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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就是因为其背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他们不但能成功让一些人上当,还能制造出完美的证据链条,让你即使打官司也打不赢。“套路贷,套路深,贷八百,还别墅”,绝对不是一句玩笑话。
近日,四川警方通报了一起代号为“5·21”的特大网络诈骗案,乐山2名大学生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分别贷款2000元、7000元,最后却产生了5万元和36万元的债务。
借五千,法院判决还款三百万
现年三十多岁的袁江从小得宠、长大后从事IT工作、没有防人之心。有一次,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于是寻求“外援”。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身份证贷款,放款快、利息低、无抵押”,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随后,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商议贷款事宜。袁江本只想借5000元,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但袁江觉得不妥当。
贷款公司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原来,业务员A还带来了业务员B、C、D。他们声称,借条这样写是行规,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就是在戏耍他们,会挨揍。袁江只好签了借条。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交给业务员A。
还款期限到了,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归还1万元。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先前的业务员表示,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平账”,也就是说,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于是,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萬元,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1万元被B拿走,2万元被C拿走。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债务”却变成了3万。
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平账”,袁江的欠款竟由5000元变为2000多万!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辱骂、殴打也不少见。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而这一切,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责令袁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款300万元。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法律讲究证据,骗子却拥有完美的证据链
一位“前”套路贷操盘手“老金”(现已被关进看守所)说,“套路贷”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就是因为其背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他们能制造出完美的证据链条,让你即使打官司也打不赢。
这套流程被总结成了行业术语:“寻合违平”。
第一步——“寻”,就是寻找“肉鸡”,“肉鸡”是他们对受骗者的称呼,比如那些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
老金说,他们甚至还研究了“肉鸡”具备的性格特点:见识少、意志不坚强、软弱好面子,最好是无前科人士,因为这些人都好控制。接下来就是把他们吸引过来。老金说,每一个搞“套路贷”的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有炫酷的网站和APP,有一批西装革履的员工。
此外,还必须要有打动人心的广告词,比如,针对大学生或者征信有问题的人,就告诉他“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无需抵押”。针对有房、有车,但又不想走银行繁杂程序的小老板,就告诉他“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这样的广告词都通过电话或者小卡片散播出去,只待有人上钩。
第二步——“合”,就是要尽可能地搞出来“合法证据”。先上第一个套路:签订虚假合同。“老金们”会与借款人签订一份标明虚高借款金额的合同,也就是说,你如果要借5万,那在合同上要写借10万。而且合同还款日期一般精确到几月几号几点几分。
接下来开始第二个套路:伪造银行流水。比如,借款人要贷款5万元,先前的虚假合同已经注明了他实际欠款10万元,“老金们”在给借款人银行账户打款10万后,会要求他取出5万元现金交还给放贷公司。这就是个很大的“坑”,取出来10万会留下银行取款流水,但交还的5万现金却无从查证。“所以即便闹到了法庭,他欠我们的也是10万,有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谁也无法推翻。”
怎么一口口“吃掉”别人的房子
造好了完美证据链,就开始了第三步——“违”,就是设置种种障碍,故意让你违约。比如,“老金们”会设置苛刻的还款时间,甚至要求以现金还款,却在规定时间内不与你见面。而一旦受害者“违约”,债务越滚越大。
紧接着是第四步——“平”,指的就是平账。欠款者一旦还不起,老金就会诱导受害者,让他们前往其他的放贷公司继续贷款,好“拆东墙补西墙”。殊不知这些公司也是老金所在公司开的。这样,先前经历过的套路就又重复一遍,借款者就走上永远也还不完债的道路。
以上几步统统走完后,“老金们”就可以“卖肉”换钱了。对于有房子的,放贷公司就会拿他们的房子大做文章,比如,逼迫借贷者签一个长达20年的租约,以低价把房子租给放贷公司。然后放贷公司再以高价转租给别人牟利,这样即使你还得起贷款,这个房子的使用权也不归你所有了。有车的就把你的车开走,再放到租车公司那里赚钱。
倘若受害人反抗,老金将会动用专门的追账部门——那是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每天专门跟着受害者上班、下班,甚至会跟着他们回家、睡觉。以此来折磨受害者。难道警察不管吗?老金声称,这种情况连警方也不能干涉,因为这是民间借贷纠纷。
当然,老金最终“栽了跟头”。他因非法拘禁一名不愿还款的受害者长达20小时,而被警方逮捕。即使这样,他依然相信“套路贷”处于监管死角。“只要我们不搞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些事,国家的法律对于我们还真是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讲究证据,我们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你们能奈我何?”
今年年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套路贷”也被纳入其中。
根据最高法的意见,“套路贷”这种行为已经可以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罪名加以起诉,那些被“套路”出来的虚高债务,亦会被计入非法所得。各地警方已纷纷宣布,“套路贷”属于“打黑除恶”范畴。
(《瞭望智库》2018.8.4)
近日,四川警方通报了一起代号为“5·21”的特大网络诈骗案,乐山2名大学生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分别贷款2000元、7000元,最后却产生了5万元和36万元的债务。
借五千,法院判决还款三百万
现年三十多岁的袁江从小得宠、长大后从事IT工作、没有防人之心。有一次,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于是寻求“外援”。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身份证贷款,放款快、利息低、无抵押”,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随后,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商议贷款事宜。袁江本只想借5000元,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但袁江觉得不妥当。
贷款公司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原来,业务员A还带来了业务员B、C、D。他们声称,借条这样写是行规,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就是在戏耍他们,会挨揍。袁江只好签了借条。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交给业务员A。
还款期限到了,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归还1万元。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先前的业务员表示,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平账”,也就是说,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于是,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萬元,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1万元被B拿走,2万元被C拿走。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债务”却变成了3万。
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平账”,袁江的欠款竟由5000元变为2000多万!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辱骂、殴打也不少见。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而这一切,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责令袁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款300万元。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法律讲究证据,骗子却拥有完美的证据链
一位“前”套路贷操盘手“老金”(现已被关进看守所)说,“套路贷”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就是因为其背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他们能制造出完美的证据链条,让你即使打官司也打不赢。
这套流程被总结成了行业术语:“寻合违平”。
第一步——“寻”,就是寻找“肉鸡”,“肉鸡”是他们对受骗者的称呼,比如那些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
老金说,他们甚至还研究了“肉鸡”具备的性格特点:见识少、意志不坚强、软弱好面子,最好是无前科人士,因为这些人都好控制。接下来就是把他们吸引过来。老金说,每一个搞“套路贷”的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有炫酷的网站和APP,有一批西装革履的员工。
此外,还必须要有打动人心的广告词,比如,针对大学生或者征信有问题的人,就告诉他“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无需抵押”。针对有房、有车,但又不想走银行繁杂程序的小老板,就告诉他“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这样的广告词都通过电话或者小卡片散播出去,只待有人上钩。
第二步——“合”,就是要尽可能地搞出来“合法证据”。先上第一个套路:签订虚假合同。“老金们”会与借款人签订一份标明虚高借款金额的合同,也就是说,你如果要借5万,那在合同上要写借10万。而且合同还款日期一般精确到几月几号几点几分。
接下来开始第二个套路:伪造银行流水。比如,借款人要贷款5万元,先前的虚假合同已经注明了他实际欠款10万元,“老金们”在给借款人银行账户打款10万后,会要求他取出5万元现金交还给放贷公司。这就是个很大的“坑”,取出来10万会留下银行取款流水,但交还的5万现金却无从查证。“所以即便闹到了法庭,他欠我们的也是10万,有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谁也无法推翻。”
怎么一口口“吃掉”别人的房子
造好了完美证据链,就开始了第三步——“违”,就是设置种种障碍,故意让你违约。比如,“老金们”会设置苛刻的还款时间,甚至要求以现金还款,却在规定时间内不与你见面。而一旦受害者“违约”,债务越滚越大。
紧接着是第四步——“平”,指的就是平账。欠款者一旦还不起,老金就会诱导受害者,让他们前往其他的放贷公司继续贷款,好“拆东墙补西墙”。殊不知这些公司也是老金所在公司开的。这样,先前经历过的套路就又重复一遍,借款者就走上永远也还不完债的道路。
以上几步统统走完后,“老金们”就可以“卖肉”换钱了。对于有房子的,放贷公司就会拿他们的房子大做文章,比如,逼迫借贷者签一个长达20年的租约,以低价把房子租给放贷公司。然后放贷公司再以高价转租给别人牟利,这样即使你还得起贷款,这个房子的使用权也不归你所有了。有车的就把你的车开走,再放到租车公司那里赚钱。
倘若受害人反抗,老金将会动用专门的追账部门——那是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每天专门跟着受害者上班、下班,甚至会跟着他们回家、睡觉。以此来折磨受害者。难道警察不管吗?老金声称,这种情况连警方也不能干涉,因为这是民间借贷纠纷。
当然,老金最终“栽了跟头”。他因非法拘禁一名不愿还款的受害者长达20小时,而被警方逮捕。即使这样,他依然相信“套路贷”处于监管死角。“只要我们不搞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些事,国家的法律对于我们还真是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讲究证据,我们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你们能奈我何?”
今年年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套路贷”也被纳入其中。
根据最高法的意见,“套路贷”这种行为已经可以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罪名加以起诉,那些被“套路”出来的虚高债务,亦会被计入非法所得。各地警方已纷纷宣布,“套路贷”属于“打黑除恶”范畴。
(《瞭望智库》20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