。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正式启用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到来给中国经济和金融带来的影响将是无比巨大的。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是加入了互联网的东西都是可以复制,可以任意传播的。那货币一旦加入互联网这个元素,是否就会为黑客提供更大的牟利空间。数字货币的到来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数字货币可以去中心化去中间商,不要所谓的中介机构。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而且数字货币可以点对点支付,可以通过远程支付的方式,直接实现匿名支付。而数字货币的这些去中心化还有点对点匿名支付的技术,其实都是来源于区块链。所以,区块链的时代意义并不是在未來,而是在现在。
二、区块链对金融创新的推动作用
1.智能化金融服务
智能化金融说的其实是,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智能化金融更加能够体现人与人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最直接的金融交易关系。其核心的本质就是取消中心、取消中间商。金融行业最本质的特点,其实是信用机制。银行可以帮助客户存取款、客户愿意把钱存放在银行都是因为银行本身具备一定的信用机制。它的信用效能让所有的客户更能够相信银行,愿意把钱存放在银行。银行也会拿这些钱去投资产生收益,拿来借贷产生利息,银行把钱借贷给其他人,其实实际上是拿它的存款客户的钱去贷款给了它的贷款客户。而银行充当了一个中介机构。
区块链可以把所有节点每个个体的信用都明细化,这种点对点的金融关系,中间必须要有一个合约和契约来约束彼此的金融行为。也就是我借钱给你,我必须要保证我的钱能够收得回来,不会成为坏账,并且要产生一定的利息,这就是合约的效能。区块链就是通过这些合约形成了链条,如果每个节点之间的链条断裂了,这说明其中存在信用风险,智能合约的出现就为区块链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闭环。每一笔交易都会同步更新到总账簿里面,每个个体每个节点都可以查看总账簿里面的交易信息,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和交易轨迹,这样的过程就可以为金融行业带来一个更加智能化的变革。 2.强信用机制去风险成本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个分布式账本,每个人的每一笔交易记录都会被实时登记在案,并且进行全网的自由公证。这就相当于,我记录了你的交易行为,又有另一个人记录了我在记录你的交易行为这样一件事情,循环往复下去,每一笔账每一笔记录都会同步到总帐簿里面。而总帐簿的存在是共享式的。每一个节点的查询,也会被记录在案。所以在这样即时高效的交易环境中,风险将被最低化。当然,这里说的风险是制度上的风险。也会存在技术上的风险,比如黑客会侵入区块链并制造一些虚假的交易记录。由于个体对区块链的信任度过高,则虚假信息被信任的程度也会增加,从而增加了财产损失的风险。但从本质上来讲,区块链的确是可以通过高信用机制去除风险成本。
3.催生全新金融形态
区块链对于金融创新的价值在于区块链可以催生许多全新的金融形态,比如数字货币、数字票据、全新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方式、智能合约、银行全新真性管理系统等等。数字货币的代表就是著名的比特币,委内瑞拉政府也尝试发行以石油为抵押物的石油币。数字货币的价值在于全面提高了货币的流通效率,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数字货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伴随着数字货币的兴起而形成的就是数字票据,数字票据也是依托于区块链的技术而产生和发展的。相比于传统的票据业务,数字票据的管理更加有序和高效。减去了中间机构的管理成本,数字票据可以更加清晰地反映借贷关系。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方面,区块链可以更加快速地确定股权关系,同时为不同的买家和卖家之间形成点对点的交易联系。每笔交易业务都可以实时确认,这样就减去了寻常股票买卖中的T+1、T+3确认模式。而在股票交易、数字票据等各种各样的金融交易行为中,最重要的就是智能合约。智能合约的产生实际上就为这些创新的金融业务提供了一个运作的桥梁。智能合约可以帮助金融参与主体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交易行为,避免失信行为对交易造成的损失。同时由于区块链上每一个节点、每一个个体的行为和信用都会被实时记录并全网公证,这就形成了一套全新的互联网征信系统,这比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要来得更加及时和公正。由于是实时记录的,区块链就减少了错误记录的人工风险。除了这些,区块链还可以应用在远程支付系统、跨境贸易、数字资产确认、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4.提高跨境金融交易效率
在现代金融行为中,跨境金融交易已经是日常的金融交易过程之一。但在现实交易过程中经常容易出现跨境交易持久战的现象,主要原因就在于跨境交易本身存在非常多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意味着重大的金融风险。比如在跨境并购中就经常面对以下的金融难题。
第一个是估值风险。对于标的企业,并购方往往很难完全准确地收集到相应经营管理信息,对其所有资产和商誉估值,也都存在一定的偏差。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估值风险容易带来非常重大的财务损失,而区块链技术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经营行为所带来的成果与损失,并且根据这些经营行为综合其他企业的数据情况,可以比较精准地估算出标的企业的现有价值,提高跨境交易的估值效率。
第二个是偿债风险。主要是指并购方在并购标的企业之时,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必须采用杠杆融资的方式来募集相应的并购资金。而很多并购企业由于对自身债务的错误计算,容易导致现金流断裂,无法偿还相应的到期债务。同样,依靠区块链也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个偿债难题。由于区块链会实时记录企业的每一笔交易情况,企业在自身的债务管理中就可以准确把握自身偿债能力,达到谨慎并购的作为。
5.支撑全新供应链金融体系
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中,供应链的价值在于可以串联起各个环节供应商的需求、产能及金融体系。供应链金融其实是伴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而形成的,在现代商业竞争中,原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早已上升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就是一個行业里面的龙头企业的重要支撑。假如苹果公司的供应链出现断裂,则苹果公司在短期内很容易就会出现产能骤降、股价暴跌的风险。在现代供应链管理中,赊账和三角债也是比较麻烦的财务管理问题。而这背后衍生出来的金融问题就是,被上下游企业拖欠了货款的中间供应商为了企业的生存不得不去进行更多的融资行为,而中小型供应商正常情况下很难在银行正规渠道融资贷款,因为银行出于风险管控的考量,不会轻易将贷款批给中小企业。为了生存这些企业只能自行承担着巨额利息,进行民间融资。如果短期内欠款能收回,则高利贷也可以迅速偿还。但如若欠款无法及时到账,就很容易导致这些中小企业无法偿还高息贷款,现金流断裂,最终走向企业破灭。
区块链的出现可以帮助现代供应链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体制。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信用评级都会在区块链的公共账簿中有所体现,如果某家企业因为拖欠了上下游企业的相关货款而信用评级下降,就会被整条供应链的企业成员集体踢出供应链团队。同时新加入的供应链成员也要接受区块链的考核,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其他所有成员遭受不必要的金融财务风险。
三、区块链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机制
1.政策监管
区块链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产品,虽然都具有划时代的创新意义。但毕竟都是金融衍生产品,依然还是存在着一些金融风险。其中,比如数字货币比特币,曾经也是风靡一时,但因为各国政策的影响,现在比特币在很多主流国家都是不太受欢迎的。首先就是立法层面,比特币与现行的法律是否存在冲突还要再行商榷。同时对于这种数字货币是否会冲击国家法定货币也不得而知。所以,类似中国就曾经在2013年的时候发布了相应的金融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出于自由贸易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考量,还是允许大众在互联网上进行比特币交易,但建议民众要考虑互联网金融和数字货币的安全问题量力而行。而在美国,比特币已经成为了一种商品,可以自由地贸易。纽约州曾经发布数字货币许可证,致使全世界认为美国要开始推行数字货币合法化,但最终这一改革并没有在美国全部的州完全推行起来。而在欧洲,很多国家都认为比特币是第三类虚拟货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是没有法偿货币性质的。而且比特币与委内瑞拉的石油币还不同,委内瑞拉的石油币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抵押性质的国家货币,而比特币并没有具备这种资产属性,就存在了破产的风险。 除了数字货币,区块链的其他应用产品,比如众筹,也同样存在风险。在以往的众筹行为中,很多众筹发起人最后募捐了相应的资金之后,并不会进行原定的结果交易。但在区块链的驱动下,众筹将变得更加的透明,因为每一笔的资金,都会以即时记录的方式被登记在公共账簿中,每一个众筹的支持者都能够实时地查看资金的动向。这看起来对于众筹这种互联网融资行为来说是一种非常进步的技术发展,但这其中依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众筹行为的本身会因为区块链的带动而提高了公信力。别有用心者就可以利用这种可信度进行众筹过程行为造假。发起人可以雇佣一些职业的虚假众筹人员帮忙刷票,以带来正常的流量,提高公众对于众筹行为的跟从感和信任度。所以在对互联网融资行为进行监管的时候,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避这些风险,提高信息造假的代价成本,避免区块链技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谋取私利。
2.技术监管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计算的互联网创新技术,具体应用在金融创新方面会有很多全新的应用场景。而区块链在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其众所周知的即时记录行为和共享式账簿应用,大众对于区块链的信任程度和期待值也更高。但目前对于区块链的开发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很多区块链都是以板块的形式出现。区块链与区块链之间无法进行互通与交流,尤其各国的金融产品更加不会进行彼此的信息互通和链接。这就造成了区块链本身的信息公开优势无法得到及时全面地展开,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所以,要进行区块链的全面开发和普及,最重要的是开放源社区。只有把所有的区块链技术都放到同一个源社区中,才能够帮助区块链技术更快地形成闭环,提高区块链分布式记账的效率。同时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开发需要大量先进的基础设施设备,这并不是某个企业或者是某个行业就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资金,并且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全区域的区块链布局,才能有利于整个地区的区块链发展。比如粤港澳大湾区,就完全可以以大湾区发展为背景依托,联合香港、深圳、广州、澳门为核心,建立一个全面的可延展的地区金融区块链,为大湾区的发展助力加油。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区块链场景应用的创新,还应当包括区块链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只有确保了区块链的信息和技术安全,才能真正保障区块链能在区域内、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有效的价值交换和互联网金融创新。
3.群体监管
除了政策监管和技术监管之外,对于区块链驱动金融创新的应用场景,还应当采用群体监管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所谓的群体监督就是参与区块链建设和使用的所有个体都应当对区块链的应用场景进行法律上、技术上、金融上等各个方面的合法合规监督。
虽然区块链开发技术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但我国社会依然有很多一流的工程师可以针对区块链进行比较高级的架构设计。他们在日常的应用中一定会发现区块链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问题,容易遭受黑客的攻击。对于这些风险。工程师应当责无旁贷地予以揭露和改进,帮助区块链更加完善、更加快速地形成金融体制监管。
另外,在群體监管中还存在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就是针对区块链的价值进行再分配。区块链技术之所以在全国、全世界范围内都无法高效的开发和应用,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因为区块链的发展会损失自身的利益,比如银行机构。区块链的显著作用就是去中心化去除中间商,而银行就是全世界人民金融交易最大的中介组织。所有人的资金都会经由银行进行二次分配。银行在其中会起到非常重要的资金调度作用和资金增值作用。一旦区块链技术高速发展和普及,银行、股票交易结算所、会计汇算中心等财务和金融中介组织,就很容易失去既得利益和客户。所以,要推动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效率,就应当对区块链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二次合理分配。为原来的金融中介组织提供一定程度的金融补偿,以提高区块链金融创新产品的快速应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肖薇.互联网金融背景下L银行产品创新策略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9.
[2]王越子.灾后农房重建筹资中的政府干预、不可置信威胁及其道德风险——基于动态博弈对制度内生性质的分析[J].西南金融,2010(7):12-14.
[3]周子衡.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五个问题[J].清华金融评论,2017(4):66-67.
[4]宋华.基于产业生态的供应链金融的创新趋势[J].中国流通经济,2016(12):85-91.
[5]葛洪东.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及监管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7(1):26-31.
[6]姜世戟.区块链技术在我国银行业的应用探索及发展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8(4):88-93.
作者简介:林成(1986- ),男,广西岑溪人,硕士,贺州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普惠金融、金融科技
摘 要:区块链技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互联网技术最新应用领域和话题之一。互联网金融是近两年兴起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创新而言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但也隐含着重大的金融风险。区块链技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恰恰就是对互联网融资风险的一种补偿和修正。区块链在金融创新中有着非常重要和众多的金融应用场景,这些金融应用场景由于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所以存在重大的技术风险,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以提高区块链的实际应用价值和金融效益。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金融创新;数字货币;监督机制
引言:近年来P2P融资爆雷的事情频频发生,互联网金融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确将金融行业引导到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机制之上。传统金融行业的时代局限性,在互联网金融的促进下逐渐有了更为宽泛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一方面,现代金融管制法制建设工作还远远落后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时代步伐。法制建设无法给予互联网金融有效的监督及规制。不法分子就特别容易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金融体系及现代信用体系建设理念的底层互联网金融技术,还未开发到位,无法给予所有信用异常者最合适的约束和管控。区块链技术的到来,既是对现代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也可以说是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开展而应孕而生的金融未来。
一、互联网金融与区块链的相关性
1.价值互联网的搭建与延伸
金融创新一直都是全球金融行业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传统金融行业势必要向电子化和便携式发展,唯有轻量化自己的金融模式,传统金融才有生存的空间。就传统金融信息化变革而言,其中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价值转化与价值流通问题。金融体系的基石是信用系统,而信用系统在互联网时代是难以运行的,因为互联网讲究的是共享和快速流通。朱明教授在他的《价值流通论》中认为价值的流通性是价值存在的必然性。所以,产品的价值构成了产品流通的基础。传统经济学认为价值必须要有标的物,没有单纯存在的价值,但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告诉我们,人类虚拟出来的金融产品也可以作为标的物,这些也是价值流动的基础。
2.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与高风险
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彻底改变了国际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时代热潮。就中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电商金融和P2P金融两种。实际上很多电商金融也是P2P金融的一种形式,小米借由其平台的流量向自己的用户强推高返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逻辑上,用户把钱借给小米,小米拿钱去投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平台把钱以高息借给急需用钱的用户,再采用分期的方式慢慢回收。整套借贷逻辑是合理的,关键问题就是平台在拆借资金给用户的时候,为了提高流量和用户口碑,简化了对用户的信用考核,并且作为第三方平台,互联网金融机构很难做到向银行一样可以调取用户完整的信用身份。这就导致底层借款用户中出现了大量坏账死账等不良资产,一旦大量资金无法回笼,就无法及时结算本息给出借方。而正因为互联网的发达和即时性,平台的信用风险会立即被曝光形成用户挤提,瞬间就可以把一个野心勃勃的新平台“处决”。所以,近年来P2P金融“爆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很多电商平台依然在想办法推互联网金融,比如支付宝的“花呗”“借呗”,京东的“白条”“金条”等等,虽然这些看起来有大平台大企业做背书,显得更加可靠,但本质还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其背后存在的风险就是价值互联网的断链问题,如果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强化信用体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效用。
3.区块链的时代价值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区块链的价值就像工业社会对于农业社会的价值一样,都是创始性的。互联网把社会带向了一个信息交互的社会,区块链则会将社会带向一个价值交互的社会。在区块链的带动下,任何人的劳动成果都将以价值的形式在物联网中进行流通,而且价值必须是单向的,而不像信息一样,是多维的、可以随意复制的。同时,区块链又可以保证我们在处理这些价值交互的时候是单向的、唯一的,所以,单向可追溯的算法就成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在。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正式启用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到来给中国经济和金融带来的影响将是无比巨大的。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是加入了互联网的东西都是可以复制,可以任意传播的。那货币一旦加入互联网这个元素,是否就会为黑客提供更大的牟利空间。数字货币的到来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数字货币可以去中心化去中间商,不要所谓的中介机构。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而且数字货币可以点对点支付,可以通过远程支付的方式,直接实现匿名支付。而数字货币的这些去中心化还有点对点匿名支付的技术,其实都是来源于区块链。所以,区块链的时代意义并不是在未來,而是在现在。
二、区块链对金融创新的推动作用
1.智能化金融服务
智能化金融说的其实是,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智能化金融更加能够体现人与人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最直接的金融交易关系。其核心的本质就是取消中心、取消中间商。金融行业最本质的特点,其实是信用机制。银行可以帮助客户存取款、客户愿意把钱存放在银行都是因为银行本身具备一定的信用机制。它的信用效能让所有的客户更能够相信银行,愿意把钱存放在银行。银行也会拿这些钱去投资产生收益,拿来借贷产生利息,银行把钱借贷给其他人,其实实际上是拿它的存款客户的钱去贷款给了它的贷款客户。而银行充当了一个中介机构。
区块链可以把所有节点每个个体的信用都明细化,这种点对点的金融关系,中间必须要有一个合约和契约来约束彼此的金融行为。也就是我借钱给你,我必须要保证我的钱能够收得回来,不会成为坏账,并且要产生一定的利息,这就是合约的效能。区块链就是通过这些合约形成了链条,如果每个节点之间的链条断裂了,这说明其中存在信用风险,智能合约的出现就为区块链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闭环。每一笔交易都会同步更新到总账簿里面,每个个体每个节点都可以查看总账簿里面的交易信息,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和交易轨迹,这样的过程就可以为金融行业带来一个更加智能化的变革。 2.强信用机制去风险成本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个分布式账本,每个人的每一笔交易记录都会被实时登记在案,并且进行全网的自由公证。这就相当于,我记录了你的交易行为,又有另一个人记录了我在记录你的交易行为这样一件事情,循环往复下去,每一笔账每一笔记录都会同步到总帐簿里面。而总帐簿的存在是共享式的。每一个节点的查询,也会被记录在案。所以在这样即时高效的交易环境中,风险将被最低化。当然,这里说的风险是制度上的风险。也会存在技术上的风险,比如黑客会侵入区块链并制造一些虚假的交易记录。由于个体对区块链的信任度过高,则虚假信息被信任的程度也会增加,从而增加了财产损失的风险。但从本质上来讲,区块链的确是可以通过高信用机制去除风险成本。
3.催生全新金融形态
区块链对于金融创新的价值在于区块链可以催生许多全新的金融形态,比如数字货币、数字票据、全新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方式、智能合约、银行全新真性管理系统等等。数字货币的代表就是著名的比特币,委内瑞拉政府也尝试发行以石油为抵押物的石油币。数字货币的价值在于全面提高了货币的流通效率,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数字货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伴随着数字货币的兴起而形成的就是数字票据,数字票据也是依托于区块链的技术而产生和发展的。相比于传统的票据业务,数字票据的管理更加有序和高效。减去了中间机构的管理成本,数字票据可以更加清晰地反映借贷关系。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方面,区块链可以更加快速地确定股权关系,同时为不同的买家和卖家之间形成点对点的交易联系。每笔交易业务都可以实时确认,这样就减去了寻常股票买卖中的T+1、T+3确认模式。而在股票交易、数字票据等各种各样的金融交易行为中,最重要的就是智能合约。智能合约的产生实际上就为这些创新的金融业务提供了一个运作的桥梁。智能合约可以帮助金融参与主体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交易行为,避免失信行为对交易造成的损失。同时由于区块链上每一个节点、每一个个体的行为和信用都会被实时记录并全网公证,这就形成了一套全新的互联网征信系统,这比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要来得更加及时和公正。由于是实时记录的,区块链就减少了错误记录的人工风险。除了这些,区块链还可以应用在远程支付系统、跨境贸易、数字资产确认、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4.提高跨境金融交易效率
在现代金融行为中,跨境金融交易已经是日常的金融交易过程之一。但在现实交易过程中经常容易出现跨境交易持久战的现象,主要原因就在于跨境交易本身存在非常多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意味着重大的金融风险。比如在跨境并购中就经常面对以下的金融难题。
第一个是估值风险。对于标的企业,并购方往往很难完全准确地收集到相应经营管理信息,对其所有资产和商誉估值,也都存在一定的偏差。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估值风险容易带来非常重大的财务损失,而区块链技术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经营行为所带来的成果与损失,并且根据这些经营行为综合其他企业的数据情况,可以比较精准地估算出标的企业的现有价值,提高跨境交易的估值效率。
第二个是偿债风险。主要是指并购方在并购标的企业之时,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必须采用杠杆融资的方式来募集相应的并购资金。而很多并购企业由于对自身债务的错误计算,容易导致现金流断裂,无法偿还相应的到期债务。同样,依靠区块链也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个偿债难题。由于区块链会实时记录企业的每一笔交易情况,企业在自身的债务管理中就可以准确把握自身偿债能力,达到谨慎并购的作为。
5.支撑全新供应链金融体系
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中,供应链的价值在于可以串联起各个环节供应商的需求、产能及金融体系。供应链金融其实是伴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而形成的,在现代商业竞争中,原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早已上升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就是一個行业里面的龙头企业的重要支撑。假如苹果公司的供应链出现断裂,则苹果公司在短期内很容易就会出现产能骤降、股价暴跌的风险。在现代供应链管理中,赊账和三角债也是比较麻烦的财务管理问题。而这背后衍生出来的金融问题就是,被上下游企业拖欠了货款的中间供应商为了企业的生存不得不去进行更多的融资行为,而中小型供应商正常情况下很难在银行正规渠道融资贷款,因为银行出于风险管控的考量,不会轻易将贷款批给中小企业。为了生存这些企业只能自行承担着巨额利息,进行民间融资。如果短期内欠款能收回,则高利贷也可以迅速偿还。但如若欠款无法及时到账,就很容易导致这些中小企业无法偿还高息贷款,现金流断裂,最终走向企业破灭。
区块链的出现可以帮助现代供应链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体制。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信用评级都会在区块链的公共账簿中有所体现,如果某家企业因为拖欠了上下游企业的相关货款而信用评级下降,就会被整条供应链的企业成员集体踢出供应链团队。同时新加入的供应链成员也要接受区块链的考核,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其他所有成员遭受不必要的金融财务风险。
三、区块链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机制
1.政策监管
区块链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产品,虽然都具有划时代的创新意义。但毕竟都是金融衍生产品,依然还是存在着一些金融风险。其中,比如数字货币比特币,曾经也是风靡一时,但因为各国政策的影响,现在比特币在很多主流国家都是不太受欢迎的。首先就是立法层面,比特币与现行的法律是否存在冲突还要再行商榷。同时对于这种数字货币是否会冲击国家法定货币也不得而知。所以,类似中国就曾经在2013年的时候发布了相应的金融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出于自由贸易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考量,还是允许大众在互联网上进行比特币交易,但建议民众要考虑互联网金融和数字货币的安全问题量力而行。而在美国,比特币已经成为了一种商品,可以自由地贸易。纽约州曾经发布数字货币许可证,致使全世界认为美国要开始推行数字货币合法化,但最终这一改革并没有在美国全部的州完全推行起来。而在欧洲,很多国家都认为比特币是第三类虚拟货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是没有法偿货币性质的。而且比特币与委内瑞拉的石油币还不同,委内瑞拉的石油币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抵押性质的国家货币,而比特币并没有具备这种资产属性,就存在了破产的风险。 除了数字货币,区块链的其他应用产品,比如众筹,也同样存在风险。在以往的众筹行为中,很多众筹发起人最后募捐了相应的资金之后,并不会进行原定的结果交易。但在区块链的驱动下,众筹将变得更加的透明,因为每一笔的资金,都会以即时记录的方式被登记在公共账簿中,每一个众筹的支持者都能够实时地查看资金的动向。这看起来对于众筹这种互联网融资行为来说是一种非常进步的技术发展,但这其中依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众筹行为的本身会因为区块链的带动而提高了公信力。别有用心者就可以利用这种可信度进行众筹过程行为造假。发起人可以雇佣一些职业的虚假众筹人员帮忙刷票,以带来正常的流量,提高公众对于众筹行为的跟从感和信任度。所以在对互联网融资行为进行监管的时候,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避这些风险,提高信息造假的代价成本,避免区块链技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谋取私利。
2.技术监管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计算的互联网创新技术,具体应用在金融创新方面会有很多全新的应用场景。而区块链在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其众所周知的即时记录行为和共享式账簿应用,大众对于区块链的信任程度和期待值也更高。但目前对于区块链的开发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很多区块链都是以板块的形式出现。区块链与区块链之间无法进行互通与交流,尤其各国的金融产品更加不会进行彼此的信息互通和链接。这就造成了区块链本身的信息公开优势无法得到及时全面地展开,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所以,要进行区块链的全面开发和普及,最重要的是开放源社区。只有把所有的区块链技术都放到同一个源社区中,才能够帮助区块链技术更快地形成闭环,提高区块链分布式记账的效率。同时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开发需要大量先进的基础设施设备,这并不是某个企业或者是某个行业就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资金,并且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全区域的区块链布局,才能有利于整个地区的区块链发展。比如粤港澳大湾区,就完全可以以大湾区发展为背景依托,联合香港、深圳、广州、澳门为核心,建立一个全面的可延展的地区金融区块链,为大湾区的发展助力加油。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区块链场景应用的创新,还应当包括区块链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只有确保了区块链的信息和技术安全,才能真正保障区块链能在区域内、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有效的价值交换和互联网金融创新。
3.群体监管
除了政策监管和技术监管之外,对于区块链驱动金融创新的应用场景,还应当采用群体监管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所谓的群体监督就是参与区块链建设和使用的所有个体都应当对区块链的应用场景进行法律上、技术上、金融上等各个方面的合法合规监督。
虽然区块链开发技术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但我国社会依然有很多一流的工程师可以针对区块链进行比较高级的架构设计。他们在日常的应用中一定会发现区块链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问题,容易遭受黑客的攻击。对于这些风险。工程师应当责无旁贷地予以揭露和改进,帮助区块链更加完善、更加快速地形成金融体制监管。
另外,在群體监管中还存在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就是针对区块链的价值进行再分配。区块链技术之所以在全国、全世界范围内都无法高效的开发和应用,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因为区块链的发展会损失自身的利益,比如银行机构。区块链的显著作用就是去中心化去除中间商,而银行就是全世界人民金融交易最大的中介组织。所有人的资金都会经由银行进行二次分配。银行在其中会起到非常重要的资金调度作用和资金增值作用。一旦区块链技术高速发展和普及,银行、股票交易结算所、会计汇算中心等财务和金融中介组织,就很容易失去既得利益和客户。所以,要推动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效率,就应当对区块链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二次合理分配。为原来的金融中介组织提供一定程度的金融补偿,以提高区块链金融创新产品的快速应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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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成(1986- ),男,广西岑溪人,硕士,贺州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普惠金融、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