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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研究员 冯雷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许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首要看点与侃点。“异税”时代的结束开启了市场平等竞争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走向完善。从政策层面来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提升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国家财政和外资企业的增税幅度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税收的国际竞争力来看,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上属于中等偏低的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仍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从企业财务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使得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中都将处于一种具有竞争优势的地位。
回溯往昔,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这种优惠政策对象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依然相对较高,内外资企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极大地制约着内资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与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结束“异税”给内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支撑,市场信号的扭曲得到了合理的抑制,内资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机制环境得到了优化,这对其竞争力的改善是一个积极的促进因素。
竞争力的提高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但企业税收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从价格构成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降低直接拓展了企业赢利空间,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税率调整改变了价格构成相互之间的关系,即从财务的角度分析,竞争力可以分为几个层面: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没有改变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状态时,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优势就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把企业的盈利打压到平均利润水平之下,那就会使企业丧失竞争力,面临生存危机;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刚好使企业能够获得平均利润,这对企业来说,就是有竞争力的,但却没有足够的竞争力优势。因此,对于内资企业来讲,借此次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契机,可以全面地改善经营管理,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
当然,竞争力的高低是相对的,就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所面对的具体情况来看,存在着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以及外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
就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后,内外资企业在这一指标因素上站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内资企业获得了市场竞争的平等制度环境。这也是此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
就内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两税统一后的税率水平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逐步调低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相比,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就外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虽然较调整之前有所提高,但是,与境外企业相比,尤其是与那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横向相比,在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上仍然具有竞争优势。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的基准税率大体都在30%以上,如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共分8档,所得额高于7.5万美元的6档税率都在34%以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与积极稳妥地兑现入世承诺,在行业、地域以及股权比例等方面扩大对外开放的程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总之,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统一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我国境内的企业,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开拓了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广阔空间。
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研究员 冯雷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许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首要看点与侃点。“异税”时代的结束开启了市场平等竞争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走向完善。从政策层面来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提升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国家财政和外资企业的增税幅度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税收的国际竞争力来看,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上属于中等偏低的水平,对外商直接投资仍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从企业财务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使得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中都将处于一种具有竞争优势的地位。
回溯往昔,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这种优惠政策对象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依然相对较高,内外资企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极大地制约着内资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与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结束“异税”给内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支撑,市场信号的扭曲得到了合理的抑制,内资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机制环境得到了优化,这对其竞争力的改善是一个积极的促进因素。
竞争力的提高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但企业税收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从价格构成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降低直接拓展了企业赢利空间,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税率调整改变了价格构成相互之间的关系,即从财务的角度分析,竞争力可以分为几个层面: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没有改变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状态时,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优势就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把企业的盈利打压到平均利润水平之下,那就会使企业丧失竞争力,面临生存危机;当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刚好使企业能够获得平均利润,这对企业来说,就是有竞争力的,但却没有足够的竞争力优势。因此,对于内资企业来讲,借此次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契机,可以全面地改善经营管理,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
当然,竞争力的高低是相对的,就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所面对的具体情况来看,存在着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以及外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
就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后,内外资企业在这一指标因素上站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内资企业获得了市场竞争的平等制度环境。这也是此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
就内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两税统一后的税率水平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逐步调低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相比,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就外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虽然较调整之前有所提高,但是,与境外企业相比,尤其是与那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横向相比,在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上仍然具有竞争优势。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的基准税率大体都在30%以上,如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共分8档,所得额高于7.5万美元的6档税率都在34%以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与积极稳妥地兑现入世承诺,在行业、地域以及股权比例等方面扩大对外开放的程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总之,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统一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我国境内的企业,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开拓了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广阔空间。